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牛乳业常温事业部沈阳工厂成品库高密集子母车自动化立体仓库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蒙牛乳业常温事业部沈阳工厂成品库高密集子母车自动化立体仓库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蒙牛乳业常温事业部沈阳工厂成品库高密集子母车自动化立体仓库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CWSCSY*******

二、项目名称:蒙牛乳业常温事业部沈阳工厂成品库高密集子母车自动化立体仓库项目

三、项目概况:

蒙牛乳业沈阳工厂新增生产线,根据产能需求,现有空间不能再增加平库货架,通过合理设计,将原有库房升级改造为高密集子母车自动化立体仓库。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注册时汇率计算)及以上,以企业营业执照为准;

2、投标人必须为具有销售和安装(以上两项需同时具备)能力的设备厂商或授权代理商,若是授权代理商,必须取得所投货物生产制造商出具的书面授权书;招标单位只接受生产厂家一份项目授权书;

3、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3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

4、投标人近三年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5、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www.gsxt.gov.cn/index.html)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投资、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股的企业,只允许一家参与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多家单位联合投标,不允许违法分包或转包;

8、不接受中粮及蒙牛供应商黑名单(以蒙牛集团采购执行管理部下发的黑名单为准)的企业参与投标。

六、报名须提供:

报名资格文件的组成及顺序按照如下要求提供: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上三项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若是法定代表人报名,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若是授权委托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附件2和附件3)及授权委托人近一年内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附件4);

3、提供销售和安装(以上两项需同时具备)能力的设备厂商承诺书,若是授权代理商,提供所投标货物生产制造商出具的书面授权书;招标单位只接受生产厂家一份项目授权书;

4、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资格证明材料;

5、提供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3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

6、提供近三年(2017、2018、2019)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7、提供本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www.gsxt.gov.cn/index.html)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数据保密协议(附件5);

说明:1)符合以上条件投标人均可参加竞谈,请各投标人将以上各类证书、证明材料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按以上“组成及顺序”合并在一份PDF格式文件中提交到(发送到zhaobo@nmghuasheng.com(邮件主题栏里写清楚“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邮箱,审查合格后将复印件(A4纸)加盖公章一式二份,复印件加盖公章胶装订成册后邮寄到招标代理公司处。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西街财富时代B座翱华大厦22楼(赵博,181*****014收);

并所提供所有资料电子版U盘1份,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被拒绝接收。所提供的资质业绩文件中如有虚假情况,一经发现将被取消竞谈资格。

2)要求加盖公章,盖章(负责人印章属于签字)的必须是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销售专用章等均视为无效。

七、报名时间:2021年01月12日至2021年01月16日。

八、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说明:

1、资格预审时间:2021年01月12日至2021年01月16日;

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1月17日至2021年01月21日,逾期不再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汇款后将回执扫描后发联系人邮箱主题栏里写清楚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收款单位: 内蒙古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592 010 100 100 885 229 银行行号:309 191 002 015

九、开标时间:2021年02月0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十一、公告发布媒体:

(http://)

“蒙牛官网(http://www.mengniu.com.cn)及蒙牛内部OA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此公告只在以上四个平台发布,其他任何媒体转载无效。

十二、报名方式及联系人:

代理机构:内蒙古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报名联系人:赵博(181*****014)/王子刚(133*****487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zhaobo@nmghuasheng.com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西街财富时代B座翱华大厦22楼

十三、招标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蒙牛乳业(沈阳)有限责任公司

业务咨询联系人:党晓松

联系方式:186*****553

十四、监督单位及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

监 督 人: 刘腾飞联系方式:138*****203

内蒙古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12日

附件:1.潜在竞价单位报名提供信息表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模板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模板

4. 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材料示例

5. 数据保密协议

附件1:

潜在投标单位所报标段信息表


序号

潜在投标人名称

标段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竞价方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 , 性别:,身份证号码: ,职务:系 竞 价 方 全 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竞价方: (盖公章)

年月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蒙牛乳业(沈阳)有限责任公司:

(竞价方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法定代表人,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询比价,全权处理询比价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期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竞价方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职 务:

年月日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附件4:

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材料示例

(无具体模板,要求:1、具备社保局出具的材料;2、具备本单位名称及授权委托人姓名。)

可参考:


附件5:

数据保密协议

甲方:蒙牛乳业(沈阳)有限责任公司

承诺方:

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保密的定义、内容和范围

1、保密信息的定义:“保密信息”指本协议及其所有附件和补充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诺方履行协议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文件、信息、数据、图纸、技术规格、商业秘密等信息,以及其他由甲方提供的并明确标有“保密”字样的信息。

2、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需求调研、备份数据以及其他任何与我公司相关的信息。本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乙方所掌握或获知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3、包括但不限于以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提供商业秘密的行为均属泄密。

第二条、保密条款

1、承诺方同意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或允许向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透露保密信息。

2、承诺方负责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并采取所有必要的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双方采取的用于保护自身保密信息的措施)防止第三方未经授权地使用及透露保密信息;

3、承诺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或由保密信息衍生的信息;

4、除了本协议确定的保密信息应用范围外,承诺方不得在任何时候使用保密信息。

5、本条款项下的义务适用于任何保密信息,或根据双方事先或目前协议由甲方提供给承诺方的其他专有和/或保密信息。

6、本协议终止后,承诺方应立即自费将保密信息物归原主,并归还所有含保密信息的文件或媒体及其复制件或摘要。

7、协议确定业务的承诺方员工。如果参与本协议的承诺方员工不再继续参与本项目,则应确保立即终止该员工获得对方保密信息和信息源的途径。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承诺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严格遵守本委托方的保密规定;

2、承诺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事项;

3、承诺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

4、承诺方了解并承认,由于技术服务等原因,承诺方有可能在某些情况下访问甲方数据。

5、承诺方同意并承诺,对所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披露给任何第三人;

6、承诺方同意并承诺,无论任何原因,服务终止后,承诺方不可恢复地删除任何商业秘密,并不留存任何副本。同时,如甲方需要,承诺方保证退回甲方的任何含有商业秘密的文件或资料(如有)。

第四条、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如下信息:

1、由于承诺方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获知的信息,这些渠道并不受保密义务的限制;

2、由于法律的适用、法院或其他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

3、另一方从不受保密限制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4、未参考保密信息而由另一方独立开发的信息;

5、依据法律的规定或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可以获取此信息的司法、政府机构的要求必须公开的信息。接到此类要求后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使另一方了解将要披露的内容并提出意见。

第五条、如果承诺方违反本协议的以上规定情形,则甲方有权将承诺方拉入蒙牛供应商黑名单,并要积极配合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收回已经泄露的信息。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仲裁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七条、此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承诺方:

代表人:

日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立体仓库 自动化 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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