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应急储备物资(警用器械等)政府采购邀请招标公告
公安部应急储备物资(警用器械等)政府采购邀请招标公告
上海欣声招标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北京招标代理分公司采购信息—有关公安部应急储备物资(警用器械等)政府采购
采购编号:XS-BJ*******
采购方:中国京安进出口公司
采购用途:公安部应急储备物资
采购项目的性质: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欣声招标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北京招标代理分公司
付款方式:货物到达用户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后付款
采购内容:公安部应急储备物资(警用器械等)政府采购
第一包:移动式防弹盾牌,150具;
第二包:长警棍,4000根;
第三包:防暴探照灯,1000只;
强光手电,2000只;
第四包:多功能链锁铐,3000副;
第五包:防爆毯,20个;
第六包:垃圾桶防爆罐,80个
第七包:防毒面具,600具;
一次性防毒面具,1000具
第八包:单帐篷,400顶;
第九包:棉帐篷,400顶;
第十包:350兆车载台,200部;
350兆手台,1000部;
350兆转信台,20部。
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欣声招标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北京招标代理分公司受中国京安进出口公司委托,就公安部应急储备物资(警用器械等)政府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
2. 投标人应遵循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信誉良好,在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4. 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含100万元)以上;
5. 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良好的销售业绩,诚实守信;
6. 各包件具体要求如下:
(1)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第四包、第五包、第六包中须提供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
(2)第七包、第八包、第九包须具有相关国家权威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
(3)第十包中须具有公安部的入网许可证。
7.合格的投标方可对本项目中三个以下(含三个)包件进行投标。
三、 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 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3. 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参加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第四包、第五包、第六包须提供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一份;
5. 参加第七包、第八包、第九包须提供相关国家权威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一份;
6. 参加第十包须提供公安部的入网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四、 公告时间
此项目公告日期定于2007年7月27日至2007年8月6日。
五、 报名时间
此项目定于2007年8月7日至8月9日,每天9: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接收投标申请人的报名。公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六、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 报名地点:上海欣声招标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北京招标代理分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8号九龙商务中心C-B座三层)
2. 联系人:陈 诚
3. 电 话:***-********/********/********转8010
4. 传 真:***-********/********/********转8002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分别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上海欣声招标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北京招标代理分公司询问或质疑。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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