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1年劳务派遣服务管理 招标公告

丹东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1年劳务派遣服务管理 招标公告

辽宁省丹东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1年劳务派遣服务管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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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辽宁省丹东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时间:2021-01-12

项目概况

(辽宁省丹东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1年劳务派遣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滨江中路128号太阳大厦A座141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月25日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DKDJC202023

项目名称:辽宁省丹东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1年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8万元

最高限价:49.8万元

采购需求:司机:5人。1.司机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并自觉遵守办公室的各项管理规定。2.司机要服从出车安排,按照办公室统一调度出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保证及时出车。3.司机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民警指挥和检查,不违规;外出期间,严禁饮酒,必须保证行车安全。驾驶期间,如果违反交通安全规则造成违章罚款的,由司机个人负责。4.司机应爱护车辆,自觉搞好车辆的保洁和日常维修保养,保证车辆机械状况和安全状况良好,妥善保管车辆的保险、行驶证等各种必备手续,出车时保证证件齐全。每次出车检查好车辆状况,不得带“病”出车。5.司机应实行坐班制,每天按时上下班,在班时间因私外出应请假;无出车任务时原则上应在岗等候,做好出车准备,不得擅自外出和离岗。6.司机要做好出车登记制,应逐日、逐次登记出车日志,注明目的地、出车时间等,并签字确认。出车结束应将车辆停放到机关院内,并及时向管理员报告。

采样分析人员:4人。1.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思想品德端正,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2.服从分配、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3.从事现场采样和实验室化验的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中约定。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第7条。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如项目接受联合体,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4.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①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②供应商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供应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最先报名的供应商;

④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禁止投标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月13日起至2021年1月19日止(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办公时间9: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滨江中路128号太阳大厦A座1412室

方式:现场领取

现场领取方式: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月25日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滨江中路128号太阳大厦A座1412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月25日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滨江中路128号太阳大厦A座141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丹东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人民街31号

联系方式:147*****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丹东凯达招标代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滨江中路128号太阳大厦A座1412室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dandongkaida@163.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城建支行

账户名称:丹东凯达招标代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0002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女士

电 话:****-*******

丹东凯达招标代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2日

标签: 服务管理 劳务派遣 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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