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经济开发区生活配套区及公租宿舍楼一期一标段电视机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沿海经济开发区生活配套区及公租宿舍楼一期一标段电视机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有关供应商:

因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生活配套区及公租宿舍楼一期一标段电视机采购及安装工程第一次采购公告发布后,符合公告要求的供应商不足,采购失败,现再次组织采购;

招标人拟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以下项目:

一、采购人:如东县新天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单位: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电视机及安装工程。

四、项目内容:电视机32寸442台、42寸50台;共492台。

五、品牌要求: 康佳、创维、长虹。

六、相关数据要求:

①本次采购电视机为32寸、42寸两个规格;具体要求均为:LED液晶显示,IPS面板、壁挂式(带挂架)、节能等级1级。

②本次采购产品必须均为全新产品。

③中标人负责对产品进行免费安装调试;

七、应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⑵经营范围包括电视机设备的制造或销售,以及安装。

⑶所有产品必须随机附产品说明及出厂合格证;

⑷代理商应标,其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⑸必须为本采购项目内容的制造商或制造商对本采购项目授权的规定品牌的经销商或本次采购品牌产品的授权经销商。

⑹售后服务承诺原件(提供售后服务人员配备说明及售后服务站地点、售后服务计划等).

八、应标供应商必须按时报名并递交资格预审材料。

样品送达及投标报名时间:供应商必须根据本项目上述要求提供拟投标品牌的电视由采购单位进行样品确认;采购单位将组织经确认的入围样品供应商进行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活动。提交样品及投标报名时间为2013年1月28日下午14:30~16:30 ,地点: 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生活配套区及公租宿舍楼工地。联系人:李爱民:联系电话:138*****149、万玲玲:电话0513—********

九、应标供应商报名时必须递交以下资格预审材料:

⑺制造商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⑻应标供应商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应标供应商公章,提供原件供审核)。

⑼售后服务承诺原件(提供售后服务人员配备说明及售后服务站地点、售后服务计划等)。

(上述所有资料均一式二份均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应装订成册。投标经办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投标经办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除外)。

十、采购人负责对递交资格审核文件的应标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

在资格预审过程中:

⑴采购人如认为有必要,有权对应标供应商进行考察,应标供应商有义务予以配合。考察内容和结果作为资格预审内容的组成部分。

⑵采购人如认为有必要,有权要求应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补充资格证明文件,应标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时提供。相关补充资格证明文件作为资格预审内容的组成部分。

欢迎相关供应商与如东县新天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联系报名事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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