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校区超市对外承租招标公告

滨海校区超市对外承租招标公告

招标书编号:NTFY-BH13004



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海门滨海校区超市对外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内容说明如下:

一、招标单位: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二、招标项目:海门滨海校区超市对外承租

三、有关情况说明

1、我院海门滨海校区坐落在海门市海门港新区(原海门滨海新区),南临发展大道,北靠中心大道,东西位于港西大道和上海路之间。13年3月初正式投入使用,入住学生数约为700名,校方不保证此数为全年学生数,本校不是封闭管理。

2、我院海门滨海校区超市营业面积约200m2,学校提供一卡通系统(POS机)两台。具体情况投标方可到现场查看。

现场查看联系方式:138*****967(朱老师)

四、承租时间、保证金及租金交纳方式

1、承租时间:自2013年3月1日至2014年2月1日。

2、合同保证金肆万元,合同签订前到院财务处缴纳。

3、租金以现金或转帐支票的形式交纳。租金每半年缴纳一次,每次按预交的方式缴纳。第一期租金缴纳时间为合同签订前三日内,第二期租金的缴纳时间为相应承租期开始前7日内。逾期视同放弃承租权,自动解除承租合同。

4、承租权的最终确认以承租单位足额缴纳租金为准。承租单位应按照招标方规定的时间与招标方签订承租合同。

五、经营范围

1、经营范围为:食品、饮料、文化用品、百货、日用品、小礼品、水果、服装等。

2、不得经营用电量大、用水量大或排水量大、对环境污染大的项目,不得经营餐饮如包子、馄饨、大饼、面条、炒菜、稀饭、烧烤等非包装食品,不得经营网吧、游戏厅等,严禁超范围经营。

六、承租单位的权利义务

1、承租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我院的有关规定,确保经销食品质量。

2、必须无条件接受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我院滨海校区管委会等对食品卫生、经营范围等方面的检查、监督。

3、在承租单位承租期间,如承租单位欲改变经营范围,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学校并征得校方的同意,否则校方有权解除合同。

4、税金、水电费、工商管理、卫生、防疫、文化等费用由承租单位承担并承担与之有关的一切法律责任。税金、水电费由校方收取。

5、未经校方同意,承租单位不得改变承租经营场所的房屋结构、管线、电路,不得私接水电,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擅自改变的,承租单位负责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校方有权保留单方面解除承租合同的权力。

6、承租单位应作好安全、卫生(门前实行三包)、防火、防盗、防水、防毒、维持秩序等工作。由此引发事故造成损失的由承租单位负完全赔偿责任。

7、承租单位必须接受校方的管理与监督检查,为校方的管理与监督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对校方的整改措施必须予以服从。必须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否则校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租单位不得提出任何要求。

8、承租单位所经营商品必须价格合理,明码标价。

9、承租单位不得对承租超市进行转让、转包、转租、分包、分租,否则校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0、承租单位应保护好承租房屋的资产,如造成损坏,承租单位应按市场价赔偿。

11、承租单位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超市从业人员的相关规定(具有健康证、享受各项保险),所发生的任何问题均由承租单位负责处理。

12、承租单位应保证服务与所售产品的质量,承担其服务及产品的的全部法律责任。

13、由于政府原因、检修需要造成的停电、停水等情况,校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校方的权利义务

1、校方负责对出租房屋的使用进行管理与监督检查,并有权对承租单位在承租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2、承租单位的牌匾的规格材质及安装部位由校方决定。

3、水电计量仪器由校方统一安装。

八、投标事宜有关说明

1、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密封于同一包装内,包装外应注明:“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超市招标文件”,并在密封处加盖骑缝章。投标文件内相关资料均应加盖单位印章或有效签字。

(2)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可以增加说明或描述性文字。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

2、投标文件主要内容

(1)企业简介:

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时交原件验证)

机构代码复印件(投标时交原件验证)

经营业绩(特别是高校超市的经营业绩)

竞标思路(按管理的内容和要求)

管理措施及人员配备(含主要负责人简介)

服务承诺

(2)报价书(见附件一)

(3)投标单位承诺函(见附件二)

3、投标方资格: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五年以上的超市经营经验。

(2)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况,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投标文件未盖单位公章或无有效签字;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要求编制;

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出现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说明以某个报价为准;

投标文件不全者。

(3)如果投标单位不是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不是投标自然人本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

(4)投标单位自行承担与招、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5)投标按整个租期租金计算。

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投标单位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

(2)投标单位的报价文件必须由法人代表、负责人、投标自然人本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3)投标文件一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4)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用复印件。

(5)投标文件原则上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法人代表、负责人、投标自然人本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6)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负责。

5、投标文件领取及截止时间、地点

(1)领取标书:招标书直接在我院网站上下载

联系地址: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国资处(南通市青年东路105号)

联 系 人:吴老师 朱老师

联系电话:******** 138*****967

(2)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2月 5日上午10:30,逾期不予受理。

投标接待时间为2013年2月5日上午8:30~10:30。

投标地点及联系电话:

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国资处(后勤楼四楼)

0513-********(吴老师),138*****967(朱老师)

投标方投送标书时,需向我院财务处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200元/份(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

(3)投标方投标时须缴投标保证金10000元(提供银行进账单,进帐日期务必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请配合)。未中标者,开标后凭原始收据无息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即转为合同保证金,签订合同时另补30000万,凑足40000元。合同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一周内无息退还。

收款单位: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账号:****************120

开户行:工行城南支行

(4)校方收取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概不退还。

九、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分价格分、商务技术分两部分,总分值为100分。

(1)价格分:80分

报价从高到低分数分别为:80、78、76、74、72……。

(2)商务技术分:20分

综合实力:6分。

主要业绩:5分(出具证明)。

竞标思路:3分。

管理措施及人员配备:3分。

服务承诺:3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商定。

十一、承租合同的解除及违约责任

1、承租单位违反承租合同的规定,校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承租单位自行负责。

2、在合同有效期内,承租单位单方面终止或解除承租合同,其所预缴的租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所有损失由承租单位自行承担。

3、校方由于办学、统一规划等基建原因,有权单方面解除承租合同,同时退还承租单位预缴的未来承租期的租金和合同保证金。承租单位必须顾全大局、支持配合校方的工作。出现上述情况,如校方单方面解除承租合同,需要提前两个月通知承租单位。

十二、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招标工作组。



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招标工作组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报 价 书



南通纺院: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南通纺院承租超市招租项目投标。为此:

1、提供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

2、报价为:租期租金:(大写)人民币

(小写)¥

3、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4、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招标活动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6、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单 位(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附件二:

投标单位承诺函



项目名称:

日 期: 年 月 日

致: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很荣幸能够参加上述项目投标。我代表 在此做以下承诺:

1、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报价为闭口价,即在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3、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4、在整个招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5、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单位全称(公章):

日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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