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编制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2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32-00529
项目名称:编制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00
为进一步加强开发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应急救援处置措施,按照《环境保护法》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要求,根据现有开发区管理机构组成,全力做好环境安全管控及环境事件预防工作,做到遇有突发环境事件发生能够快速有效处置,把环境危害降到最低限度,减少环境次生灾害,现需重新编制《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12日至2021年01月1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2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路 54 号,沈阳铁西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A 座五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通过在线下载获取文件后,须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指定邮箱lnthgczx@163.com发送邮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等资料的扫描件 (所有资料需加盖公章)于 20201年 01 月 19 日 17:00 时前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 lnthgczx@163.com 邮箱。在邮件中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微信号并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注: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91),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沧海路2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腾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49号6楼602室
邮箱地址: lnthgczx@163.com
开户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皇姑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腾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