昆明市公安局COP15安保外调警犬临时犬舍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昆明市公安局COP15安保外调警犬临时犬舍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昆明市公安局COP15安保外调警犬临时犬舍建设项目已由昆明市公安局以2020年第38期会议纪要批复,项目业主为昆明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COP15安保专项经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昆明市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招标内容: 昆明市公安局COP15安保外调警犬临时犬舍建设项目工程,本项目为临时性钢结构大棚建筑,建筑层数一层,占地面积1947.9m2,项目主包括原场地内树木移栽、广场铺地、钢结构大棚、档风蓬布、安装工程等,具体工程内容以施工图及招标人所提供工程量清单为准。 | |||
2.2 招标范围: 昆明市公安局COP15安保外调警犬临时犬舍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图所包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为准。 | |||
2.3 总投资:300万元 | |||
招标规模:*******.41元 | |||
2.4 资金来源:COP15安保专项经费资金 | |||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
2.5 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西山区碧鸡街道办事处富善村44号 | |||
2.6 项目实施时间: | |||
2.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2.8 其他:2.8.1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仅设一个标段 2.8.2工期:30日历天; 2.8.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 |||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 |||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 |||
3.4 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3.5 其他:3.5.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明文件;同时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5.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或提供相应主管部门通知同意延期或到期自动延期批文截图文件。 3.5.3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4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国家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且未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若为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成立年份提供)。 3.5.6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至今完成过2项以上(含2项)单项合同金额270万元以上(含270万元)的建筑工程或钢结构建设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明(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能证明业绩的内容及规模)。 3.5.7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8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不得挂职。中标后招标人将对拟派本项目的所有人同进行身份核查,如派驻施工现场项目组人员与投标文件中的拟派人员不符,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提供相关承诺)。 3.5.9合同签订时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安全员必须持相关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到场签订施工合同,若招标人核查后拟派本项目的相应人员存在挂职的或项目经理、安全员不按要求到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提供相关承诺)。 3.5.10民工工资按时发放承诺及保证措施承诺书(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及保证措施)。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1-11 13:54至2021-01-18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02-02 09: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xx.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招标人名称:昆明市公安局 | 招标代理名称:昆明富玖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人地址:昆明市北京路411号 | 招标代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穿金路盛唐城大唐国际E7栋11楼1101 | ||
招标联系人:钱警官 | 招标代理联系人:肖艳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158*****350 | ||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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