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盐城市亭湖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社会公开稿)

中共盐城市亭湖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社会公开稿)

项目名称:中共盐城市亭湖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社会公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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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盐城市亭湖生态环境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13日至6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亭湖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了巡察,8月5日,市委巡察组向亭湖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亭湖生态环境局党组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此次,市委第二巡察反馈意见指出我局党组存在3个方面33个问题。接到反馈意见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将巡察整改工作当成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协调推进,全面开展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迅速传达学习。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传达、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反馈意见,主动认领,严肃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和相互批评,进一步查找差距、深化整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精神上来,统一到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把巡察整改作为对局党组及全体党员干部的党性检验和忠诚考察。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分解任务。及时成立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期限。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具体交办问题线索,在反复梳理和认真研究基础上,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细化分解,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及要求、牵头领导、牵头科室(单位)和整改时限。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突出工作成效。坚持系统思维抓整改,着力在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上下功夫,更加注重举一反三、统筹协调与标本兼治,努力在制度上、流程上建立更加规范有序的管控机制。真正把整改的过程变成解决问题、堵塞漏洞的过程,变成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的过程,变成振奋精神、推动工作的过程。以巡察成果运用和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全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1.关于“贯彻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新发展理念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

分别于8月13日、8月28日、8月31日、9月16日、10月20日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生态文明建设、巡视工作重要指示和论述,为各班子成员抓工作、抓落实、抓监督提供了思想引领和重要遵循。

2.关于“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缓慢”问题的整改。

4件未完成销号件已完成整改,相关台账资料已报市督察处审核。

3.关于“统筹谋划不够”问题的整改。

对反馈意见提及的补偿资金未拨付分配问题进行了整改,208.21万市级资金已拨付到位。

4.关于“补偿资金管理不够”问题的整改。

对补偿资金黄尖镇子午河项目、光电产业园污水管网工程项目配套资料及时进行了整理和完善,并整理存档。

5.关于“重点行业、区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我区共有18个园区,其中江苏亭湖经济开发区、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盐城市新洋经济区、青洋工业园区、静脉产业园已完成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和审批;新兴镇(新兴工业集中区、永丰西工业区、永兴新能源装备产业园、联盟工业区、三灶工业集聚区)、便仓镇全民创业园和南洋镇(曙光工业集中区、头灶工业园)8个已完成环境规划审批。截至目前,东南纺织工业集中区、盐东科技产业园已完成环境规划编制评审,正在报批中。黄尖食品工业园、亭湖新区光电产业园已完成编制待评审。已下发通知要求各镇(街道、经济区)按照省厅《加强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化工园区)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通知》(苏环办[2016]48号)文件要求,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应急预案备案工作,2家省级以上工业园区2017年已编制完成,目前正在进行修编,16家省及以下工业园区正在编制过程中。98个环境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到位。

6.关于“污染地块修复进展缓慢”问题的整改。

已完成盐城联孚石化有限公司西厂区退役地块土壤污染状态初步调查报告的编制工作,11月初市局组织评审。

7.关于“安全发展理念不牢”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于2020年10月29日已按要求组织开展了亭湖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将演练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常态工作,制定演练计划组织实施演练。二是配齐必要的应急防护物资,针对应急救援物资配备量大且需要定期更新已向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提请统筹安排第三方托管。三是将应急预案备案及演练检查作为一项常态任务纳入“双随机”执法检查和各类专项行动中,以促进提高我区环境应急工作。四是94条环境隐患已于2019年12月底全部整改完成,安排专人负责录入,每天收集全区环境安全隐患并及时录入全市安全生产平台系统。五是8月底前已完成7家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核和发证工作,分别为:盐城大为口腔门诊部、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卫生院、盐城美奥尔口腔门诊有限公司、盐城市亭湖区新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盐城市红十字会医院、盐城市亭湖区毓龙街道皇室宠物医院、盐城德赛堡康复医院,其余2家正在办证中。六是制订了2020年局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并与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局安全生产责任状。

8.关于“‘散乱污’排查整治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是新悦集团厂区内3家加工点已停产关闭。九星商贸城内64家石材加工点正在落实属地新兴镇政府环境网格监管责任,同时我局正在对该商贸城制定监督性监测计划。二是4家“散乱污”企业2家已断电停产,目前区政府已落实区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对这4家依法实施“两断三清”。三是泰来神有限公司及上述4家“散乱污”企业已纳入新洋港综合整治和大洋湾景区小w湾区域企业搬迁计划,泰来神有限公司一并纳入高速圈范围内规模化养殖整治。

9.关于“区域环境质量不达标”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制定问题整改计划,完成《盐城市亭湖区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制定,建立大气国控站点“点位长”制,编制了国控站点空气质量巩固提升方案,今年1-9月份,PM2.5平均浓度为33.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9.7%;优良天数比率为82.5%,同比增长8.1%,均达标。二是串场河黄海大桥断面1-10月份水质达Ⅲ类,年底稳定达标。

10.关于“环境监测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加强对乡镇污水处理厂的监督性监测力度,确保季度监测不少于1次的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做好文件的规范流转,监测报告流转时做好移交登记工作,保留移交记录备查。规范工作程序,加强环境监察和监测部门的协调配合,监测部门对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情况现场予以明确说明并如实记录。

11.关于“污染源自动监控等进度缓慢”问题的整改。

汽车尾气遥感监测项目建设项目已于今年4月底完成,并通过验收与联网。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自动监控中心落实我区污染源用电、工况监控试点任务共10家,要求2019年底前落实到位,前期我区安装进度缓慢全市排名靠后,收到通报后我局立即推进实施,2019年底前已完成21家用电、工况监控试点安装。

12.关于“环境监管网格化未执行到位”问题的整改。

已于8月13日在区委常委会上汇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关情况时,提出建议:各板块要按照区政府2019年4月12日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编委亭编〔2019〕44号文件要求,配齐4名专门巡查人员。区委常委会已落实区委组织部进行督查。

13.关于“‘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目前我区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环办〔2015〕88号)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做到100%全覆盖,一般排污单位不低于最低抽查比例,即1:10的比例(在编在岗的环境监察人员数量:被抽查单位数量)确定年度抽查企业数量,扎实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1-9月重点排污单位13家已全部检查到位,一般污染源已抽查135家,参与双随机执法人员14名。已按要求进行公开。

14.关于“对中介机构监管缺失”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区政府办《关于在全区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领域使用信用记录、信用报告和落实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亭政办发297号)要求,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环评文件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文件和环评文件质量评价意见。对正常在我区执业的11家环评机构(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南京银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苏科易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叶萌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英威尔曼环境技术(武汉)有限公司、绿政生态环境咨询江苏有限公司、江苏尚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智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蓝海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诚智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编制环评文件的规范性检查、编制质量检查及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检查),建立日常考核台帐,对申报的环评材料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制定出台亭湖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参与监测工作暂行办法》,规范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监测工作行为,对委托的第三方监测单位加强监管和考核。

15.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正在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责任制。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重点污染企业用电工况监控系统项目建设的通知》要求,制定《国控站点空气环境质量提升方案》,明确各点位长、部门、大块大气管控职责。省环保集团第四标段中标单位风涅环境工程(江苏)有限公司,10月9日起对我区85家重点污染管控企业进行用电监控系统建设。截止目前,已安装完成33家,在全市排名靠前。

16.关于“群众身边油烟污染处理不力”问题的整改。

前营村熬猪油作坊已实施“两断三清”。我局于2016年对云海防火门窗公司进行了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已改正。叱咤风云烧烤店、悦泰和蔬菜副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场开展监督性监测,发现超标行为将依法依规查处。

(二)内部管理不严格,规范意识不强

17.关于“工作纪律松弛,履职尽责不力”问题的整改。

定期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学习,提升职工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继续坚决整治庸懒散软等不良风气,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优良的党风凝聚民心,带动政风行风。深化局党组关于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转变工作方式,加强工作统筹。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动向新表现,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出现反弹和回潮。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优良传统,继续开展“企业环保接待日”“群众信访接待日”活动,拓宽渠道、改进方式,广泛收集服务对象、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18.关于“工会经费超预算列支”问题的整改。

从9月起,参照市生态环境局的规定,正式职工及编外人员工会会员按规定收缴会员费用。严格按照工会经费使用对象规范列支。

19.关于“宕欠公款未及时清理”问题的整改。

已多次与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对接。三家单位多年前已注销,2019年亭湖区纪委宕欠公款检查时已上报,拟做坏帐处理。2020年9月14日,已书面正式发函给亭湖区国资办,申请将此三个单位的借款合计70.8万元作坏帐处理。2020年10月19日,收到亭湖区国资办复函,要求提供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所需的六类材料及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报告和经济鉴定证明,目前正在组织材料。

20.关于“培训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盐城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强化差旅费发票审核管理,建立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出差请示报告制度。

21.关于“签批手续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2018年9月根据上级要求全额退回话费补贴,合计退回补贴140929元已交纪委指定帐户,并取消手机话费补贴。加强职工就餐补贴管理,按照区财政统一要求,严格履行审批、报支程序,规范职工就餐补贴。

22.关于“工作责任心不强”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研究和落实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签订的文件合同,确保合同得到及时高效准确履行。履行验收程序,确保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合同履行到位。

23.关于“执法尺度不一致”问题的整改。

组织对重点行业的涉气、涉水企业“回头看”。对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到位,严格执行《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遵守合法、合理、过罚相当及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4.关于“环境执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对10件未“双罚”的案件进行了研讨,要求今后办案中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违法环保“三同时”的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对所有未处罚的案件进行后督查,确保环境问题整改到位。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规定要求,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及时进行公开。组织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再次深入学习2017年10月26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重点鉴别区分第四十八条关于粉尘、气态污染物的监管和第七十二条关于扬尘的监管,严谨细致地进行案件法制审查,做到适用法律准确无误。认真组织学习《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苏环办〔2020〕250号)等法律法规。待综合执法改革到位后,修订优化现行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在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查、告知听证、处罚决定、信息公开等环节,明确责任科室和办理时限,避免再次出现超期作出处罚决定。江苏国能新材料有限公司目前环保信用等级已降为黑色。对执法不严、违反程序,案件滞留手中长期未办理的5名执法人员进行了问责。

25.关于“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管理不力”问题的整改。

自2019年5月起,我局不断加大业务培训、线上线下督查力度,建立健全通报制度,目前,我区平台运行平稳。

(三)党组核心作用不充分,“两个责任”不到位

26.关于“中心组学习制度未严格执行”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每月不少于1次的专题学习。8月14日下午,亭湖生态环境局召开第一期安全生产学习宣讲会议,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为31家年产危险废物10吨以上的企业和放射源及二类射线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了专题宣讲。

27.关于“党组议事规则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2020年7月28日重新修订了《中共盐城市亭湖生态环境局党组工作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规定办法,党组会集体研究,坚持落实民主集中制。主动督促项目审批、行政处罚、企业环保信用评级等环保行政工作通过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开,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环保各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认真执行财务制度,严格把好申请审核关、支出公示关、核准审批关,凡是大额经费支出,均进行集体研究讨论。

28.关于“‘一岗双责’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2020年度亭湖生态环境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亭湖生态环境局党组“作风提升专项行动年”活动实施方案》《亭湖生态环境局岗位廉政风险点一览表》《亭湖生态环境局行政权力廉政风险点一览表》,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进一步树立风险观念,筑牢思想防线。

29.关于“监管审核不严”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举一反三,长期坚持,从资金申报、材料审核、资金发放层层审核、严格把关,使得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公平公正。已完成这4家锅炉拆除前后照片、资料收集等工作。

30.关于“案审会记录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从2020年1月起严格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集体审议制度,做到“一案一议一记录”。

31.关于“履约保证金收缴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从2020年开始,每个项目都按合同要求收取履约保证金,对未收缴履约保证金,项目又未完成的,及时催缴履约保证金。加强对项目合同的规范性审查,确保每一个采购项目合同都依法对履约保证金、付款方式、质量保证金进行合理约定。严格按合同约定,足额收取履约保证金,严格执行质量保证金制度。

32.关于“对恶意竞标单位未采取惩罚措施”问题的整改。

通标环保公司向亭湖区招标办以书面形式提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区招标办认定由第二名中标。我局对恶意竞标行为无行政处罚权,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对恶意竞标单位及时提请区招标办依法依规处理。

33.关于“合同签订及付款不符合规定”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订合同,加强对项目合同的合规性审查,每一个项目合同都需要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对履约保证金、付款方式、质量保证金进行合理约定。严格按合同约定,足额收取履约保证金;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付款。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整改。紧紧围绕市委第二巡察组的反馈意见,进一步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研究谋划和督促检查,抓重点、破难点,坚定不移推进、不折不扣完成,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问题整改工作。各科室、单位工作人员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全程挂单整改,建立台账,逐条销号,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是注重标本兼治,务求工作实效。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持之以恒、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问题,落实好相关制度,防止问题反弹。对已取得初步成效但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跟踪督查,加快进度。对需要长期坚持、持久整改的问题,要边整边改、立行立改。注重标本兼治,着力从个性问题中找出共性问题,从“面”上问题挖掘“根”上的原因,按照“边整改、边总结”的原则,总结经验教训,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研究治本之策。

三是巩固整改成果,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尚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我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果上来。以整改为契机,推进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新高度,推进班子建设迈向新水平、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走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盐城市青年东路55号,邮政编码:224051;********056@163.com">电子邮箱thqhbj@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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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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