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恒·金色庄园商业2#、3#,住宅楼4#-6#、8-11#,商业楼12#、13#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和恒·金色庄园商业2#、3#,住宅楼4#-6#、8-11#,商业楼12#、13#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二次公告]和恒·金色庄园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GNX********2
工程名称 和恒·金色庄园
招标人名称 连云港市和恒置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灌南县兴达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落实
工程地点 长茂镇204国道西侧
工程规模 商业2#、3#,住宅楼4#-6#、8-11#,商住楼12#、13#,总面积35711.34平方米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GNX********201 商业2#、3#,住宅楼4#-6#、8-11#,商业楼12#、13#施工监理 公开招标 70 2013-1-16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1
报名地点 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15室
公告发布日期 2013年1月22日
计划开工时间 2013年2月6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14年2月1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13年1月22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3年1月28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叁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企业具备房屋建筑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一、报名时请携带单位资证书副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拟派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本单位注册证书、经办人单位介绍信、身份证。(以上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二、投标人至少应满足以下必要合格条件: ⑴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⑶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⑷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⑸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⑹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或者虽有在监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其他条件(1)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精神。(2)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73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总监进行投标。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不良行为或在建工程项目的情况由招标人负责查询;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不良行为或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注:外市投标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必须附上投标人所属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该投标人所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及不良行为的证明,原件放入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内,副本内放复印件。(3)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规定,外省市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三、评标、定标办法:在监理大纲、人员素质及监理业绩、检测设备均满足本工程要求后,按得分最高中标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推荐3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定标: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推荐3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将按照排名顺序依次另行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灌南县长茂镇长茂街(镇政府) 联系人
常学军
传真 电话
138*****258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江苏连云港灌南住建局4楼 联系人
范亚云
传真 电话
****-********
邮编 222500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2013年1月22日至 2013年1月28日,每天上午 9时 0分 至 11时 0分,下午 14时 30分 至 17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15室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2013年1月22日至 2013年1月28日,每天上午 9时 0分至 11时 0分,下午 14时 30分至 17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15室 获取 招标文件。
专业公告 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15室 1 [二次公告] 企业具备房屋建筑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一、报名时请携带单位资证书副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拟派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本单位注册证书、经办人单位介绍信、身份证。(以上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二、投标人至少应满足以下必要合格条件: ⑴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⑶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⑷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⑸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⑹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或者虽有在监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其他条件(1)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精神。(2)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73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总监进行投标。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不良行为或在建工程项目的情况由招标人负责查询;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不良行为或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注:外市投标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必须附上投标人所属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该投标人所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及不良行为的证明,原件放入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内,副本内放复印件。(3)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规定,外省市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三、评标、定标办法:在监理大纲、人员素质及监理业绩、检测设备均满足本工程要求后,按得分最高中标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推荐3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定标: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推荐3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将按照排名顺序依次另行确定中标人。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15室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15室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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