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庭镇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套用房建设招标公告

金庭镇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套用房建设招标公告


金庭镇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套用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受江苏省太湖城乡一体化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金庭镇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套用房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金庭镇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套用房建设项目

二、预算:壹佰壹拾伍万壹仟捌佰壹拾陆元伍角伍分整(¥:*******.55)

三、计划开竣工日期:2021年01月25日至2021年05月24日( 120天)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必须为B级及以上;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建筑工程贰级建造师及以上;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无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的苏州市外建筑业企业需提供《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负责人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9)企业提供近三年内承担过的单项金额92万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改造、改建、扩建、加固除外),质量为合格,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限从2018年01月至今,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上验收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及网上查询路径截图等(以上材料缺任意一项或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原件核查。

(10)本项目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

(11)本工程执行《关于公布2019年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19】3号)文件。

(12)本工程执行《关于公布2020年春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20】2号)文件。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吴住建[2018]183号)中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

2.本年度及上一年度在度假区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

(1)发生过亡人生产安全事故;

(2)因工程质量问题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

(3)因拖欠建筑工人工资发生上访、群体性事件的;

(4)因工程款结算纠纷发生上访、群体性事件的;

(5)恶意欠薪或讨薪被通报的;

(6)因违法、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三次(含)以上的;

(7)因违法、违规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8)未按规定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被主管部门查实二次以上的。

3.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自行在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预算、发包价等相关材料。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现金300元,开标时缴纳,不予退还。

六、提交材料如下:

(1)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格式自拟,须有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单位地址);

(2)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鉴及公司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并提供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提供社保网上查询途径);

(5)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无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的苏州市外建筑业企业需提供《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

(6)提供项目经理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年社保证明复印件(提供社保网上查询途径);

(7)本工程要求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投标单位需提供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按规定格式);

(8)本工程拒绝综合考评为C、D类企业参与投标报名。

(9)企业提供近三年内承担过的单项金额92万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改造、改建、扩建、加固除外),质量为合格,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限从2018年01月至今,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上验收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及网上查询路径截图等(以上材料缺任意一项或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原件核查。

(10)缴纳工程投标保证金贰万叁仟元整(以总投资额的2%计算,以本票或汇票的形式缴纳,不接受本票或汇票以外的任何形式,不接受年度保证金凭证。)在开标时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交纳,同时提供该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视为资审不通过。

帐户名: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分公司

帐 号:********4885

开户行:中国银行苏州吴中西路支行

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且应按序装订成册,开标时所有复印件提供原件核验,未提供原件核验的相关材料在资格审查中不予认可。投标单位必须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若发现资料中有任何弄虚作假的情况,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并记入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工程招投标黑名单,将拒绝该公司在三年内参与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的招投标工作。

注:1、请申请人于2021-01-1509:30-10:00到金庭镇文体中心二楼开标室投标签到并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2021-01-1510:00进行现场资审、抽签;资审、抽签时授权委托人不到现场视作放弃。

2、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的是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本工程招标预算价115.181655元,设定发包价下浮率为土建9%,安装12%,市政15%,此下浮率在竣工结算时不再调整,发包价为104.292122元。未按此价格报价的按废标处理。

3、投标文件的组成中,技术标标书无须编制,商务标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无须编制。

4、(1)入围办法:投标单位如超过三家,全部入围;如少于三家的则重新公告。

(2)评标定标办法及步骤:在度假区限额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监督下,由招标人当场将于投标单位数量相同且与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顺序号一致的号码球放入摇号机内,依次公开随机抽取5个号码球。按抽出号码的次序号代表对应投标人投标的评审次序(即第一个号码球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评审次序,第二个号码球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次评审次序,以此类推),抽出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抽取结果上签字确认。

(3)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依标书评审次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出三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

5、中标单位需到度假区招标办办理备案手续。

6、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递交投标文件当天投标单位只能委托代理人到开标现场,委托代理人必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主动出示苏城码,配合代理单位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7、请各投标单位事先下载并填写度假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临时调整方案中的《人员信息登记表》,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开标时提供,否则按资审不合格处理。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代理: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南路125号名宇商务广场北楼1608室

联系人:顾文霞 联系电话:130*****346

2、建设单位:江苏省太湖城乡一体化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斐联系电话:0512- ********

八、公告期:2021年01月 12日至2021年01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用房建设 行政执法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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