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钢-安庆线路招标公告

青钢-安庆线路招标公告


青钢-安庆线路
招标编号 ********403
投标截止时间 2013-2-9 开标日期: 2013-2-9
招标地点: 青钢集团招标中心 投标保证金 0
招标项目: 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青钢-安庆线路
青钢-马鞍山线路
青钢-武汉线路
青钢-十堰线路
青钢-南昌线路
青钢-成都线路

招标要求
及说明
投标人条件 详见附件要求
联系人: 市场部

联系电话: ********-**** 传真: ********-****
备  注: 报名时带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介绍信、报名书受托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

关于型材事业本部货物运输公开招标的开标申请公司领导:我部为降低物流成本,提高货物运输质量以及物流管理体制水平,拟对2013年度钢材汽车运输(青钢-安庆线路、青钢-马鞍山线路、青钢-武汉线路、青钢-十堰线路、青钢-南昌线路、青钢-成都线路)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有实力、管理规范的货运公司进行长期的合作,特提出开标申请。可否?请领导批示!(附:青钢型材事业本部货物运输公开招标书)型材事业本部 2013年1月7日青钢型材事业本部货物运输公开招标书青钢型材事业本部主要产品为弹簧扁钢、螺纹钢、圆钢,年产量约40万吨,现事业本部决定对2013年度钢材汽车运输(青钢-安庆线路、青钢-马鞍山线路、青钢-武汉线路、青钢-十堰线路、青钢-南昌线路、青钢-成都线路)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承运单位,竭诚欢迎信誉好、实力强的物流公司参与投标。我司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优秀的物流公司与我部合作。现将招投标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报价格式:详见附件“2013年青岛钢铁物流运输报价单”另:未约定的物资或线路参照以上价格进行协商定价二、资质要求:1、投标单位注册资本在50 万元以上,且资信良好。2、投标单位须是专业的物流企业,具有两年以上物流营运经验,并具有铁路或公路运输经营的相关资质证书。3、自有车辆不低于十辆,且保证有五辆以上车辆可供招标单位随时调配(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驾驶员驾照复印件)。4、能够提供全天侯、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固定的联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5、具备运输风险承担能力和运输质量保障能力,具备承担在运输中造成的损失的能力。6、提供国家核准颁发并至今有效的可经营公路/铁路运输业务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资料。7、运输品质、服务品质、配合度良好的物流运输公司。8、运作车辆为自有车辆或长期协议车辆,并为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法车辆。9、运作车辆车型应满足招标单位产品要求。10、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开具运输专用发票的物流运输公司。11、青钢-安庆线路、青钢-马鞍山线路、青钢-武汉线路、青钢-十堰线路、青钢-南昌线路、青钢-成都线路12、提供承运其他客户经历相关资料。13、本次招投标不接受两家及以上运输商联合投标。以上提及的有关资质证书及证明材料等,开标时均需提供原件备查,无法提供原件备查的,视为废标。三、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一份运输服务承诺书(如运输货物的及时性、货物的安全保障、紧急情况下的车辆调度能力等),否则投标不予接受。四、参加投标的单位须提交人民币30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提前五天以转账方式交纳,被选定的投标单位的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无重大违约行为,合同期满后退回(不计息);未选定的投标单位的保证金,将在公布结果后两天内退还(不计息)。保证金转账银行:建设银行重庆中路支行账户名:青钢钰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7903五:凡自愿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投标时缴纳100元的工本费。六、以投标公司资质、报价、运输服务等因素确定中标单位。七、投标截止时间: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3年 1月 17日上午9:00前将相关资料以密封(加盖公章)报价方式送至或邮寄至青钢型材事业本部综合管理部姜东国先生收,电话****-********。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投标报价恕不接受。八、开标及评标时间:另行通知。九、货物运输合同主要条款:第一条货物名称成品物资:弹簧扁钢、螺纹钢、圆钢。其他物资: 其他设备及原料件第二条包装要求甲方(青钢型材事业本部,以下同)按客户要求进行包装,原料包装以甲方的供应商包装为准。第三条货物起止地:青钢-安庆线路、青钢-马鞍山线路、青钢-武汉线路、青钢-十堰线路、青钢-南昌线路、青钢-成都线路第四条货物运输时限要求:1、甲方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提货计划,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甲方仓库装货。如在规定时间内不到,耽误装车,将扣除保证金 10%。2.成品出甲方仓库起算,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卸货地点,特殊情况无法在时限内送达的,必须提前通知甲方。2、乙方尽可能在客户上班时间卸货。如果在客户下班之后到达而无法卸货时,乙方应保护好货物的安全。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1、乙方必须持有合格有效的运输资质,合格的从业人员,车辆应具备有效营运证件,乙方应为承运货物购买20万元以上的保险,保费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2、乙方应安排专人负责和甲方单位对接,乙方车辆应根据甲方货运计划通知,按时到达装货现场,并遵守甲方合理到货时间,运输过程中应做好产品 “防雨、防潮、防腐蚀、防盗抢”的安全措施。运输车辆车板平整,备有垫木(甲方提供)。3、联运中转货物,乙方必须在货物中转装车后,将装货车车牌号和驾驶员电话号码及时报给甲方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4、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小吨位、多点卸装货的服务,乙方送货车辆回程时甲方如有其他物品,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完成,并保管好。5、乙方车辆在承运途中,如遇交通事故、车辆故障、堵车、违章等影响到货时间应及时向甲方反馈,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承运车辆驾驶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6、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的线路送货,服从甲方物流管理员的临时调遣,不服从造成客户索赔时,由乙方承担。送货车辆到达送货地前,驾驶员应尽早通知对方接货业务员,以便联系卸货事宜。若对方业务员不在现场,应经对方业务员同意后,方可把货交给对方单位,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7、乙方车辆在甲方单位装货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仓库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人员安排,货到客户单位应遵守客户单位规章制度,配合客户单位卸货,树立我公司的良好形象。8、甲方根据自身需要的同时,尽最大可能满足乙方车辆的周转量。9、甲方发货计划应提前24小时向乙方预报,以便乙方做好派车准备,甲方发货应提供准确的收货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完备的送货手续。10、乙方送货车辆到达目的地,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车辆不能卸货,滞留时间过长,甲方应承担乙方的待时补偿。第六条运输方式汽车运输,本合同运输采取分批次由甲方通知乙方进行,乙方接到甲方要车通知后,应按时间和要求主动安排车辆到甲方指定地点装货。乙方在装运产品时,应考虑车辆自身重量加上产品重量不得超过甲方地磅最大负荷值120吨,如果超过此重量,乙方负责支付甲方因此付出的所有额外费用。第七条其他条款1、乙方车辆因超载、超限、过载、途中罚款等均与甲方无关,产生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2、损失赔偿标准:产品损失按甲方装货日当天销售价格计算。 3、甲方不能按时支付运费,乙方有权要求支付同期存款利息。4、在合同期内,因乙方调不到车辆装货,甲方自调车辆产生超合同运价部分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乙方当月运输费用中直接扣除超出合同运价部分的费用。5、乙方未按甲方规定时间到达指定目的地,因此而产生的客户索赔等由乙方全额承担。6、乙方三次未按甲方要求运输,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保证金1、运输价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2012年青岛钢铁物流运输价格表》)计算运输费用。甲方根据乙方承运车辆所交回的客户签字、盖章出库单进行统计核算,无客户回签或遗失销售出库单的,甲方有权不给结算相应的运费。附件中尚未写入地名,运输价格按照此地方相邻地区运价计算,不再另行定价。2、结算方式:月结(即上月运费下月结算)。甲方凭乙方可抵扣的运输发票付款。3、付款方式:转帐。4、保证金:乙方向甲方交付50万(伍拾万人民币)作为乙方承接甲方货物运输风险保证金。合同到期后,双方结清所有帐务后,甲方一个月内返还乙方保证金(无利息)。第九条违约责任1、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全部损失。2、乙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到达、乙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3、乙方在承运甲方产品过程中,如造成甲方货物灭失、短少、挤压变形,客户需要退货,乙方应按照货物实际损失价值给予全额赔偿;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4、如果货物运输途中损坏,乙方除赔偿甲方损失外,来回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十条:廉政责任:1、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向乙方索要财物,甲方有责任对有索贿行为工作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包括罚款、调离、处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等);2、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人员馈赠财物。3、乙方若有向甲方行贿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拒付运费款,甲方不补偿乙方任何损失。4、乙方为获取不当利益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除按上述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外,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5、乙方遭受甲方工作人员敲诈、勒索、故意刁难时,有义务向甲方领导及甲方有关部门举报,甲方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对有关人员子以严肃处理,同时,应将调查处理情况向乙方通报。举报属实的,甲方给予举报人适当的奖励。第十一条:合同期限为一年,自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 1月 1日。第十二条: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合同签订地:青岛市李沧区遵义路5号。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招标单位信息:青钢型材事业本部地址:青岛市李沧区遵义路5号邮编: 266043联系人: 姜东国电话:****-********手机:138*****838附件1:2013年青岛钢铁物流运输报价表(产品)起点站到站运输价格(元/吨)30-40(含)40-60(含)60-80(含)80吨以上备注青钢武汉十堰安庆马鞍山南昌成都注意事项: 1、报价时需注明报价单位(加盖公章)、联系人、电话等报价信息。报价信息不完整或超过报价时限视为无效报价。2、请各投标单位仔细核算出最优惠价,本公司接受一次报价。青钢型材事业本部 2013年1月 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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