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超市对外招租公告

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超市对外招租公告

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超市对外招租公告

宜卫校租〔2021〕1号

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拟对学校超市对外租赁项目进行竞争性招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诚邀合格商家参加竞选。

第一部分招租内容

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拟对学校超市对外租赁项目进行竞争性招租,欢迎具有良好信誉的竞选单位前来参加。

1.招租项目: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A、B超市对外租赁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1)A超市建筑面积约400平方米、B超市建筑面积约360平方米,每个竞选单位最终只能选择租赁A、B超市中的一个超市进行经营。同一竞选单位可选A、B超市中一个或两个进行报价,但如果两个标段报价同时排名第一候选人,只能优先选择租赁其中一个超市确定为中选人,另外放弃的一个超市自动按该超市租赁报价排序递补第二名候选人为中选人。

(2)超市经营租赁费报价基价分别为:A超市20万元/年、B超市10万元/年,低于相应超市经营租赁费报价基价的为无效报价。

(3)超市位置: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后勤服务中心一楼。

(4)租赁期限:从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贰年,具体时间以租赁合同的约定为准。

(5)设施设备:

招租单位只向经营者提供经营场地,超市中一切设施设备(包括货架、空调等)和货物均由承租经营者自备。超市现有设施设备由中选者与原经营者协商处理。

(6)学校规模:学校实行寄宿制管理,现有在校师生约3600余人。

3.报名时间:2021年1月14日上午9:00时起至2021年1月21日下午15时止。竞选单位在此段时间内将报名材料(见第二部分第(二)条竞选报名资质)交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办公室(行政楼108室)报名。

4.竞选时间:2021年1月22日上午9时00分。竞选单位于2021年1月22日上午9时00分持报价单(见附件)至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办公室(行政楼108室)。报价单必须密封后于封口处加盖公章。本采购项目不接受邮寄报名方式。由学校组织评审小组对报价进行现场评审。

5.竞选地点: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行政楼三楼党员活动室。

6.评审:

(1)受理报价文件。

(2)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3)评审原则:符合有效报价条件中年租金最高的竞选人作为中选人。

第二部分招租须知

(一)定义

1.“招租单位”:即为“甲方”,是指招租学校超市的单位,即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

2.“竞选单位”:即为“乙方”是指向招租单位竞选并提供能满足其服务的经营公司。

(二)竞选报名资格要求

1.竞选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食品小经营店(餐饮服务)备案证复印件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营业范围应包含预包装食品、乳制品、饮品(含奶茶销售、自制饮品制售)、办公用品、日用品、文化体育用品等经营项目。

2. 竞选商家在报名时间内将资质资料、承诺函和供应商代表健康承诺书交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办公室(行政楼108室)(具体见附件)。如竞选人是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竞选公司2020年为其缴纳社保证明(连续6个月或以上)。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

(1)竞选单位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且在宜宾市范围内具有超市经营网点(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2)在宜宾市范围内具有2家及以上超市经营网点的商家(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项目相关要求

1.竞选单位一旦中选,不得转包,不得挂靠经营,必须由中选公司直营,由中选单位承担所经营食品、商品安全责任事故等一切法律后果。

2.中选商家现场经营管理及工作人员须中选单位提供近6个月的健康证明。

3.中选商家所有经营商品目录和价格必须在上架销售前报学校备案,经营的所有商品须明码标价,价格不得高于宜宾绿源超市东方时代广场店价格(特价促销商品除外)。

4.学生消费方式:原则上使用校园一卡通、支付宝、微信等非现金支付方式。特殊情况时按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使用现金。

5.中选商家须严格遵守《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超市经营管理办法》。

6.中选商家与校方签订租赁合同时,须向校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租赁期结束时,乙方无重大违约行为的,甲方将无息全额退还乙方。

(四)注意事项

1.竞选单位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

2.无论招租过程和结果如何,竞选单位自行承担所有参加与招租活动有关的费用。竞选单位自行勘查竞选场所。

(五)竞选保证金

1.竞选单位在竞选当天缴纳现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竞选保证金。竞选后未中选公司当场原额退还,中选公司竞选保证金自动转换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2.未按规定缴纳竞选保证金的竞选单位,将被视为放弃竞选资格。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竞选保证金将被没收:

(1)竞选期间,竞选单位干扰竞选活动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

(2)中选单位不按竞选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的;

(3)提供虚假资料参加竞选的。

第三部分合同主要条款

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超市租赁合同(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甲方(出租单位):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

乙方(承租单位):

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A或B)超市对外租赁项目,通过竞争性招租,经学校评选小组评审确定, 为中选单位。按照竞选文件要求和乙方承诺,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出租超市的位置、面积及其相关附属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经营房屋位于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后勤服务中心一楼(A或B)超市位置,经营面积为400或360平方米,乙方只能用于经营超市。

2.甲方只向乙方提供用于超市经营的场地,超市中一切设施设备(包括货架、空调等)和货物均由乙方自备。乙方需要对超市进行必要的装修和水、电配备,以满足营业许可及运行要求。

二、承租时间、保证金、租金缴纳及营业款结算方式

1.租赁期贰年:自2021年月日至20 年 月 日。

2.签订本合同前,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租赁期结束时,乙方无重大违约行为的,甲方将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无息全额退还乙方。

3.每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整)。

乙方应每年向甲方一次性缴纳当年租金,缴纳时间为接到甲方缴款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将租金缴纳给甲方。逾期不缴,视同放弃承租权,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乙方营业款结算方法:甲方按一卡通系统报表中乙方营业额每月结算一次营业款,于次月的10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

三、经营范围

1.经营范围为:预包装食品、乳制品、饮品(含奶茶销售、自制饮品制售)、办公用品、日用品、文化体育用品、水果等(政府管理部门明文规定禁止销售的除外)。

2.严禁超范围经营,不得经营用电量、用水量或排水量大、对环境污染大的项目,不得经营餐饮如包子、馄饨、大饼、面条、炒菜、稀饭、烧烤等非包装食品,不得销售烟、酒及学校明文规定禁止销售的产品和经营网吧、游戏厅等娱乐设施。

第四部分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对乙方的超市经营行为进行全程监督管理的权利,对超市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并依据《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超市经营管理办法》规定对乙方收取滞纳金和进行处罚,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认真整改解决,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业整改,乙方经停业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2.乙方在不破坏房屋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租赁经营场所进行装修、装璜,配备相关设施。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后,乙方投资的装修、装璜、设备等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补偿或损失。乙方应保护好承租房屋,如造成损坏,乙方应进行维修修复或按市场价赔偿。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规定,确保经销商品质量,因商品质量原因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所有超市经营商品目录和价格必须在上架销售前报甲方备案,价格不得高于宜宾绿源超市东方时代广场店价格(特价促销商品除外)。乙方经营的所有商品须明码标价,接受学校师生监督。甲方管理部门有权对师生相关投诉,进行核实调查,经核实调查属实的,有权对乙方作出相应处罚决定。

5.乙方应办理租赁期内超市指定经营范围所需的合法经营手续,取得相关证照后营业,不得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接受并服从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的监督管理,乙方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超市从业人员的相关规定(具有健康证)。如有违反,除全部承担政府相关部门给予的一切处罚外,还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6.乙方经营超市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投资成本、水电费、店铺装修、税费及一切债权债务等)由乙方负责。其中,乙方经营超市所产生的水、电费用,乙方须根据甲方通知要求定期按实向甲方缴纳。

7.租赁期间,乙方必须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等相关安全工作,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和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8.租赁期间,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做到文明用语、文明经营、文明服务,做好经营店铺和门前清洁卫生(门前实行三包),保持良好风貌形象。

9.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租赁经营场所的房屋结构、管线、电路,不得私接水电,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0.乙方不得对承租超市进行转让、转包、转租、分包、分租,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1.租赁期间,乙方必须安装和使用“一卡通”,特殊情况时按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使用现金。

12.乙方应当在租赁合同解除或租赁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撤离租赁超市内产权属于乙方的所有财产或物品,逾期未撤离的,甲方将视为乙方抛弃物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合同的解除及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对甲方提出的整改及处罚措施不予执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2.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乙方所预缴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因特殊原因无法继续经营,在提前三个月书面向甲方申请并经甲方同意的,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后,双方可解除合同,甲方在此种情形下应向乙方无息退还乙方已预缴的自合同解除之日起至租期届满之日止所对应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4.因甲方办学、统一规划或不可抗力的原因,甲方在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后,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同时无息退还乙方已预缴的自合同解除之日起至租期届满之日止所对应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部分竞选须知

1. 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关资质的合法商家,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2. 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3. 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书(单位参选代表人是法定代表人时,不必提供)。

4. 单位参选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5. 竞选单位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

6. 校方项目咨询联系人:学校办公室段老师、薛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

附件:

********/********161*****3343.xlsx" target="_blank">1.报价单

********/********161*****7422.docx" target="_blank">2.竞选商家《承诺函》

********/********161*****2546.doc" target="_blank">3.供应商代表健康承诺书

********/********161*****5837.docx" target="_blank">4.超市经营管理办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招租 学校 卫生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