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巴登市场商住楼中座603#及604#房产转让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巴登市场商住楼中座603#及604#房产转让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巴登市场商住楼中座603#及604#房产转让公告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受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以下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请有意者到我所办理受让登记手续。
  特别提示:挂牌有效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
项目编号:ZZCQ
********00013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资产名称:深圳市福田区巴登市场商住楼中座603#及604#房产
项目简介:房屋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巴登市场商住楼中座。用途为住宅,使用年限70年,从1993年6月24日至2063年6月23日止,建筑面积分别为:603#房产为87.89㎡,604#房产为101.33㎡。状态:空置。
标的(项目)所属单位: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海德三道证券营业部
内部决策: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标的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中建银(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中国民用航空局
核准(备案)日期:2020年12月23日
评估基准日:2020年5月31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合计人民币605.504万元
交易内容
转让标的名称:深圳市福田区巴登市场商住楼中座603#及604#房产
挂牌价格:合计人民币605.504万元,详见明细表
是否需要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具体金额及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交纳交易保证金30万/套,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处置方式:意向受让方如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签署交易合同后,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如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原路返还;如果意向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次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止日期: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2月8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0个周期。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1.转让形式:单项转让。
2.因本次转让而产生的税、费、佣金等费用按有关规定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自行了解标的房产的实际情况,一经报名,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或可能存在的任何质量问题和风险,且愿意自行全部承担质量问题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
4.受让方须自行向深圳不动产登记中心等政府相关部门沟通了解有关标的资产的购买资格要求,如因不符合届时政府新政、新规要求,导致标的资产不能过户或本次交易无效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并应赔偿转让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5.标的房产按现状转让,过户后转让标的的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证载面积为准,不影响转让标的成交金额。
6.本次转让标的房产,由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转让方按转让合同约定办理房产移交手续。转让标的在权属变更前的物业费、水电费等由转让方承担,权属变更后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7.完成标的过户之日为过户日,过户日即为交付日,标的资产于交付日均以现楼现状交付,办理交付手续即视同完成交付,无房屋验收整改等,受让接受标的资产附随的所有缺陷、瑕疵及相关风险,并自愿承担受让标的资产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8.标的房产的学位以政府核定为准,转让方对于学位是否能正常使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9.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未能在联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5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房产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并且经转让方书面催促后7日内仍无法办理的,转让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受让方承诺按照合同转让价款30%的标准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受让方还应承担因此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并同意转让方收回标的房产,将扣除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的剩余价款退还给受让方。
10.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按照公告附件文本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且,受让方需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款项。
11.为保证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及交易所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意向受让方申请的;(2)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或所有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或支付交易价款或提交《委托付款通知书》的;(4)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约情形的。
12.标的房产证载权利人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海德三道证券营业部,转让方及合同签署方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王作义
认缴注册资本总额:403083.7078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营业期限:长期
监管机构(部门):中国民用航空局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 ****-********朱先生 ****-********张小姐 ****-********陈先生
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18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座3楼
网 址:www.sotcbb.com;微信公众号:sotcbb。
保证金账户
户 名: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8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转让 房产 商住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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