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三峡库区生态屏障区生态公益林人工造林一期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秭归县三峡库区生态屏障区生态公益林人工造林一期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秭归县三峡库区生态屏障区生态公益林人工造林一期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ZGZB[2013]105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秭归县三峡库区生态屏障区生态公益林人工造林一期项目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2]43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秭归县林业科学技术推广中心,建设资金为三峡后续工作规划专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位于茅坪镇、屈原镇、郭家坝,建设内容:生态公益林人工造林总面积427.15公顷,项目通过人工造林的方式营造以桂花、枫香、杜英、白玉兰、樟树等为优势树种的风景林193.70公顷,营造以樟树、枫香、栾树、女贞、刺槐、柏木及大苗的枇杷、女贞、桂花等为优势树种的生态公益林233.45公顷。
2.2工期:种植期为12个月,管护期为36个月。
2.3招标范围:秭归县三峡库区生态屏障区生态公益林人工造林一期项目工程的种植与管护施工,以建设单位(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4工程质量等级:达到《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范》(GB/T18337.3-2001)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造林绿化工程施工甲级(壹级或1级)资质(其资质承包范围须符合《湖北省造林绿化施工单位资质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相应规定要求),具有足够资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是企业法人;
(2)委托代理人具备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3)施工企业或从业人员有违法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或被载入黑名单,且正处于本项目所在行业禁止投标期间的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已参与投标的否决其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各投标单位代表于2013年9月2日至2013年9月6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秭归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大厅)招标采购文件发放窗口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单位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一并缴纳。投标保证金1500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由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取,投标保证金进账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18日下午17时30分,未在进账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4.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总公司注册地基本帐户以转帐或电汇方式提交至以下帐户(汇款时必须注明所投工程项目名称):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三峡分行秭归支行
户名: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款项到帐后,各投标单位代表凭银行进帐回执单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至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收退窗口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9月25日下午15时30分,地点为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八楼大会议室)。
5.2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2013年9月25日下午14时30分至15时30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tb.com)、秭归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hbzg.gov.cn)、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zgzb.gov.cn)及信息中心大楼一楼大厅公告栏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13年8月30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秭归县林业科学技术推广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地址:秭归县茅坪镇滨湖路3号
联系人:邓主任联系人:乔慧敏
联系电话:138*****562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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