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1-0116]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GZZQ-10标重要自购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JG2021-0116]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GZZQ-10标重要自购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JG2021-0116]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GZZQ-10标重要自购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GZZQ-10标
重要自购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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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站前工程
本标段工程总投资约
计划总工期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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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包件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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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将标书款以银行转账方式汇入下述指定账号(不接受个人汇款)
相应包件汇款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荔湾支行
账号:******** 6010 5301 3234
汇款单据注明:广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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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5.3
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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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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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华港路与
电话:
联系人:郭胜勇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国义粤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
邮编:
联系人:罗宇媚、张志超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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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名称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水泥 | 1.资质要求:(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泥制造商或其针对本项目所投包件的唯一授权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投标物资制造商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则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须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投标人业绩: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内铁路(含城市地铁和城际轨道)或公路或机场公共交通项目水泥不少于两个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公告3.2款所列情形之一。 5.其他要求:(1)生产能力要求:制造商具有5年或以上的水泥生产经验,具备旋窑年产量不低于150万吨且单窑年产量不低于60万吨的生产能力,须具备低碱水泥(含碱量≤0.60%)生产能力。不接受同时拥有旋窑、立窑生产线制造商的产品,不接受粉磨站投标(若采用粉磨站生产厂家参与投标,必须出具熟料唯一来源证明,已确保生产质量可控)。 (2)质量保证能力:(1)投标人为水泥制造商的,须提供其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其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其所代理制造商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2017年以来具有CMA或CAL或CNAS标志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满足国家标准要求的合格检测报告。 (3)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只能以一个制造商的一个品牌产品进行投标报价。 (4)同一包件中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制造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5)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拟投标物资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及2017年以来具有CMA或CAL或CNAS标志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满足国家标准要求的合格检测报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物资名称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粉煤灰 | 1.资质要求:(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粉煤灰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包括电厂(含其附属企业)或电厂授权的粉煤灰清运人,代理商必须为制造商授权参加拟投包件的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代理商。 2.财务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投标人业绩: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内铁路(含城市地铁和城际轨道)或公路或机场公共交通工程项目粉煤灰不少于两个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公告3.2款所列情形之一。 5.其他要求: (1)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粉煤灰年生产能力达到5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所投物资必须是制造商原厂生产的粉煤灰,不接受磨细粉煤灰。 (2)质量保证能力:①投标人为粉煤灰制造商的,须提供其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其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其所代理制造商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②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2017年以来具有CMA或CAL或CNAS标志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满足国家标准要求的合格检测报告。 (3)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只能以一个制造商的一个品牌产品进行投标报价。 (4)同一包件中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制造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5)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拟投标物资制造商的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2017年以来具有CMA或CAL或CNAS标志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满足国家标准要求的合格检测报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物资名称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外加剂(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引气剂) | 1.资质要求:(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加剂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许可和认证要求:拟投减水剂须具有有效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投标人业绩: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内铁路(含城市地铁和城际铁路)或公路或机场公共交通工程项目减水剂不少于两个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以供货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公告3.2款所列情形之一。 5.其他要求: (1)生产能力要求: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具有年产量3万吨以上生产能力。 (2)质量保证能力:①投标人须获得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②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2017年以来的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物资名称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钢材 | 1.资质要求:营业范围要求: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钢材制造商或其针对本项目所投包件的唯一授权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投标物资制造商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则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须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投标人业绩: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内铁路(含城市地铁和城际轨道)或公路或机场公共交通钢材不少于两个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公告3.3款所列情形之一。 5.其他要求: (1)质量保证能力::①投标人为制造商须获得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其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其所代理制造商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②投标人须具有相应包件所投物资(HPB300 φ10以内(含φ10)至少一个规格型号、 HPB300φ10以外至少一个规格型号、 HRB400 φ6~25(含φ6、含φ25)至少一个规格型号、HRB400φ25外至少一个规格型号)2017年以来具有CMA或CAL或CNAS标志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满足国家标准要求的合格检测报告。②投标物资的制造商必须在原铁道部65家钢材合格供应商名录内,若该制造商发生变更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投标物资制造商须具备钢材年产量100万吨以上生产能力。 (3)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只能以一个制造商的一个品牌产品进行投标报价。 (4)同一包件中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制造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5)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拟投标物资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及2017年以来具有CMA或CAL或CNAS标志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满足国家标准要求的合格检测报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物资名称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钢绞线 | 1.资质要求:(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钢绞线制造商或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 2.财务要求:投标物资制造商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则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须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投标人业绩: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内铁路(含城市地铁和城际轨道)或公路或机场公共交通工程项目钢绞线不少于两个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以供货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公告3.2款所列情形之一。 5.其他要求: (1)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的制造商须具备低松弛预应力钢绞线年生产能力达到5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 (2)质量保证能力:①投标人为制造商家须获得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其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其所代理制造商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②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2017年以来具有CMA或CAL或CNAS标志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满足国家标准要求的合格检测报告。 (3)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只能以一个制造商的一个品牌产品进行投标报价。 (4)同一包件中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制造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5)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拟投标物资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及2017年以来具有CMA或CAL或CNAS标志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满足国家标准要求的合格检测报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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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及包件名称 | 物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SN-01水泥 | 水泥 | 吨 | 59332 | 2021年2月至工程结束(具体以买方需求计划为准) | 中铁二局广湛铁路GZZQ-10标工程范围内 | |
SN-02水泥 | 水泥 | 吨 | 59332 |
包件号及包件名称 | 物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FMH-01 粉煤灰 | 粉煤灰 | 吨 | 15516 | 2021年2月至工程结束(具体以买方需求计划为准) | 中铁二局广湛铁路GZZQ-10标工程范围内 | |
FMH-02 粉煤灰 | 粉煤灰 | 吨 | 15516 |
包件号及包件名称 | 物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WJJ-01 外加剂 | 聚羧酸减水剂和引气剂 | 吨 | 560 | 2021年2月至工程结束(具体以买方需求计划为准) | 中铁二局广湛铁路GZZQ-10标工程范围内 | 减水剂掺量1%,标准型;引气剂掺量0.4% |
WJJ-02 外加剂 | 聚羧酸减水剂和引气剂 | 吨 | 560 | 减水剂掺量1%,缓凝型;引气剂掺量0.4% |
包件号及包件名称 | 物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GC-01钢材 | 盘条、圆钢、螺纹钢等 | 吨 | 11611 | 2021年2月至工程结束(具体以买方需求计划为准) | 中铁二局广湛铁路GZZQ-10标工程范围内 | |
GC-02钢材 | 盘条、圆钢、螺纹钢等 | 吨 | 11611 |
包件号及包件名称 | 物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GJX-01钢绞线 | 钢绞线 | 吨 | 851 | 2021年2月至工程结束(具体以买方需求计划为准) | 中铁二局广湛铁路GZZQ-10标工程范围内 |
落款发布人:郭嘉慧
落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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