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钢结构招标公告

畜牧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钢结构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黑龙江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勃利县畜牧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钢结构)采购竞价公告


黑龙江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勃利县畜牧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钢结构)

采购竞价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阳光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以及黑龙江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采购需求计划,现组织意向供应商对本次采购需求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采 购 人:黑龙江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黑龙江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勃利县畜牧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钢结构)采购

1.3项目编号:********6

1.4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采购内容:钢结构,具体见附件。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采购预算单价

采购预算金额

备注

1

方管柱(定尺)钢柱

详见图纸

1560




2

焊接热轧H型钢

详见图纸

681




3

钢桁架

详见图纸

2412




4

次钢结构、系杆支撑

详见图纸

9




5

C型钢檩条

详见图纸

162




6

赶猪通道、检修道、楼梯

详见图纸

162




7

爬梯

详见图纸

3.6




合计



4989.6


********


1.6到厂日期:2021年3月5日 至 2021年7月30日,供货进度以满足采购人现场安装需求为准。

1.7交货地点:勃利县项目所在地

1.8其它要求:

1.8.1质量标准:执行国家产品质量法,技术标准(国标),质量实行三包。

1.8.2供方保证对其提供的产品为全新、不侵权产品,能够正常使用,对货物实行三包,货物出现质量、侵权等问题由供方负责。

1.8.3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发货,运费及货运风险由供方承担。

1.8.4验收:每批物资发运时应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产品到达现场后,需方按供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与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需方对产品进行数量核对,以实际送货数量为准。验收合格的由需方负责签收;验收不合格的,由供方负责退换或补充以达到验收合格为止。

1.8.5质量要求:

1)本工程所用钢构件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设计图纸要求进行加工制作。相关标准参照《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20》。

2)钢构件制作、抛丸除锈、油漆涂装(根据图纸设计要求,勃利县畜牧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大四站曙光二期、曙光西大排生猪养殖场)涂装要求,构件装车、运输等设计图纸标注的内容。

3)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必需按照提供的图纸进行报价及工程量的计算。(图纸为电子版,由采购人提供。)

1.9付款及结算方式:

(1)钢构件以1000吨为一个付款节点,供方构件进入施工现场达到1000吨时,双方计量结束后,支付该进场构件80%价款。

(2)彩钢板及玻璃丝绵按栋为计量单位,当供方将一栋建筑的彩钢板及玻璃丝绵主材全部供应完成后,支付该栋建筑的彩钢板及玻璃丝绵该栋的80%价款。按栋支付。

(3)供方将合同中约定的全部货物供应完毕后,双方进行最终结算。

(4)结算方式: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双方按设计图纸实际工程量据实结算。结算完成后付结算金额的97%。剩余3%为质保金,质保期1年。

损耗约定:本合同为成品采购合同,损耗由乙方承担。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3.采购预算:********.00元,意向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超过此报价将作为废标处理

3.1 此预算应包含货物价格、运费、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13%增值税)、货物的保险费等全部费用(供应商应考虑付款期限)。运费及税金不另行计算。货物在运输直至验收卸车前的一切风险和安全责任由供方承担,供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3.2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招标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13%增值税率)进行报价。如有其他税率请自行计算上报价格。竞价结束后,如中标供应商实际开具发票的税率非13%增值税率,此次竞价价格需进行核算并公示。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竞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8)近三年内意向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9)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

(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

5.意向供应商报名(请意向供应商注意,报名时一定要预留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及其电话,否则因预留电话有误联系不到意向供应商或者预留联系人不知悉本次竞价采购事宜,报名审核将不通过,不能参与竞价。)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1年1月11日18时00分至2021年1月1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在“智采平台”(www.ruicw.com)本次竞价公告中进行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入驻,逾期不予受理。

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供采购人审核:

(1)营业执照;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人及电话;;

(6)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7)意向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

(8)厂区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

(9)年生产量20000吨以上;

注:已取得“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意向供应商,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意向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报名时需将以上5.1中的(1-9)项材料压缩在一个压缩包内(压缩包名称为:企业名称)并上传。

5.2采购人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

(1)中标服务费金额:成交价的3‰,此费用将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汇至以下账户信息。

(2)汇款账号:

公司名称:黑龙江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税号:********MA19GTD657

公司地址及电话:哈尔滨经开区哈平路集中区松花路9号中国云谷软件园A3号楼3层西侧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房信支行

账 号:****************231

(3)注意事项:汇款以后请第一时间跟竞价公告中的项目经理核实到账情况,此费用只接受公对公打款,并联系项目经理告知开发票的信息。

6.竞价安排

6.1竞价方式:网上平台一次报价

6.2竞价时间:2021年1月14日15时00分至2021年1月1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6.3竞价要求: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网站(www.ruicw.com)进行注册、报名;

(1)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智慧采购平台报价。

(2)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上发布。

8.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采购人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投标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9.其它说明

未通过报名资料审核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

10.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301号展览办公区三楼大数据

联 系 人:王经理

电 话:132*****588

2021年1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钢结构 基础设施 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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