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公安局定点修理厂项目招标公告

昌都市公安局定点修理厂项目招标公告


昌都市公安局定点修理厂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ZB-RDCG20210108-001

本招标项目为昌都市公安局定点修理厂项目,招标人为西藏昌都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国家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昌都市公安局定点修理厂项目;

二、采购内容:采购定点修理厂,服务期为3年,

三、标段划分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项目设最高限价为329.00万元,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拟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项目提出的特定条件:

(1)具备二类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证及以上的维修资质且能维修公安所有装备的车辆,能够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正规发票的合法企业;

(2)要求投标人在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具有实体店(以营业执照为准)坚决杜绝皮包公司;

(3)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季度财务报表);

(4)投标人提供2020年度投标单位的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国裁判文书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的投标人,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须在报名期限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等政策。

五、招标文件获取: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2021年 1月11日至2021年1 月 15日,上午1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和电子邮件)。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50.00元/套,售后不退。

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3.1、公司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本单位工作证明材料(提供劳动合同和2020年度任意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3.3、须提供本公告中第四条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内容;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查验,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留存(包含本公告中第四条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内容及第五条的招标文件获取),各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经核实有误者采购人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2月1日10时 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zang.gov.cn/)、《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昌都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昌都市卡若国际小区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9989389813

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 1 月11日

2021-01-08 10:00:002021-01-14 18:00:00

标签: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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