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发)房管所车间用房9号房解危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重发)房管所车间用房9号房解危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重发)慈城房管所车间用房9号房解危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SP2013-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慈城房管所车间用房9号房解危改建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慈城镇房地产管理所,招标人为宁波市慈城镇房地产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100%。本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慈城房管所车间用房9号房解危改建工程
建设规模:解危改建房屋建筑面积141.48平方米
工程地址:位于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觉民路35号
工程造价:257039元
招标范围:慈城房管所车间用房9号房原砖木结构拆除,并在原址处进行翻修改建等全过程施工,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标段划分:1个标段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要求: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
3.3 拟派项目经理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1〕168号)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以及授权委托代理人都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2013年1月19日至2013年2月5日期间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
3.5 施工员、质检员和安全员都须具备相应的土建类现场管理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6 投标人电子信用证的施工等级情况符合承接业务规定且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
3.7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月19日至 2013年1月23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00时,下午2:00 时至4:00时,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至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温州银行12B楼1401室)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含图纸、工程量清单光盘一张)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年2月5日9时00分00秒,地点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小型项目招投标中心二楼开标大厅(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尚志路60号,具体详见附件中的平面示意图)。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不另行组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宁波市慈城镇房地产管理所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觉民路35号
联系人:沈工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温州银行12B楼1401室
联系人:王佳
电话:135*****430
温馨提示:若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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