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信息中心教育城域网网络设备、网络交换机及安全设备等续保服务招标公告

教育信息中心教育城域网网络设备、网络交换机及安全设备等续保服务招标公告

截止时间: 2013-02-01
开标时间: 2013-02-01 采购目录: 信息技术服务
撰写人: 黄浦采购中心
主题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委托,就上海市黄浦区教育信息中心教育城域网网络设备等续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HPZFCG13-10018

采购项目:上海市黄浦区教育信息中心教育城域网网络设备等续保服务采购

采购预算:941,300.00元

二﹑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网络设备等续保服务,详见附件(附件位于公告下方)

三、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以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3、 具有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4、 应获得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5、 具有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书;

6、 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维护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7、 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包括必须具备可提供本地化售后服务保障能力;

8、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登记的供应商,必须到上海政府采购网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 中小企业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响应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放置在响应文件第一页,函见附件四;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现邀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于2013年2月1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时至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四川中路49号604室,近广东路)提交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内容如下所列:

1. 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应获得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 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4. 具有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书;

5. 售后服务承诺书:请写明响应的时间、服务时间、保养的内容以及其他的承诺等;

6. 报价汇总表:响应供应商须列明服务期,总价为涉及到该项目所有费用的总价。具体表格见附表;

7. 列明参加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及各人员工作职责;

8. 响应供应商须列明针对本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及日常服务措施;

9. 偏离表:响应供应商须根据本项目所提供的具体技术参数列出技术偏离情况;本表若未提供,将视作负偏离;

10. 提供经权威审计部门审计的近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等);

11. 响应供应商可提供证明其自身实力的其他相关资料;

12. 服务日期:用户单位需要在合同签订后尽快进场维护;

13. 成交价格:人民币报价,请列明单价和总价(检测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 报价汇总表以及明细表须放置在响应文件前面。

14. 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15. 所有文件一式三份(密封,一正二副),装订成册,并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六﹑其他要求

(1)服务期: 服务期为1年;

七、提供服务方式:

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上海市范围内)使用单位名称、地址以及服务范围、要求和时间等,按时提供服务,并根据使用单位的要求调试合格。清洁物料等费用应包含在单价中。

八、验收方式:

使用单位在卖方提供服务后对服务质量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收取发票并在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货物验收单上签字及加盖单位印章。

九﹑谈判安排

1. 如果提交响应资料的供应商多于三家的,将根据谈判小组依照规定确定的三家或三家以上的谈判名单,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其参加谈判;三家及以下的,通知所有提交响应资料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未收到电话通知的供应商不再参加本次项目的谈判。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2. 所有谈判和最终报价结束后,由谈判小组打开密封的最终报价文件,对所有最终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十﹑采购结果

采购结果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和黄浦区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告知所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付款方式:经用户单位验收合格后,按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分别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本采购项目联系人反映。

集中采购单位: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四川中路49号604室,近广东路

联系电话:********

联系人: 黄欣文

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附件一一、方案背景上海市黄浦区教育信息中心于2007年起陆续购买了思科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等设备,用于构建黄浦教育城域网环网核心节点和出口链路,为保证黄浦区教育城域网的稳定运行,确保学校正常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各类教育教学活动,需要为过保的教育城域网核心网络设备购买续保服务。二、续保设备清单及价格明细序号服务内容数量1Array spx3000一年硬件质保12城域网核心节点交换机设备CISCO WS-C6509-E一年硬件质保43城域网核心节点交换机设备(原卢湾)CISCO WS-C6509一年硬件质保14城域网出口路由器设备CISCO 7604-S323B-8G-R一年的硬件质保15城域网出口防火墙设备CISCOA SA5550-K8一年硬件质保36CISCO ASA5540-K9 防火墙(原卢湾)一年硬件质保27学校出口端Cisco交换机CISCO WS-C3750G-12S一年硬件质保208学校出口端Cisco交换机CISCO WS-C3560G-24TS-S一年硬件质保;19信息中心局域网Cisco交换机CISCO WS-C3750G-24TS-S1U一年硬件质保2010定期巡检服务1年服务(含信息中心、敬业、应昌期三个汇聚点)111公司应急上门1年服务1三、续保服务要求1.服务期限为一年;2.硬件和软件(固件)保修服务及供应商上门服务。服务方提供设备质保服务期间,负责对设备故障进行免费维修或更换,在接到用户报修通知后,服务方的工程师应在4小时到现场,8小时内解决问题,修复时间如需要超过24小时,服务方必须提供相应的备机;3.备品、备件供应保障。在中国境内应设有固定的备品备件供应渠道。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服务方仍应以不高于向其他客户的供货价格,向使用单位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或向使用单位提供备品、备件可靠的供货渠道。4.当获知某一备品、备件将停止生产时,服务方应及时向用户方通报,并提供解决方案,以便用户方采取相应的对策。5.在保修期结束前,须由服务方工程师和用户代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如确认设备自身的故障必须由服务方负责修理,在修理之后,服务方应将缺陷原因、修理内容、完成修理及恢复正常的时间和日期等报告给用户。6.风险分析和相应处理方案的要求。服务方应该对项目技术,安全性,质量管理和进度控制,需求变动,实施条件和配合,以及内部人员变动等因素可能出现的意外和对项目完成带来的风险有清晰的认识和处理预案。7.定期巡检服务。每年两次对各学校单位进行设备巡检,并提供现场巡检报告。对客户的网络设备使用情况,系统记录并跟踪,帮助客户对所报告的设备问题进行定义,指导客户解决问题,协助完成所需资料收集工作,分析问题根源做出正确故障诊断;8.技术支持服务。7x24小时远程技术支持,电话热线技术支持服务、邮件服务系统支持、辅助故障定位、故障硬件更换等服务;9.应急上门服务。在确认请求后30分钟内响应,在2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处理,使受影响的系统或业务恢复到正常的运转状态,并记录处理情况,向客户提交《应急响应事件处理报告》;10.重要时刻专人值守服务。提供重要时刻的专人现场值守支持,包括客户的重大会议期间或其它客户认为可能对其业务运营产生重大影响的时刻;四、供应商要求:1、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2、 为独立法人单位 ;3、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维护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4、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附件二服务报价汇总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金额单位:元人民币123456项目内容数量单价合价服务期上海市黄浦区教育信息中心教育城域网网络设备等续保服务采购总计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职务:日期:附件三:上海市黄浦区教育信息中心教育城域网网络设备等续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评审办法编号:HPZFCG13-10018一、评审说明(一)此次评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精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为法律依据。(二)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以上奇数,其中专家均为市政府采购咨询专家库中的成员,并于评审前随机抽取产生。(三)任何人不得干预谈判小组成员的评审权利,评审表要保存备查。二、评审原则根据《政府采购法》、《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有关规定,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在质量服务不相等的情况下,比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三、评审步骤(一)评审由初审、谈判、终审三个步骤组成。原则上供应商应依次通过每个程序。(二)初审:1、如果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三家及以下的,所有提交合格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直接进入谈判程序。2、如果多于三家的,谈判小组初审后排序确定进入谈判程序的供应商名单。(三)谈判:1、谈判小组与进入谈判程序的供应商进行谈判。2、每个供应商谈判结束后,作密封最终报价。3、谈判小组根据响应情况和现场谈判情况判断是否满足采购人的需求。4、在所有谈判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向谈判小组公布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1)不满足采购人需求或超出预算的最终报价无效。(2)满足采购人需求,且报价基本合理的供应商进入下一步终审程序。(3)所有最终报价都无效的,谈判失败。(四)终审:1、如果进入终审的供应商有2家及以上的,则评委根据响应文件和现场谈判结果,对质量和服务进行比较。(1)谈判小组认为质量服务相等的,报最低价的供应商为预成交人。(2)谈判小组认为质量服务不相等的,按以下方式评审:谈判小组根据响应情况和谈判情况按《本项目的价格因素和打分标准》(见附表)独立评分,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数平均值为该供应商价格因素的最终得分。工作人员根据评分情况,对价格因素进行折算,比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预成交人。折算公式为:供应商的评审价=[1+(供应商中的最高得分-各供应商实际得分)/满分] * 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五条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折扣。2、如果进入终审的供应商只有1家,谈判小组只需对其最终报价合理性做进一步判断。价格合理的,该供应商为预成交人;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或低于成本价的,谈判失败。附:本项目的价格因素和打分标准满分:50分因素一般较好很好服务范围响应度56-78-9具体实施方案及日常服务措施1112-1314-16人员配备789安全及应急预案91011企业综合实力(资质、业绩、信誉、财务状况等)345分值范围35-50附件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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