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冶市保安镇自来水厂扩建工程(土建及安装)工程 已由 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大冶市财政局 以 冶发改发【2012】80号文、冶财采计【2012】B361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大冶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拔款 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 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一体化净水构筑物(该构筑物由网格絮凝池、斜管沉淀池、重力式无阀滤池、清水池合建)土建及安装的施工。
建设地点: 大冶市保安镇
投资金额: 约500万元
建设规模: 见设计施工图纸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已完成类似规模工程业绩(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为准),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的 水利水电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行贿犯罪行为查询证明在开标及评标期间由检察院派专人对投标人进行查询,一旦查询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3.4 水利水电资质具有省级水利部门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6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7 黄石地区以外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1 月 24 日 登录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4.2 招标文件制作费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通过网银支付。
5.1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同时必须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截标时间与开标时间相同)为 2013 年 2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与现场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现场递交地点为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301 室。
5.2 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签署与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招标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人代表须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须经企业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范本办理,出具公证书原件。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大冶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办公室
地址: 大冶市新冶大道18号
联系人: 朱峰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建厦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大冶市新冶大道红叶家园
招标文件制作人 叶会明
2013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