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便民服务大厅建设(二次)招标公告
公安局便民服务大厅建设(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鲁山县公安局便民服务大厅建设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鲁山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二次)。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鲁山县公安局便民服务大厅建设项目施工
2.2采购编号:LZC2012-Ag072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项目概况:鲁山县公安局便民服务大厅位于鲁山县公安局院内,框架结构两层,建筑面积约941.43平方米。
2.5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持有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房屋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
3.4有企业注册地清欠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5外省企业须持有河南省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进豫、进平备案介绍信;
3.6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相关劳动合同),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证明材料须附在授权委托书后):①与投标人有合法的工资关系(须提供近期的工资单);②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2011年以来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
4.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1月24日至2013年1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鲁山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鲁山县住建局南二楼)。
4.2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4.2.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2.2资质证书(副本);
4.2.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2.4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2.5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4.2.6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4.2.7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09、2010、2011年度,新成立公司以公司起点时间为准);
4.2.8外省企业进豫、进平备案介绍信;
4.2.9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查询需携带资料:查询申请书、公司介绍信、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10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其它资料。
注:以上资料需携带的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壹套报名,复印件应按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如有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4.3本次报名需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到场报名,未按本报名须知报名的,一概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鲁山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程先生
联 系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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