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招标公告
公务用车招标公告
遂采[2013]-07号公务用车等询价函
受采购单位委托,经县政府采购办批准,我中心拟对公务用车等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货物名称、数量规格型号详见询价报价函。
二、请供应商在北京时间2013年1月31日下午4:30之前传真(传真号码:****-*******)或密封将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售后服务承诺书及询价报价函(询价报价函打印或用黑色墨水笔填写完整并签字并加盖公章)送至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评标原则:最低评标价法。质量服务符合采购需求、报价最低且不超过采购单位标底的供应商中标。采购物品如报价超过采购单位标底,则视为废标,等于或低于标底,为有效标。在有效标中报价最低的为中标。
四、报价单位必须保证
1、所提供的应是全新、正规厂家生产的品牌产品,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手续齐全并通过合法进货渠道获得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2、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此次询价单规定的质量规格要求,产品售后服务不低于国家或生产厂家规定的“三包”等标准且要求保修一年。
3、供应商必须是证照齐全的单位。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并报价提供以上证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提供以上证件原件 。
4、本次询价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货物本价、运输、安装、调试、税收等一切费用,为最后结算发票价。
五、付款方式:供应商凭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验收单、发票(包括税收等使用前一切费用)复印件由采购办一次性付清货款。
六、交货单位:遂川县物流产业发展办公室 联系方式139*****519、遂川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联系方式137*****917、遂川县雩田镇政府 联系电话134*****296 ;交货时间以与采购单位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七.成交供应商向中心缴纳500元综合服务费。
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1月25日
遂采[2013]-07号公务用车等询价报价函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交货时间:
包号 | 采购单位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投标单价 |
A | 遂川县物流产业发展办公室 | 公务用车 | 一汽奔腾B70 自动豪华型 1.8 黑色 | 1 | 元/辆 |
B | 遂川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 公务用车 | 新轩逸(日产) 2012款1.8XL CTV豪华款 | 1 | 元/辆 |
C | 遂川县雩田镇政府 | 彩电 | 海尔彩电 LE | 1 | 元/台 |
售后服务承诺:
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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