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人民医院内镜室消毒材料招标公告
綦江区人民医院内镜室消毒材料招标公告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医院内镜室消毒材料采购
询价邀请函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医院内镜室因消毒、院感工作需要,申请采购消毒材料1批,经医院办公会决定,同意采购。对消毒材料采购项目进行院内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人:重庆市綦江区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綦江区人民医院内镜室消毒材料采购
三、采购内容:内镜室消毒材料采购,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项目及技术要求。
四、询价文件领取:
本项目询价文件由有意向供应商自行到院总务科免费领取。
五、报价人须知:参加报价单位自行对该项目的采购单位进行具体要求的了解,以获取有关报价准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情况及有关资料。参加报价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的推论、解释和结论,采购人概不负责。无论参加报价供应商是否对现场进行过详细的了解,均视为已了解具体要求,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十分了解,并在其报价文件中充分考虑了具体要求相关条件。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参数 | 最高限价(元) |
邻苯二甲醛 | 5L | 桶 | 1 | 用于内镜高水平消毒;产品符合现行《消毒技术规范》要求 | 180 |
邻苯测试卡 | 40条/瓶 | 瓶 | 1 | 用于检测邻苯二甲醛有效浓度,检测范围0-%0.5;产品符合现行《消毒技术规范》要求 | 80 |
六、采购项目及技术要求:
备注:提供样品不全或没有提供样品的投标人将失去中标人资格,投标人提交的各样品均不得印有投标人名称以及任何代表投标人的字母和标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第一中标人的实物样品将由采购人封存,作为项目验收的依据,其余投标人的样品现场退还。
七、报价人资格条件:
合格的报价人(谈判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特殊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消毒材料经营许可;
2、供应商应取得生产单位销售授权许可;
3、产品生产单位资质及检测报告。
八、资料报送接收时间:2021年1月 15日下午14:30开始签到,2021年1月15日15:00准时开标。报价文件需由报价商家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到重庆市綦江区人民医院(规培基地一会议室)现场投递报价文件。
九、报送地点:重庆市綦江区人民医院(规培基地一会议室)现场投递报价文件。
十、报送资料
报价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报价文件正本必须加盖骑缝章。询价文件提供的报价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资料密封,封面必须注明项目名称。
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由以下部分和报价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它包括:
(1)经济文件
(2)资格文件
(3)商务文件
(4)技术文件
(5)其他
报价人应按本文件提供的“报价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同时编制完整的页码和目录,装订成册。报价人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报价人自定格式。
十一、报价需知:
1、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含装卸费)、安装调试费、税费等验收完成前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另行补偿。投标人报价时以第六条中清单项分别进行报价,以总价进行评审。
2、本询价表为各供应商最终报价单,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本中心开标室。
3、在与被确定为成交的供应商订立采购合同时,采购单位有权对各品种具体数量可据要求适量增减。
4、填写内容不得有涂改,大小写金额须一致。
5、报送资料不全或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将被拒绝。
6、如供应商向本中心报价,则视为同意本项目相关约定。
十二、成交供应商确定办法:
1、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经评审的最低报价的竞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2、评标工作由医院负责组织询价小组,具体评标事务由医院组建的询价小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评审职责。
3、比较与评价。按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竞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
4、对技术参数的偏离:
询价文件中技术参数(条款),低于询价文件要求的为负偏离;技术参数(条款)有1项及以上负偏离的报价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
5、对商务条款的偏离:
投标有效期、实施时间、质量考核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文件要求的竞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
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6.1本项目推荐排名前三的竞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其中排名第一的竞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6.2中标候选人的顺序按评审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价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
6.3 评审价相同,报价相同的,按服务方案的优劣顺序排列;
6.4 评审价相同,报价相同,服务方案也类似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
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最低竞标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竞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十三、交货日期:
合同签订后按医院订单名称、数量5日交总务库房验收入库
十四、实施地点:业主指定。
十五、项目质量保证及验收:
免费质保期:按照技术参数要求的内容实施。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报价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货物到达现场,经采购人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查外观,作出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供货方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货方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产品在验收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十六、付款方式
本项目最终以实际供货品名、数量验收单据、发票办理入库及财务手续,由财务科按每月付款计划付款。
十七、报价文件有效期
本次询价函供应商报价文件有效期为合同有效期。
十八、其它约定
成交供应商供货时应提供本公司正规税务发票。合同一式四份,招标人叁份,中标人壹份。
十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老师
电 话:187*****966
地 址: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滨河大道东方新天地22幢1-6
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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