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实训设备招标公告
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实训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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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ZC2013-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2013年通辽市政府采购目录》的规定,通辽市政府采购中心拟对通辽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实训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国内具备向采购机关提供货物和服务能力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同时,合格投标人必须达到以下商务要求:
1. 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注册资金100万以上(含100万);
2.具有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产品代理证明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
5.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一) 招标项目名称:通辽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实训设备项目
(二) 招标项目内容:实训设备
(三) 交付日期:按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行
(四) 交付地点:通辽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五)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地点及截止时间:
1.标书领取方法:预投标供应商以投标保证金到采购中心帐户为依据领取招标文件。(预投标供应商可以到WWW.TLZFCG.COM(通辽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或到通辽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招标文件。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产品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人必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同时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1套(加盖章并装订成册),资料文件不全者拒绝报名。
3.领取地点:通辽市政府采购中心(通辽市永清大街378号原财政局三楼)。
4.招标文件领取起止时间:2013年1月25日— 2013年1月31日上午11:00止。
5、未中标者在标会结束后退还投标保证金,需提供收款收据并加盖财务章(经手人签字、开户行、账号、收款单位)银行汇款单复印件。但对不按时参加标会者,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六) 关于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收取截止时间:2013年1月25日—2013年1月31日上午11:00止。
2.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每包5,000.00元(投标保证金均无息)。如通过银行汇款,以到户为准。
3.通过银行汇款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请将银行汇款回执单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供应商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一并传真到通辽市政府采购中心。
4.收款单位名称:通辽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中行民主路支行
行 号: 1041 9900 3047
帐 号:1508 0426 6467
(七) 关于招标会
1. 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届时参加。出席会议的代表,请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书。
2. 未在规定期限内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招标会。
3. 未按规定报送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招标会。
(八) 投送标书地点:通辽市政府采购中心(通辽市永清大街378号原财政局三楼)。
(九) 开标时间:2013年2月1日(星期五)上午9:30。
(十) 开标地点:通辽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科尔沁区胜利路北段,科尔沁体育中心北侧)若有疑问或须澄清的内容,请按下列方式联系
联系电话:0475—*******(传真);邮政编码:028000;
联 系 人:荫宏、林英昊、何胜利
通辽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1月25日
招标文件下载请点击: 通辽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实训设备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TZC2013-7号)
说明:请各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范本模式自行制作投标文件,总报价在第一页中,不允许用招标文件代替投标文件进行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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