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大石镇诜村南路2号307房地产拍卖(第二次)交易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大石镇诜村南路2号307房地产拍卖(第二次)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大石镇诜村南路2号307房地产拍卖(第二次)交易公告
一、标的简况 | ||
标的 信息 | 委托方名称 | 郴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标的 | 广州市番禺区大石镇诜村南路2号307房地产 | |
标的简介 | 标的物为房屋所有权及其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座落在广州市番禺区大石镇诜村南路2号307,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产证字第C*******号。商铺用途,钢混结构,所在层/总层数:1-3/3,共有地面积950.9㎡,套内建筑面积99.41㎡,建筑面积101.7㎡ ,分摊建筑面积2.23㎡,权利类型:国有出让,竣工日期1998年12月25日,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62年2月12日止。标的物其他详情请见湖南志成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的评估报告【估价报告编号:志成估字(2020)第0916LWHA号】。 | |
标的地点 | 广州市番禺区大石镇诜村南路2号307 | |
标的踏勘 时间 | 2021年1月11日—2021年1月26日 联系电话:郭四端 189*****252 |
二、交易条件与竞买人资格条件 | ||
交易 条件 | 拍卖底价 | 人民币:伍拾捌万零陆佰捌拾元整(小写:¥58.068万元) |
意向竞买 人资格 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经济实体、其他组织或个人(法律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 |
相关 其他 条件 |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公告截止日(2021年1月26日16点00分)前将保证金(以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无效)足额支付至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步骤如下:登录网站(http://czggzy.czs.gov.cn/)→快捷入口→产权交易系统→产权线下拍卖入口→免费注册(竞买人为自然人的,须以本人名义进行注册,竞买人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进行注册,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竞买人与注册人信息不一致的,将取消其竞买资格。)→用户登陆→产权交易项目→搜索本标的名称关键词→点击报名→缴纳保证金(竞买人为自然人的,须从本人账户转账,竞买人为企业的,须从本企业帐户转账,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保证金不是从竞买人本人或本企业帐户转账的,将取消竞买资格。)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价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每个相对应的拍卖价报价(其他竞价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方能生效。
5、拍卖标的在办理产权证照、权属变更、过户等手续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须补交的相关费用按国家政策规定的执收对象各自承担。拍卖标的由买受人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委托人、拍卖人不负责办理。如买受人未到有关部门办理拍卖标的相关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标的无法办理相关手续的,风险概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损失。 6、标的挂牌价和成交价均不包含应当交纳的拍卖佣金和有关价外税费和在权利登记中应当交纳的其他费用,上述费用均由受让方(竞得人)另行按规定交纳。 7、竞拍人须于2021年1月27日9点30分至10点30分前,持有效证件(报名人是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是企业法人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带公章)、竞买保证金转账凭证及填写好的《竞买须知》(可到拍卖现场领取填写或登陆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zggzy.czs.gov.cn/)下载填写)等资料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第5开标室领取号牌入场。应价号牌必须由竞买人本人使用,不能转借他人竞买,否则竞买行为所造成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赔偿均由买受人承担。竞拍人如未准时到场,视为自动放弃。竞买人入场必须自带口罩。 | |
竞价 保证金 设定 | 交纳金额(人民币) | 本次拍卖共1个标的,标的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小写:¥100000元)。 |
交纳以及报名截止时间 | 2021年1月11日—2021年1月26日 16点00分 | |
保证金 退回 | 成交后,受让方(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拍卖价款的一部分,汇入拍卖机构指定银行账户;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活动结束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
三、拍卖信息 | |
拍卖时间及地点 | 2021年1月27日10点30分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4楼第5开标室) |
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竞买人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交易方式 | 现场拍卖 |
发布媒体名称 |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zggzy.czs.gov.cn/) |
四、收费说明 |
1、竞买人需在竞得标的当日签订《成交确定书》,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上述约定)将本次拍卖成交价款的尾款一次性汇入拍卖机构指定银行账户。 2、本次拍卖佣金按标的成交总价的5%计算。 3、本次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郴发改价发〔2020〕187号文件。 |
五、项目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电话:****-******* 郴州市晶诚拍卖有限公司 行业监督电话:****-******* 郴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平台服务电话:****-*******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科 |
郴州市晶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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