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常山县辉埠至何家公路项目经理部挂篮租赁招标公告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常山县辉埠至何家公路项目经理部挂篮租赁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常山县辉埠至何家公路项目经理部挂篮租赁招标公告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常山县辉埠至何家公路项目经理部

挂篮设备租赁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JGLQJXZB-2021-01-01)

1. 招标条件

本次挂篮设备租赁招标单位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常山县辉埠至何家公路项目经理部,项目业主为常山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常山县辉埠至何家公路项目经理部为招标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常山县辉埠至何家公路项目所需挂篮设备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工程概况:本项目工程路线起点位于辉埠镇菱湖村东侧,接在建351国道,往南过大埂村、西坞村,沿滨溪路、龙山路穿越辉埠集镇,继而下穿衢九铁路,在上辉埠村东侧、胡家淤村西侧设置辉埠特大桥上跨常山港,往南上跨常文线,与205国道平交后进入衢州绿色产业园常山片区(利用在建纬九路),在下东山村接现有县道钳何线(规划205国道改线段),路线全长12.716km。

2.2 招标范围:设备租赁名称、计划交货期等见附件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相应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应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

3.3本次挂篮设备租赁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3.3.1 资质要求:

3.3.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挂篮设备租赁经验的单位,挂篮设备投标人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供应能力承诺书和资金垫付承诺书等资料,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取得三证(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提供三证(五证)合一营业执照),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3.1.2能力要求:提供挂篮设备租赁服务,能够满足现场施工要求,所提供的挂篮设备设备必须是性能良好的设备,如提供的挂篮设备不满足招标方要求的在投入招标方施工现场使用过程中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单位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3.3.1.3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租赁挂篮设备必须能够提供出厂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由投标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单位负责到当地安监部门办理挂篮特种设备备案。

3.3.2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3.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至2020年与其他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

3.3.4 信誉要求:1)近3年(2018年1月至开标之日)没有在其他项目挂篮设备租赁投标中提供虚假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2)近3年(2018年1月至开标之日)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3)近3年(2018年1月至开标之日)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4)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5)提供近三年内信用评级证明(信用等级达A级及以上,须为近三年内)或近半年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信用记录良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或不拖欠贷款)证明,或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信贷证明;6)不接受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因不保供、质量、服务问题等不履约行为与招标人有纠纷待解决单位投标;7)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移除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

3.3.5 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资料以证明符合以上资格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潜在投标人需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认证通过并开通平台服务后才能获取招标文件(客服热线400-601-0100)。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登录”---点击“挂篮设备租赁信息”---在“挂篮设备租赁名称”中点击招标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交”—“响应”。(特别提醒:此处设置的密码非常重要,投标人必须在开标的同时使用该密码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为其投标报价解锁,也可勾选“开标后自动解锁”并点击“提交”)。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12日至 2021年1月16日18:00前 (北京时间,下同),进行响应后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并将投标申请表(附件二)可编辑版及盖章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扫描件、投标联系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招标联系人的电子邮箱(********42@qq.com),邮件主题为“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

潜在投标人请在响应时间内完成获取标书相关的所有工作,包括:包件响应、发送投标申请邮件、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公开开标的方式。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 年2月3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2021年2月3日9时00分前,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在线编辑报价并保存,同时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于开标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1 年2月3日 9时00 分之前,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十区11号楼中铁建工集团北京路桥分公司物机部,联系人:王洪根,联系电话:186*****800,联系人:王兆昱,联系电话:156*****025

5.3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保存的报价总价须与纸质版投标总价完全一致,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5.4 逾期送达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按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或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

6. 开标

6.1 开标时间:2021年2月3日9时00分。

6.2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总部基地188号十区11号楼6楼会议室。

6.3招标人将在开标会现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开标、唱标,请各投标人在2021年2月3日上午9时00分以后30分钟内,随时在网上对各自投标报价解锁。

6.4 如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系统故障等原因,将采用线下开标的方式开标、唱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常山县辉埠至何家公路项目经理部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十区11号楼

邮编:100070

联 系 人:王洪根 公司物机部

电话:186*****800***-********

电子邮件:********42@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 挂篮 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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