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校区超市对外承租招标公告
滨海校区超市对外承租招标公告
招标书编号:NTFY-BH13004
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海门滨海校区超市对外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内容说明如下:
一、招标单位: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二、招标项目:海门滨海校区超市对外承租
三、有关情况说明
1、我院海门滨海校区坐落在海门市海门港新区(原海门滨海新区),南临发展大道,北靠中心大道,东西位于港西大道和上海路之间。13年3月初正式投入使用,入住学生数约为700名,校方不保证此数为全年学生数,本校不是封闭管理。
2、我院海门滨海校区超市营业面积约200m2,学校提供一卡通系统(POS机)两台。具体情况投标方可到现场查看。
现场查看联系方式:138*****967(朱老师)
四、承租时间、保证金及租金交纳方式
1、承租时间:自2013年3月1日至2014年2月1日。
2、合同保证金肆万元,合同签订前到院财务处缴纳。
3、租金以现金或转帐支票的形式交纳。租金每半年缴纳一次,每次按预交的方式缴纳。第一期租金缴纳时间为合同签订前三日内,第二期租金的缴纳时间为相应承租期开始前7日内。逾期视同放弃承租权,自动解除承租合同。
4、承租权的最终确认以承租单位足额缴纳租金为准。承租单位应按照招标方规定的时间与招标方签订承租合同。
五、经营范围
1、经营范围为:食品、饮料、文化用品、百货、日用品、小礼品、水果、服装等。
2、不得经营用电量大、用水量大或排水量大、对环境污染大的项目,不得经营餐饮如包子、馄饨、大饼、面条、炒菜、稀饭、烧烤等非包装食品,不得经营网吧、游戏厅等,严禁超范围经营。
六、承租单位的权利义务
1、承租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我院的有关规定,确保经销食品质量。
2、必须无条件接受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我院滨海校区管委会等对食品卫生、经营范围等方面的检查、监督。
3、在承租单位承租期间,如承租单位欲改变经营范围,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学校并征得校方的同意,否则校方有权解除合同。
4、税金、水电费、工商管理、卫生、防疫、文化等费用由承租单位承担并承担与之有关的一切法律责任。税金、水电费由校方收取。
5、未经校方同意,承租单位不得改变承租经营场所的房屋结构、管线、电路,不得私接水电,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擅自改变的,承租单位负责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校方有权保留单方面解除承租合同的权力。
6、承租单位应作好安全、卫生(门前实行三包)、防火、防盗、防水、防毒、维持秩序等工作。由此引发事故造成损失的由承租单位负完全赔偿责任。
7、承租单位必须接受校方的管理与监督检查,为校方的管理与监督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对校方的整改措施必须予以服从。必须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否则校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租单位不得提出任何要求。
8、承租单位所经营商品必须价格合理,明码标价。
9、承租单位不得对承租超市进行转让、转包、转租、分包、分租,否则校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0、承租单位应保护好承租房屋的资产,如造成损坏,承租单位应按市场价赔偿。
11、承租单位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超市从业人员的相关规定(具有健康证、享受各项保险),所发生的任何问题均由承租单位负责处理。
12、承租单位应保证服务与所售产品的质量,承担其服务及产品的的全部法律责任。
13、由于政府原因、检修需要造成的停电、停水等情况,校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校方的权利义务
1、校方负责对出租房屋的使用进行管理与监督检查,并有权对承租单位在承租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2、承租单位的牌匾的规格材质及安装部位由校方决定。
3、水电计量仪器由校方统一安装。
八、投标事宜有关说明
1、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密封于同一包装内,包装外应注明:“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超市招标文件”,并在密封处加盖骑缝章。投标文件内相关资料均应加盖单位印章或有效签字。
(2)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可以增加说明或描述性文字。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
2、投标文件主要内容
(1)企业简介:
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时交原件验证)
机构代码复印件(投标时交原件验证)
经营业绩(特别是高校超市的经营业绩)
竞标思路(按管理的内容和要求)
管理措施及人员配备(含主要负责人简介)
服务承诺
(2)报价书(见附件一)
(3)投标单位承诺函(见附件二)
3、投标方资格: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五年以上的超市经营经验。
(2)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况,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投标文件未盖单位公章或无有效签字;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要求编制;
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出现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说明以某个报价为准;
投标文件不全者。
(3)如果投标单位不是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不是投标自然人本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
(4)投标单位自行承担与招、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5)投标按整个租期租金计算。
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投标单位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
(2)投标单位的报价文件必须由法人代表、负责人、投标自然人本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3)投标文件一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4)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用复印件。
(5)投标文件原则上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法人代表、负责人、投标自然人本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6)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负责。
5、投标文件领取及截止时间、地点
(1)领取标书:招标书直接在我院网站上下载
联系地址: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国资处(南通市青年东路105号)
联 系 人:吴老师 朱老师
联系电话:******** 138*****967
(2)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2月 5日上午10:30,逾期不予受理。
投标接待时间为2013年2月5日上午8:30~10:30。
投标地点及联系电话:
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国资处(后勤楼四楼)
0513-********(吴老师),138*****967(朱老师)
投标方投送标书时,需向我院财务处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200元/份(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
(3)投标方投标时须缴投标保证金10000元(提供银行进账单,进帐日期务必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请配合)。未中标者,开标后凭原始收据无息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即转为合同保证金,签订合同时另补30000万,凑足40000元。合同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一周内无息退还。
收款单位: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账号:****************120
开户行:工行城南支行
(4)校方收取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概不退还。
九、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分价格分、商务技术分两部分,总分值为100分。
(1)价格分:80分
报价从高到低分数分别为:80、78、76、74、72……。
(2)商务技术分:20分
综合实力:6分。
主要业绩:5分(出具证明)。
竞标思路:3分。
管理措施及人员配备:3分。
服务承诺:3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商定。
十一、承租合同的解除及违约责任
1、承租单位违反承租合同的规定,校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承租单位自行负责。
2、在合同有效期内,承租单位单方面终止或解除承租合同,其所预缴的租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所有损失由承租单位自行承担。
3、校方由于办学、统一规划等基建原因,有权单方面解除承租合同,同时退还承租单位预缴的未来承租期的租金和合同保证金。承租单位必须顾全大局、支持配合校方的工作。出现上述情况,如校方单方面解除承租合同,需要提前两个月通知承租单位。
十二、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招标工作组。
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招标工作组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报 价 书
南通纺院: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南通纺院承租超市招租项目投标。为此:
1、提供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
2、报价为:租期租金:(大写)人民币
(小写)¥
3、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4、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招标活动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6、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单 位(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附件二:
投标单位承诺函
项目名称:
日 期: 年 月 日
致: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很荣幸能够参加上述项目投标。我代表 在此做以下承诺:
1、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报价为闭口价,即在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3、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4、在整个招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5、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单位全称(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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