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村道路提升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石门村道路提升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石门村道路提升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门村道路提升配套工程 ,已由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华镇石门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太华镇
2.2合同估算价:约64.45万元。让利率:6%
2.3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内石门村道路提升配套等工程
2.5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4.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4.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7投标人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或免交农民工保证金的证明或提供《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4.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5.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5.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5.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1月16日上午8时30分至10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到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部领取。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招标文件费在报名时收取)
4.2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1)授权委托书;(2)报名人员(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和近三个月的社保交费清单。
4.3答疑:本工程不集中组织答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2021年1月19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太华镇龙珠路117号太华镇为民中心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须提交的原件: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宜兴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押证证明)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⑥《宜兴市建设领投标人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或免交农民工保证金的证明或提供《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⑦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2020年8月-2020年1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⑨授权委托书⑩投标保证金。
6.其它:/
7.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
8.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1月16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太华镇石门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宜兴市太华镇
邮编:
联系人:董女士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兴市绿园路228号太平洋大厦16楼
邮编:214200
联系人:蒋先生
传真:
2021年1月12日
附件:石门村道路提升配套工程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按以下方法进行开标评标:
评委根据评审标准对报价、技术标进行评审打分并按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出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评审委员会按照总得分高低确定3名合格中标候选人。如中标候选人中得分相同时,报价低的为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中标人。
经开标后,若发现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将不再评审,当废标处理。
对合格的投标文件,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分分值由报价分(70分)、技术标(30分)两部分组成,总分100分。
一、报价部分分值为70分:
(一)确定评标基准价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低于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平均值下浮5%(不含5%)的,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基准价=A
A=有效投标文件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2、若7≤规定范围内投标价<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规定范围内投标价≥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3、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均不影响其评标及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二)投标报价得分
对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打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报价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价比评标基准价偏差1%扣减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
例:评标基准价为12%,投标报价为11%,报价得分为69.9分
二、技术标(30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5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5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5分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完整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4分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3分
6、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3分
7、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5分
说明:1、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取评委评分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
2、对不同方案进行比对,如存在有不该出现的雷同情况的,作废标处理。
3、施工组织设计不得超过60页,超过一页扣0.5分,扣光为止。
三、定标
1、招标人按最终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时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在投标过程中被查实有串标、围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记录在案。如果出现上述的现象,招标人根据排序顺延的方法确定其余投标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标签: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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