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2013年度重点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慈利县2013年度重点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湖南省慈利县2013年度重点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湖南省慈利县2013年重点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湖南省张家界市水利局以(张水建管〔2012〕4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慈利县水利项目建设管理中心,现委托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省慈利县2013年度重点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慈利县零溪镇、零阳镇、阳和乡、赵家岗乡等4个乡镇。
2.3 建设规模:共计7座重点小二型水库。约1600万元(招标规模具体见合理定价清单)。
2.4招标范围与分标:大坝加固、溢洪道加固、输水工程等主体工程和临时工程。工程主要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本次招标共分 2个标段(C1标为桑木溪、七皇峪、南洋、吕家溶等4座水库;C2标为黄年、株木垭、木鱼沟等3座水库)。
2.5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主项资质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企业,取得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近5年内(指 2008年1月1 日~ 2012年12月31日)具有2个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或新建水库枢纽工程),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能在政府部门网站上查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前一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2 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非临时聘用关系、);项目负责人持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省外企业应满足湘水办[2012]29号文要求)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已完工而未进行完工验收但有项目业主和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完工证明的工程项目视同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应持有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在投标时应与报名时一致且不能更换。
3.4本次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是入选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2011年至2012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湘水建管〔2011〕88号)文件内的企业。且无湖南省政府投资水利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中规定之情形。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6一个投标人只能参加本项目的一个标段的投标,若近2年内被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评为AAA级信用等级或近3年内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获得“建筑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的投标人,可增加一个标段的投标机会,但必须是不同的建造师。潜在投标人资质等级每高于招标项目对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一级的,可增加1个标段的投标机会。但必须是不同的建造师。注册地在本工程所在县级行政区内的潜在投标人可增加1个标段的投标机会,但必须是不同的建造师。
4、报名、标段的确定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该项目建造师)或法定代表人请于2013年1月29日至2013年2月2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 15 时至 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如下资料到慈利县紫荆花商务酒店909(慈利县零阳路金穗步行街对面)参加投标报名(节假日、双休日不休息)。
投标人参加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所有资料并备一套彩色复印件装订成册(复印件与原件同样大小并编目录和页码),复印件要求每页由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提交招标人留存(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投标诚信承诺书装原件);如资料提供不全,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合或超过报名时间的,招标人概不受理。
1)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必须注明工程项目名称,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
2)公告发布后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需年检合格);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5)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7)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8)税务登记证(原件)
9)法定代表人持有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在有效期内),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专职安全员上岗证书、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质检员上岗证书(原件、在有效期内)。本条前述所有人员提供本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公告发布后,投标人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开具的个人账户查询单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和投标人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签章备案的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如有续签的劳动合同也必须提供劳动部门的签章备案)。
10)近五年有2个及以上类似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完工或验收证明(原件),中标公示网页打印件;如已完工而未进行完工验收但有项目业主和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完工证明的工程项目可视为投标人业绩,并要求提供业主名称、地址、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
11)投标诚信承诺书(原件)。
12)公告发布之日后,本工程所在地县级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13)省外投标人应携带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注:以上报名资料原件需用文件袋整套装好,并在文件袋上标明投标人名称。
4.2投标报名截止后, 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如有余数,则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到某一标段),采取摇号的方式,在有关行政监察及监督部门的监督下,随机确定所有参与报名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标段。各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该项目建造师)必须于2012年 2月3日上午 9时30 分在慈利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慈利县检察院旁) 参加标段摇号,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确定标段后,招标人当日发售含合理定价清单的招标文件,投标人自愿购买,过日不予发售。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退回图纸时退还押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按投标人弃权处理。
6、现场踏勘及标前预备会
6.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标前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湖南省水利厅湘水办[2012]29号文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该施工项目建造师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证件原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慈利县水利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张家界市慈利县北街43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9*****491
招标代理: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08号水岸天际1栋915室
联 系 人:徐小姐
电 话: 13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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