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饮用水招标公告
办公饮用水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方式及资金来源
1.采购项目:岳池县行政审批局(站前大道4号)一楼及三楼办公饮用水(详见附件1-1)。
2.采购方式:公开竞价采购。
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非岳池县境内的投标方,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须在岳池县境内设立办公地点。
2.具有从业资质以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5.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中标方在服务承诺中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符合出厂检验标准,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每年应向招标单位出具两次及以上的卫生防疫部门的检测报告。包装饮用水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包装饮用水》要求。
(2)中标方必须保障水的正常供应,安排持健康证专职人员进行配送(须送货至指定办公房间),桶装水的配送响应时间限时2小时以内。
(3)中标方负责县行政审批局一楼及三楼所有在用饮水机的维修、维护工作,并承担维修维护的相关费用。
(4)中标方应无偿提供饮水机及水桶(所提供的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应无偿对所有饮水机每月定期进行一次除垢、消毒,并做好维护记录。
(5)中标方应保证对其生产、销售的饮用水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处置权或取得相关授权,无任何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方面的权利限制或瑕疵。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货期限及结账方式
1.供货期限:合同约定期为一年。以后年度根据服务水平、质量、价格决定续签事宜。如因价格上涨等原因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结清已有货款前提下,可随时解约。
2.结账方式:采取季付的方式。由中标方根据采购清单分类别制作专用水票(每张水票需加盖双方公章),交由县行政审批局统一发放,中标方于次季度根据已回收的水票数量及金额开具发票进行结账。
四、中标方式
本次采购项目将对每一具体采购内容的单价设置最高限制价,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质效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综合确定中标方。
五、报名及报价资料的递交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1月16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资料:报名申请表、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若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实、其报名资格将被取消。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竞选文件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
4.报名地址:岳池县行政审批局三楼办公室(岳池县九龙街道站前大道4号)。收件人:兰敏,收件电话:****-*******。
六、报价文件装订及密封
报价文件1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报价文件、采购项目名称等字样,密封装订后加盖公章,于1月17日下午15:30之前交至岳池县行政审批局三楼支部活动室,逾期作废。
七、竞价时间、地点
1.时间:2021年1月17日下午15:00
2.地点:岳池县行政审批局三楼支部活动室。
八、
序号 | 采购内容 | 规格 | 计量 单位 | 最高限价(含配送) | 订购量 (预估) | 备注 |
1 | 一楼饮用水 | 18.9L | 桶 | 15元 | 50桶/月 | 订购量仅供参考,以实际发生为准。 |
2 | 三楼饮用水 | 18.9L | 桶 | 18元 | 25桶/月 | |
3 | 三楼饮用水 | 5L | 4桶/箱 | 32元 | 20桶/月 | |
4 | 食堂饮用水 | 18.9L | 桶 | 15元 | 3桶/月 | |
5 | 瓶装饮用水 | 350ML | 24瓶/箱 | 24元 | 1箱/月 |
注意事项:饮用水包装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1)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2)成分或者配料表;
(3)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4)保质期;
(5)产品标准代号;
(6)贮存条件;
(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8)生产许可证编号;
(9)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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