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路10号大学生创业楼众创空间楼2、3层(原书香源托管中心)(整个租期内租金底价471744元,租期3年6个月)招标公告

南路10号大学生创业楼众创空间楼2、3层(原书香源托管中心)(整个租期内租金底价471744元,租期3年6个月)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杭锦南路10号大学生创业楼众创空间楼2、3层(原书香源托管中心)(整个租期内租金底价471744元,租期3年6个月)招租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杭锦南路10号大学生创业楼众创空间楼2、3层(原书香源托管中心)招租(整个租期内租金底价471744元,租期3年6个月) 项目编号 09FCZZ********
挂牌起始日期 2021/1/12 挂牌截止日期 2021/1/25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杭锦南路10号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房屋 所在层数 2、3层
租赁面积约(㎡) 960 租赁期限(年) 3年6个月
租金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 承租押金(元) 10000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空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配套成熟,交通便利
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 471744元/3年6个月
评估基准日 2020/8/4
评估机构 内蒙古金天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元) 471744元/3年6个月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鄂尔多斯市东胜实业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40
注册地:鄂尔多斯市
法定代表人:李健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鄂尔多斯市东胜科技教育投资集团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科技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1、在公告期内,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勘验联系人:杨雄,联系电话:158*****072。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本次挂牌价为3年6个月租期总租金,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首次支付6个月租金(前6个月租期为2021年2月1日-2021年7月31日),剩余三个年度租金由最终承租方于每年5月底前按年度支付,并直接打入出租方指定账户。本项目最终承租方除向出租方交纳房屋租金外,还须在签订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所租赁房屋内部托管设施、设备费141348元,承租方在支付设施、设备费用后,该批设施、设备所有权归承租方所有。

3、承租方租赁标的物后,禁止经营国家、地方政府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项目;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等。

4、本次招租所在楼宇中第五层有三间厨房,面积合计约70平米,如最终承租方愿意花费60919元购买厨房内部设施设备,则最终承租方可以在本项目租期内免费使用三间厨房。

5、场所条件、环境以现场实际勘查为准。水电暖网等为老旧校舍改建,消防设施只有消火栓,无喷淋系统,承租方使用需自行按国家相关规定要求自行合理改造并自行维护管理,院落内不提供车位。

6、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按系统提示付清。

承租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实物交接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在竞价结束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6个月租金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在收到6个月租金、交易服务费及租赁合同原件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6个月租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3、《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需将租赁押金交纳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出租方在收到6个月租金、押金、所租赁房屋内部托管设施设备费141348元后10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房屋移交。出租方在承租合同到期后,书面向出租方提出押金退还申请,经出租方验收确认承租方全面履行《租赁合同》约定后无息原渠道退还至承租方指定账户,如承租方未按照《租赁合同》履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出租方有权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押金。

4、 对承租房屋的使用(经营)要求:承租方应按照房屋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 承租房屋的维修要求: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房屋的修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6、 承租房屋的改善要求: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设施,如需改变该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该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时,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资由承租方承担。

7、 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或与他人调剂交换,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房屋。。

8、税费的负担:房屋交付日之前产生的水、电、燃气、采暖、卫生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房屋交付日后所产生的除房产税、土地税外一切其他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9、 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10、 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1、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 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公告期内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1/1/12至2021/1/25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金额:80000元

保证内容:

出租方和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被确定为承租方后 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无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付清租金、押金及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资产交接的;

(5)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6个月租金、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6个月租金的等额部分;若竞租不成功,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意向承租方。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
(元)
1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1年01月12日00:00
至2021年01月26日09:00
延时竞价周期
(秒)
180
服务费 本服务费按照年租金成交价的8.33%收取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王先生 186*****700
技术支持 艾 伦185*****993
咨询时间 标的物挂牌期间内(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其 他 项目负责人:王经理 185*****91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易 招租 大学生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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