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横溪镇文体中心店面房招租招标公告

鄞州区横溪镇文体中心店面房招租招标公告


鄞州区横溪镇文体中心店面房招租项目招标公告信息发布时间: 2021-01-12 13:55:24 次

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人民政府委托,对鄞州区横溪镇文体中心店面房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租,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概况:

1、招标规模: 店面房(共9间),建筑面积约 232 平方米(以实际使用面积为准)。

2、招标项目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文化路(横溪文体中心体育馆南侧)。

3、项目编号:HX-ZB(2021)-02

二、租赁期年限及价格

1、租赁年限:2年(租期以合同签订日为准)。

2、竞标价格:以招标人设定的底价16万/年为起步价,在投标底价的基础上现场竞价,每次竞价最低间隙为 1000元整数倍一档以此类推,否则作为无效报价,以最终中标价为合同租赁价格。

三、租金缴付及方式:

1、两年租金一次性付清,先付后用;租金应于合同签订后 7 日内足额付清。同时于合同签订后 7 日内递交水电押金10000元和租房履约保证金10000元。

2、违约情况界定:承租方(中标人)逾期30日或以上时间未支付租金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

3、承租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由承租方(中标人)按国家规定自行缴付,如迟交或不交,出租人有权直接从水电费押金 10000 元中扣除相应的费用,直至扣完并解除合同。

4、租赁到期后无拖欠水、电费及房屋损坏等情况,水电押金及租房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四、竞标人须知:

1、竞标人资格要求:

(1)18 周岁以上,具有独立民事行为的公民或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

(2)租赁房产须符合规划、公安、卫 生、消防、城管、环保、工商等部门的限制和要求。

(3)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

2、房屋经营使用范围:只能用于经营文化、体育、教育类,禁止污染环境 或对周边产业不匹配的项目承租。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网上查询为准)。

4、开标会现场以个人竞标的须由公民本人持身份证,以单位竞标的须持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随带原件核查)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到场参加。无故缺席开标会议的将没收其竞标保证金。

5、竞标人开标前须缴纳竞标保证金方可参加竞标。

保证金额度为:报名后需支付投标保证金 10000 元(壹万元整)。

竞标保证金缴至以下账户: 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公共交易站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横溪支行

银行账号:****************3

备注:①以单位名义竞标的,竞标保证金必须从公司基本帐户提交;以个人名义竞标的,竞标保证金可以银行电汇或网银提交。②竞标人在缴纳竞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未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或备注错误的,造成竞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③竞标保证金退还方式:在公示 3 个工作日后,未中标人直接到横溪镇财政所退还竞标保证金(无息),中标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到横溪镇财政所退还竞标保证金(无息)。

6、竞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月31日下午 15:00(以资金到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7、竞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开标,迟到作放弃竞标处理。

8、本次开标须要有两家(含)及以上竞标人,如不足两家,则招标人将重新组织竞标。

9、如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支付租金,则取消其租赁资格并没收其竞标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

10、由竞标人自行踏勘(投标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竞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11、本招标文件作为租赁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开标时间:

1、凡有意参加竞标者,可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竞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竞标。

3、竞标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2 月1 日 9时 30 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公共交易站四楼开标室。

4、开标日期:2021年2 月1 日 9时 30 分,逾时作弃权处理。

5、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公共交易站四楼开标室。

六、开标时提供资料:

1、竞标保证金银行缴款单复印件;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随带原件核查)。

注:如竞标人未提供上述资料的,取消其竞标资格。

七、招标内容和要求:

1、开标:采用开标会现场举牌竞价方式,参加开标人员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

2、参加开标人员身份确定:

(1)若由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随带原件核查);若由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随带原件核查)。

(2)监督人员、有关工作人员可进入开标室。

(3) 竞标报名单位或个人每家只允许最多二人参加开标会议。

3、竞标报价:

(1)以招标人设定的底价16万/年为起步价,在投标底价的基础上现场竞价,每次竞价最低间隙为1000元整数倍一档以此类推,否则作为无效报价,以最高竞价为中标人。

(2)竞标价格不包括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收视费、互联网费等其他一切费用。

(3)中标服务费:代理机构参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计[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标准收费,以两年年租金中标价的合计为计费依据,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

八、合同签订明确事项:

1、中标公示 3 个工作日结束后,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15 个工作日内无故不签订租赁合同的,出租方有权没收其竞标保证金。

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订后 7 日内一次性支付两年的租金(以中标价作为合同价),同时支付电费押金10000元及履约保证金 10000元,在规定时间内无故不缴纳以上款项,出租方有权没收其竞标保证金。

3、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应保证承租房的使用安全,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承租房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设施损坏的,承租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4、承租方如改变房屋的现有结构、改装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 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5、在装修期间不要有噪音影响周围居民,与邻户发生矛盾、冲突等情况由 承租方自行协调解决,不要把矛盾转交给出租方。

6、租赁期内承租方在经营或装修(包括改建)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及人身伤亡事故(包括第三者伤亡)均由承租方承担所有民事责任和费用赔偿。与出租方无涉。

7、租赁期满后或因承租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依附于出租房内的装修及不动产全部归出租方所有,不折价,不抵押。如原有出租房如有损坏由承租方出资修复。

8、无论哪方提前解约或终止合同,均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方可解约或终止。对于承租方已付但未使用的租金,出租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退还。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

9、有关部门所需缴纳的一切费用都有承租方承担。

10、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因素,双方互不牵连;互不承担责任。

注: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人民政府(简称出租方) 中标人(简称承租方)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名称: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楼;

电话:****-********

联系人:王芸、沈滋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招租 店面 文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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