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农路新建工程BT招标公告

南农路新建工程BT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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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编号: BPK120151-01SG

南京软件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南农路新建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高管建字【2012】57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75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宏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南农路新建工程BT项目

2、工程地点:南京软件园内、南农路

3、工程类型:一般工程

4、建设内容: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10000.00万元

8、招标内容: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道路、交通、桥梁、排水、路灯、绿化工程的融资、建设及移交

10、工程规模:长度:1208 m;宽度:42 m;桥长:20 m;单跨:20 m;灯架:71 套;灯具:71 只;园林绿化面积:45300 m2。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即日至开标前止。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300元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10年1月1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价8000万元(以施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或公路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原件, 三项缺一不可,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验收报告原件均以"e 路阳光"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交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2)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10年1月1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价8000万元(以施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或公路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原件,三项缺一不可,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验收报告原件均以"e 路阳光"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交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资格后审的审查:


招标人委托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实施投标人资格审查。


六、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使用综合评估法。

一、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1、施工组织设计:15分;2、投标报价:75分;3、财务费率:5分;4、信用等级:5分。

二、评分标准

(一)施工组织设计: 15分

1、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是否完整可行、可靠、先进、合理,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满分2分。90﹪≤优<100﹪;80﹪≤良<90﹪;60﹪≤中<80﹪; 30﹪≤差<60﹪;无0分。

2、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完善,措施是否得力:满分3分。90﹪≤优<100﹪;80﹪≤良<90﹪;60﹪≤中<80﹪; 30﹪≤差<60﹪;无0分。

3、工程进度计划体系是否科学、完善、可行,进度保证措施是否得力:满分2分。90﹪≤优<100﹪;80﹪≤良<90﹪;60﹪≤中<80﹪; 30﹪≤差<60﹪;无0分。

4、针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和特殊部位的理解并有详细的、可行的处理方法及措施或合理化建议:满分2分。90﹪≤优<100﹪;80﹪≤良<90﹪;60﹪≤中<80﹪; 30﹪≤差<60﹪;无0分。

5、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完善,措施是否可靠、合理:满分2分。90﹪≤优<100﹪;80﹪≤良<90﹪;60﹪≤中<80﹪; 30﹪≤差<60﹪;无0分。

6、施工现场围档、控制扬尘、治污减排、降低噪音措施是否得力:满分2分。90﹪≤优<100﹪;80﹪≤良<90﹪;60﹪≤中<80﹪; 30﹪≤差<60﹪;无0分。

7、组织机构设置,现场材料堆放、临时设施及机械设备平面布置具有针对性:满分2分。90﹪≤优<100﹪;80﹪≤良<90﹪;60﹪≤中<80﹪; 30﹪≤差<60﹪;无0分。

(二) 投标报价:

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评标基准价C=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1号球代表95%、2号球代表96%、3号球代表97%、4号球代表98%。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75分,其他投标报价每高出该评标基准价的1%扣1分,每低于该评标基准价的1%扣0.5分,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舍五入)。

(三)年融资财务费率评分:5分

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年融资财务费率最低的为评标基准费率K2,K2为满分5分。其它投标报价每超过K2值1%扣0.15分[扣分公式:100×(融资财务费率-K2)/K2×0.15];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舍五入,扣完为止。(投标文件中未填报该项得分为零)

(四)信用评分:5分

使用南京市住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七、其他:


1、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必须符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要求。

2、本项目采用建设—移交模式,投标人中标后按合同约定负责项目投融资、实施建设等工作,并按合同约定将符合建设要求的工程移交给招标人,在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通过备案,招标人三年内分四次还款回购本项目。
3、对企业的财务要求:企业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资格审查时提供近三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告中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2011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财务状况良好,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投标的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审查,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权。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原件;
(3)建造师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4)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12年7月至2012年12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必须是社保中心出具的打印件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
5、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到达开标现场供招标人审查,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权。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授权代理人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4)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12年7月至2012年12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必须是社保中心出具的打印件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
6、无拖欠民工工资行为并足额交纳了民工工资保障金,提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据原件,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被列为江苏省信用管理示范建筑业企业的单位,按照苏建函建管【2011】696号文规定执行)。
7、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1)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须与招标人签订BT承包合同,负责工程的投资、融资、建设和移交。
(2)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本工程的前期工作配套费用3000万元,供招标人用于征地拆迁、管线迁移、前期工作、勘察、设计、监理、管理等。(如上述费用不能按时到账,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按照评标委员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列顺序,依次替补,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或重新招标)
8、本招标公告中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包括时间、规模等),均以“e路阳光”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交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9、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可为同一工程。
10、招标文件发放起始时间与公告公开发布时间同时进行。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同时投标申请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软件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浦口区团结路99号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高新区高新路11号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10036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董工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伟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8*****396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各类企业请到江东中路259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7房间办理信息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本网站中《办事指南》,联系电话:***-****************;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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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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