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备公司大型驳船和多功能作业船舶支持服务专有品类化协议标段一大型驳船支持服务(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装备公司大型驳船和多功能作业船舶支持服务专有品类化协议标段一大型驳船支持服务(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装备公司大型驳船和多功能作业船舶支持服务专有品类化协议标段一大型驳船支持服务(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服务项目名称: | 装备公司大型驳船和多功能作业船舶支持服务专有品类化协议标段一大型驳船支持服务(重新招标) |
完工期: | 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3年 |
项目概况: | 渤海地区海底管道及海底电缆时常会受海流冲刷等自然因素影响出现管道悬空、海管海缆裸露等危及海上安全生产的现象,这些海管、海缆需要不定期的检查、维修维护,有限天津分公司委托装备公司负责此项业务,鉴于装备公司近年悬空、裸露、腐蚀治理类项目工作量较大,现有船舶规格及资源已无法满足生产需求,需要增加大型驳船和多功能作业船作为服务支持,现需要签订大型驳船和多功能作业船舶支持服务长期协议,用以满足公司项目大批量的作业需求,同时储备船舶资源和应急使用。 |
项目所在地: | 渤海海域 |
服务内容简介: | 1、提供大型自航驳船2艘(载重吨3000-4000T规格1艘,载重吨4500T以上规格1艘),抛锚艇1艘(主机功率不小于1300Kw规格1艘),相关作业机具,辅助人员以及办理项目作业点海域相应的水上水下作业许可证等。 2、提供招标人项目作业所需施工人员,并且要满足现场作业要求和人数需求,人员数量可满足24小时作业。 3、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一周内提供满足作业要求的驳船及抛锚艇,(以服务船舶到达指定码头开始记录考勤,离船日期结束考勤,选择的码头须在塘沽或河北省范围内)。船舶服务期间,投标人必须将船舶及船员证件随船携带,以便检查。并要有针对船舶服务过程的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HSE计划和措施。 4、投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配备相关作业人员,要具备与此次工程相应的海上设施服务经验及相关出海证件,人员数量根据服务内容合理调配。作业时,人员必须自带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 5、作业所用船舶均由投标人提供。在服务期间内,除具备相应合格证外,必须在年检时间范围内并符合中海油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若服务期间船舶产生维修或更换零件情况,耽误工期不纳入最终考勤内; 6、提供船舶服务期间除船舶配员外,提供其余施工人员(约25-30人)的伙食、住宿(含卧具)及生活支持,船舶服务期间保证食材的新鲜,具备冷藏条件。(伙食每人每天不低于45元标准)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 2.既往业绩: (1)投标人在近三年(2017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内至少具有1项已完工的驳船支持服务相关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和盖章)、服务内容等内容;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船舶要求:投标人提供船舶资源,船舶可自有,也可租赁。自有船舶需提供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租赁船舶需要提供所租赁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和船舶租赁合作意向书(或租赁协议),若投标人提供船舶租赁合作意向书,需承诺中标后提供合法有效的船舶租赁协议或租赁合同。 1)自航驳船1基本要求:详见特殊说明 2)自航驳船2基本要求:详见特殊说明 3)抛锚艇基本要求: a) 船舶尺寸:船长不低于32米,船宽不低于10米,满载吃水不低于1.25米; b) 船舶航区:国内近海航区或沿海航区。 c) 航速不少于8节(以承诺书形式提供)。 d) 船舶抗风能力要求:作业期间船舶抗风能力等级不小于6级(以承诺书形式提供)。 e) 载货能力不得低于100T(以承诺书形式提供) f) 可对外供应燃油、淡水(以承诺书形式提供) g) 油水均由乙方负责,以承诺书形式提供 h) 船舶配备主要设备: (1)配备双主机,总功率不小于1300kw,为双机双舵; (2)配备AIS位置定位系统;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为便于招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5)近三年内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为便于招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以及其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6)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1年01月11日到2021年01月18日 |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 1.请登录(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2.投标人必须是中海油系统内合格供应商。如果不是,应在中国海洋石油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上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流程参见首页“供应商操作指南”中“供应商注册流程”,注册时选择“仅公开招标”; 参与公开招标项目名称: 装备公司大型驳船和多功能作业船舶支持服务专有品类化协议,标段一:大型驳船支持服务 招标编号: 2020-FW-GK-HYFZ-0845/01 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杜帅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580 6018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E-mail:ex_dushuai@cnooc.com.cn |
招标文件价格: | 2000.0元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1年02月02日 09时00分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开标时间: | 2021年02月02日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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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 |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系统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网上投标咨询电话:4009282020。 2.服务期: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3年,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的方式,即合同届满1年,若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第3年同第2年的操作方式。 3.评标原则:1)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检查、商务和技术评审均合格,且经评议的评标价格由低至高的顺序排序,向招标人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本项目采用一主一备的方式签订主备合同,招标人与第一中标候选人签订主合同,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备合同。当主选合同的船舶、人员不能满足需求时或无法响应时(需出具书面材料),启用备合同。 2)多个投标人使用同一艘船参加投标,仅能有一个投标人进入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排名靠前的一个投标人允许进入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4.船舶要求:1)自航驳船1基本要求: a) 载重吨:3000T(含3000T)-4500T(含4500T) b) 船舶尺寸:船长不低于70米,船宽不低于16米 c) 船龄要求:自船舶建造完工日期起算至投标截止日,船龄不超过25年。 d) 航区要求:国内近海或沿海航区。 e) 满载航速不少于7节(以承诺书形式提供)。 f) 船舶抗风能力要求:作业期间船舶抗风能力等级不小于6级(以承诺书形式提供)。 g) 船舶检验机构为中国船级社(CCS)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ZC) h) 可以满足潜水作业机具箱的摆放位置4m*2.4m*2件(以承诺书形式提供); i) 油水均由乙方负责,以承诺书形式提供; j) 需提供航运公司符合证明(DOC)和安全管理证书(SMC); k) 船舶配备主要设备: (1)至少配备两个航行锚或工程锚(在施工作业前,应具备四个工程锚定位的安全条件,以承诺书的形式提供)。每个锚重量不小于1.5吨,锚缆基础长度不少于150米。所服务项目开工前,锚缆基础长度需满足项目抛锚方案长度要求,增加工程锚数量及锚缆长度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添锚机或锚缆必须取得CCS认证,以承诺书的形式提供; (2)船舶消防设备(灭火器,消防水龙带等)按照船检证书数量配备; (3)救生设备:救生圈数量按照船检证书配备,救生衣数量满足船上人数的1.5倍、救生筏乘额定员数量满足船上人数的2倍; (4)配备AIS位置定位系统。 2)自航驳船2基本要求: a) 载重吨:4500T以上 b) 船舶尺寸:船长不低于80米,船宽不低于16.5米 c) 船龄要求:自船舶建造完工日期起算至投标截止日,船龄不超过25年。 d) 航区要求:国内近海或沿海航区。 e) 满载航速不少于7节(以承诺书形式提供)。 f) 船舶抗风能力要求:作业期间船舶抗风能力等级不小于6级(以承诺书形式提供)。 g) 船舶检验机构为中国船级社(CCS)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ZC) h) 可以满足潜水作业机具箱的摆放位置4m*2.4m*2件(以承诺书形式提供); i) 油水均由乙方负责,以承诺书形式提供; j) 需提供航运公司符合证明(DOC)和安全管理证书(SMC); k) 船舶配备主要设备: (1)至少配备两个航行锚或工程锚(在施工作业前,应具备四个工程锚定位的安全条件,以承诺书的形式提供),每个锚重量不小于1.5吨,锚缆基础长度不少于150米,所服务项目开工前,锚缆基础长度需满足项目抛锚方案长度要求,增加工程锚数量及锚缆长度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添锚机或锚缆必须取得CCS认证,以承诺书的形式提供, (2)船舶消防设备(灭火器,消防水龙带等)按照船检证书数量配备; (3)救生设备:救生圈数量按照船检证书配备,救生衣数量满足船上人数的1.5倍、救生筏乘额定员数量满足船上人数的2倍; (4)配备AIS位置定位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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