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HW-GC-BJ-BL010-00-2020-0730 2020年运营分公司云计算平台建设工程(二次公告)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就本项目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网上比价,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本项目须按含税价格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0年运营分公司云计算平台建设工程。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组织形式:企业自主采购。 4.采购方式:网上比价。 5.供应商类别:通信信号自控设施维护维修类 。 6.采购内容:云管理平台的建设、相关信息系统的迁移以及相应的运维管理和质保服务等。(详见附件一:用户需求)。 7.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玖拾叁万伍仟元整(小写:935,000.00元)。 8.施工地点:地铁大厦信息化421机房。 9.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日历日。 10.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中选人须按中选总金额的5%交纳履约保证金。 11.现场踏勘:踏勘时间为2021年1月14日 10:00时,踏勘地点为地铁大厦信息化421机房。合格供应商若未参加现场踏勘,则取消其报价资格,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报价资格以现场踏勘签到表为准。 二、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下列报名条件 1.供应商须符合基本报名要求(见附件二)。 2.其他要求: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供云管理软件和服务器设备的原厂商项目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函原件。(授权书复印件及服务承诺函原件我司需保留)(详见附件三) 三、报价 1.除满足报价原则(见附件二)外,须满足以下要求: (1)只有符合本项目要求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有权参加现场踏勘并参与项目报价。 (2)其他要求:①报价人须仔细核对“用户需求”内的所有技术要求,在充分理解并确认无错误、无停产等问题基础上进行报价。如报价人在答疑及澄清时限内未对“用户需求”提出任何疑议,则其中选后视为能够完全响应“用户需求”并按约定工期完成施工,如中选供应商在合同执行期间不能完全响应“用户需求”完成施工,则视为违约行为并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②参与该项目的供应商须在现场踏勘时携带资质证件(详见附件三)供应商报价资格以其资格证件审核通过为准。如供应商资格经审核不符合报名要求,那么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同时甲方有权依据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对供应商作出警告处理。 2.答疑及澄清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1月15日11:30时(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 3.本项目在线报价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1月15日16:00时(逾期无效,以网站系统报价提交时间为准)。 四、付款方式 中选人(以下简称“乙方”)完成工程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款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95%合同款。其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36个月)满后如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无息)。 五、质保要求 1.本项目质保期为36个月,并须按照国家三包规定和生产企业售后承诺执行,以工程竣工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时间为起始日。 2.在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无法按合同约定的货物的型号规格、性能等要求供货或无法按要求实施,要求进行变更的,除非出现以下情形并获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1)原生产厂家出具了型号规格已停产或替代的证明文件,且停产、替代时间是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 (2)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发生。 六、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延期违约金,每天按合同总金额的3‰计收,乙方延期竣工超过7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其他违约条款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比价公告在沈阳地铁运营物资采购网(cg.sy-metro.com)发布。 八、联系方式 甲 方: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地 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号街12号沈阳地铁大厦 邮 编:110141 联系人:高宇 电 话:159*****182 ********523561.docx">附件一 用户需求 ****************.pdf">附件二 网上比价报名、报价、评审基本规则 ****************.docx">附件三 踏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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