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疾控中心采购检验检测设备一批
茶陵县疾控中心采购检验检测设备一批
茶陵县疾控中心采购检验检测设备一批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1月12日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甲方)茶陵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供应商(全称):(乙方)湖南林康医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采购项目名称:茶陵县疾控中心采购检验检测设备一批
(2)政府采购编号:HNPJ-ZZ-3034
(3)项目内容:详见附件表
(4)项目负责人:郭军香
(1)合同金额小写:237170.00元
大写:贰拾叁万柒仟壹佰柒拾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价格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天内。
地点:茶陵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五楼
方式:按招标文件要求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1、经双方合同签订生效后,货物到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 ,正常运行12个月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余款10%正常运行24个月后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无息一次性付清;
2.付款凭正式税务发票,发票须由中标方开具;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
(6)谈判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采购人执一份,供应商执一份,财政局持一份,招标代理单位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茶陵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 银 行:
帐 号:
茶陵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备案意见(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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