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清扫保洁招标公告

道路清扫保洁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大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道路清扫保洁项目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DZC121184

  二、标的名称:大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道路清扫保洁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道路清扫保洁,本项目共分4个标段。详细需求点击下载(附件.doc)。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相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提供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内页(要求具有年检情况记录和经营范围,从事相关产品生产或经营,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

  2、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

  3、具有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4、第一标段具有容量大于等于15立方米的翻斗车5台(可租赁),50装载机台5台(可租赁);其他标段具有容量大于等于15立方米的翻斗车3台(可租赁),50装载机台3台。招标过程中必须携带车辆行驶证或车辆租赁合同原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2月5日9时。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报名方式。

  在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站注册的供应商可网上自助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以下流程进行网上自助报名。

  登陆→点击“网上报名”→找到要报名的项目→点击“网上报名(进入)”→仔细阅读《诚信竞争承诺书》后点击“同意”→填写相关信息→点击“报名”。具体报名方法请查阅《报名须知》,点击查看(http://www.hljcg.gov.cn/hljcg/upload/05/scwj/2011-12-27-14-49-56.doc)。

  3、咨询电话:****-*******杨明海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方在报名后,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预交第一标段投标保证金65,000.00元,第二标段投标保证金25,000.00元,第三标段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第五标段投标保证金4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否则,投标无效。

  办理交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事宜,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电话:0459—**************、传真:****-*******。(汇款或存款时请各投标方在汇款单的“用途”或“事由”栏内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如:DZC120094)。

  户名: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龙江银行大庆分行宏图支行

  账号:140*****545000005

  行号:********4014

  2、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3、落标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请在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出后主动与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确认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并传真至****-*******。否则,谈判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八、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九、预计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2月5日10时。

  十一、注意事项:

  1、报名后请主动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hljcg.gov.cn)《下载中心》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预备会纪要、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

  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下载中心》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投标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报名参与。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时不需提供,参标供应商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到开标会上,由评标委员会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投标无效。

  3、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报名。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http://www.hljcg.gov.cn网登记注册。

  4、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状态为入库或有效或合格状态的供应商。

  开标会1小时前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状态未达到入库或合格或有效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未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的供应商。请携带相关资质证件原件到大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赵亮*******)进行注册审查。具体要求请查阅http://www.hljcg.gov.cn供应商申请填报说明。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附件:项目需求一、投标人资格   (一)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具有“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为了充分竞争,不限定企业注册年限。   (二)为满足冬季清运积雪需要,第一标段具有容量大于等于15立方米的翻斗车5台(可租赁),50装载机台5台(可租赁);其他标段具有容量大于等于15立方米的翻斗车3台(可租赁),50装载机台3台。招标过程中必须携带车辆行驶证或车辆租赁合同原件。   二、项目概况   机场路(大广路)、经九街、中三路、南一路、北一路共五条道路的清扫保洁作业,机械化清扫、清洗、清雪作业由市城管委机械化作业车队承担。合同期限十一个月,自 2013年2月1日至12月31日(中标合同签行前,以上道路仍由原作业单位继续作业,经费按中标价格和实际作业天数计算、由中标企业支付)。划分为五个标段:    第一标段:机场路。南起大广高速收费站,北至大庆机场出口的主路和辅路,及G015跨线桥、广电立交桥、大广交互桥,面积125.28万平方米。   第二标段:中三路。东起机场路,西至K168跨线桥,面积47.16万平方米。   第三标段:经九街。南起世纪大道,北至外环路,面积20.85万平方米。   第五标段:北一路。东起机场路,西至让林路的主路和辅路,面积77.87万平方米。   三、工作内容 道路的人工清扫、人工清雪,16小时保洁。保洁范围为:沿路两侧有建筑物或围栏的,清扫保洁到建筑物墙根或围栏;其它路段保洁范围为道路两侧各延伸50米,绿化带超过50米的,保洁范围为绿化带外边缘。   四、作业质量标准   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执行,本次招标的道路按照一级道路管理,达到《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的同时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一)作业时间:日常16小时保洁,保洁时间为6:00—22:00,垃圾必须实行袋装化,随时清运。   (二)定岗:按照平均每名环卫工人承担0.75万平方米保洁任务,合理分配环卫工人。每个岗位由专人负责,禁止替工、换工、抬段。保洁员不得脱岗、怠岗或串岗。环卫工人作业时必须穿着荧光环卫服装,携带环卫作业工具,使用作业警示标志。   (三)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为(片、处、个/1000 m2):果皮≤1,纸屑、塑膜≤1, 烟蒂 ≤1,痰迹≤1,无污水无泥沙无其它杂物,且在1000m2道路内,废弃物总数不得超过2处。如存在以上范围内的各种废弃物,在道路上的存留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四)垃圾收运:垃圾必须实行袋装化,保洁员必须配备袋装化收集工具,收集清扫和保洁的生活垃圾。运输车辆硬密闭,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或污水滴漏现象,车容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标志清晰。   (五)冬季清雪。冬季清雪任务为:承担机动车道机械清雪不能清除的残冰和压实的积雪、路缘石和隔离带根部的残雪、非机动车道的积雪的清理工作。冬季清雪任务为:小雪和中雪的清扫后积雪的清运;大(暴)雪安排数量足够的环卫作业人员,配合市城管委机械化作业车队完成清理、清运工作。清雪时限及标准:小雪1天、中雪2天、大雪3天完成清扫,做到“四净”:车行道净、人行道净、路边石净、隔离带净。积雪必须在5天内清运到指定地点,做到“三无”:无遗漏、无残根、无撒落。   (六)举报制度:发现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应及时举报,举报电话:*******。   五、付款方式季度末结算本季度经验收合格的作业费,由大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自行结算。支付作业经费时,需提供企业上月缴纳各种保险费的收据原件、职工工资发放表复印件。   六、招标报价费用说明   (一)人工费不得低于我市环卫临时用工最低工资,机械费按照定额或租赁合同计取,工具材料费、环卫工人服装费、三险一金和意外伤害保险必须计取;   (二)环卫企业应该向国家上缴的税金,必须全额计取;   (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投标文件中各项支出金额的总和;   (四)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将是以上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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