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某部车辆定点维保服务项目(二次招标)的公开招标公告
关于温州某部车辆定点维保服务项目(二次招标)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关于温州某部车辆定点维保服务项目(二次招标)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受浙江温州某部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温州某部车辆定点维保服务项目(二次招标)
二、项目编号:2020-JWZJWZ-W1005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内容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服务期限 | 服务要求 |
1 | 车辆定点维修、保养 | 项 | 1 | 1年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
说明 | 1.投标人的报价须考虑本项目的材料、人工、管理、税金、服务、利润、中标服务费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 2.项目地点:浙江省温州市。 |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六)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所投货物类别。
(七)投标人必须承诺遵守诚信条款:1、投标人必须如实编写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文件资料、图片影像、财务数据、资产情况及相应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投标人因公司转制、兼并、股改等特殊情况,无法或拒绝提供原始资料、财务数据、资产情况等,造成公司信息难以确认时,视为放弃参加军队采购活动;3、投标人在提供投标文件或现场核查时,如存在伪造文件资料,提供虚假图片影像、业绩合同、资料数据,造假和篡改财务数据及资产等情况,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无条件接受相应处罚。
(八)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供应商黑名单。(须提供网上公示截图和查询网址)。
(九)投标人必须承诺各类型车辆均能独立维修。
(十)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内含二类汽车维修及以上资质)。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获取时间:2021年1 月12日至1 月22日(08:00—11:30,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杭州市宝石一路3-1号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一楼。
(三)获取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自备U盘,现场拷贝购买获取招标文件,或将报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6@qq.com,招标文件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到供应商邮箱。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以下文件资料各1份。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未多证合一的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详见附件);
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投标人关于各类型车辆均能独立维修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7.保密协议书。(详见附件)
注: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供报名费转账凭证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四)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备注: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包号 | 内容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1 | 温州某部车辆定点维保服务项目(二次招标) | 6000 |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 银行账号:3301 0401 6000 9558 480 |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1年2 月1 日09时00 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2月1日09 时30 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龟湖路217号。
(四)投标方式:暂定须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有效证明出席)。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另行提供投标文件送达回执、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和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书(格式详见附件,不密封进投标文件)。投标方式如视情进行调整的将另行通知。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1年2 月1日09 时30 分(北京时间)。
(二)开 标地点:浙江省温州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 | 杭州市宝石一路3-1号 | ||
咨询事项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备注 |
项目联系人 | 田先生 | 项目咨询、报名 | |
采购人(招标人) | 董先生 | 项目咨询 |
附件信息:
********965/20211/b7fb4d35-1c7b-48f6-8da1-4ffa643be686">保密承诺书.docx
11.9 KB
********965/20211/07a3ac00-e461-40ae-929a-4dd8030a9151">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docx
13.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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