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塘工业集中区水渠改造工程民政河改道分项工程招标公告
五塘工业集中区水渠改造工程民政河改道分项工程招标公告
五塘工业集中区水渠改造工程民政河改道分项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1/1/12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 ||
五塘工业集中区水渠改造工程民政河改道分项工程保证金银行账号:****************563362、开户名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微支行;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塘工业集中区水渠改造工程民政河改道分项工程已由南宁市兴宁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五塘工业集中区水渠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兴发改投资〔2020〕175号)文、南宁市兴宁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五塘工业集中区水渠改造工程民政河改道分项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南兴发改投资〔2020〕251号)文,下达了五塘工业集中区水渠改造工程民政河改道分项工程投资计划为1945.55万元,项目法人为南宁市兴工基础设施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南宁市兴工基础设施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正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 建设规模:包括约690米的排洪渠和24米的西云江防护河段。 计划开工日期为:2021年 1月 30 日,完工日期为2021年 11月 30日,计划工期 300天(日历日)。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招标内容:包括约690米的排洪渠和24米的西云江防护河段,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2021年 1 月 12 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人可以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网站规定的流程下载招标文件。 图纸、技术资料获取方式: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网站规定的流程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根据交易中心疫情期间相关工作制度要求,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2 月2 日9时30分。 5.3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 (1)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江南区亭洪路48-1号南宁江南万达广场A9号楼27层2707号房(收件人:陈工,电话:183*****714),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性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密封性包封破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以便于做好评标过程中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有),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有)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如因投标文件包裹信息注明不完整或缺失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辨认属于哪一个项目或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负。 (3)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接收投标文件邮寄包裹时,确认无误接收完成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电子邮件自发出成功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悉,如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查收电子邮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时间前一小时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准时开标。本项目开标会过程中所有需要投标人签字确认的表格,取消签字流程。开标会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主持,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全流程见证,行业主管部门监督完成开标会工作。本项目开评标结束后,在开评标结果公示中增加唱标结果的公布。 5.5 截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行业主管部门监督人员、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及招标人授权代表的见证下拆开投标文件包封,招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性和文件有效进行现场核检并签字确认。 5.6 招标代理机构启封标书后,将按照邮寄袋或箱子上注明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通知所有邮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文件邮寄袋或箱子的信息注明不完整或缺失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7 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1)开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会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 (2)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注意事项 投标人须办理企业CA锁后并确保在有效期内才能进行制作投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等业务。未办理企业CA锁的单位, 请到 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办理,客服电话: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宁市兴工基础设施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松柏路31号 联系人:黄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正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亭洪路48-1号南宁江南万达广场A9号楼27层2707号房 联系人:陈工 电话:183*****714 交易服务部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南宁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监督电话:****-******* 网上投诉受理地址: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2021年 1 月 12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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