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园运动场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清风园运动场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连云港市清风园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LYG********1
工程名称 连云港市清风园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人名称 连云港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代理机构名称 蓝星招标(江苏)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落实
工程地点 花果山乡当路村当路水库北侧
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8300平方米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LYG********110 清风园运动场新建工程施工 公开招标 150 2013-2-25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1
报名地点 连云港市行政审批中心三楼向蓝星招标(江苏)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日期 2013年1月25日
计划开工时间 2013年2月26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13年4月11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13年1月25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3年1月31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连云港市清风园运动场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附件
一、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一)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四) 企业资质要求: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项目建造师资质等级要求: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注册建造师(在有效期内);
(五)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六)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
(七)项目建造师(项目经理)执行“连建管(2006)636号文”: 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托的项目经理进行投标。一个项目经理及其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确需承担下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的,必须在上一工程项目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经原发包人、监理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建筑业处备案后方可承担。 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不良行为或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不良行为或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外市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中必须附上投标人所属地地市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行政章)证明该投标人所派出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及不良行为的证明原件(本市投标单位由招标代理公司代为查询);
(八)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外省企业入省执行“ 连建管(2011)72号文” 须到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备案或省内市外施工企业进市执行“连建管[2011]110号” 文须到连云港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备案;
(十)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文、苏清办[2008]13号文、连建综[2009]483、连清办[2010]4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文、苏清办[2012]14号文等
(十一)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格审查所需提供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外省建筑施工企业进市投标须提供《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核验书》;或省内市外施工企业进市投标须提供《市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核验书》;
●外市投标单位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及不良行为的证明(本市投标单位由招标代理公司代为查询);
注:以上内容为资格审查合格的必要条件,缺少其中任何一样均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二、其它要求:
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2、本工程执行苏建招{2009}140号文相关规定如: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除向招标人提供合同总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外,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3、本工程执行苏建工(2006)164号文 、连建综(2006)542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
4、外市企业入市执行“连建管(2006)308号文”必须保证中标后在连云港市注册分公司,并在连缴纳有关税收。

三、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远程评标标准如下:
1、投标报价(70分)
以经评审的不低于成本的最低投标价为基准,此投标人投标报价得70分,其他投标人投标报价每高出1%扣0.5分。
2、施工组织设计20分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2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分;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2分;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2分;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2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2分;
●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如何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2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及节点深化设计1分;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2分;
●合理化建议1分;
●投标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2分。
★第2项为技术标部分,统计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时,在所有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
3、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0分
3.1企业业绩6分。有一个类似经历及业绩者得2分;无类似经历及业绩者不得分;满分得6分。
3.2项目建造师(项目经理)业绩4分。项目经理有一个类似经历及业绩得2分;无类似经历及业绩不得分;满分得4分。
★ 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指:自2010年1月至今已竣工且造价不低于150万元的运动场新建工程业绩。
注意事项: 1)证明文件要求同时提供原始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资料及获奖证书(如有获奖),业绩的核定以提供的原件为准,无原件不得分;所有原件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开标时一次性递交完整,评标过程再添加的无效。
2)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姓名、工程规模、合同价款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示造成无法打分的业绩不得分。(若提供的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等原件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及当地地市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否则不得分)。
上述奖项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计分。项目经理(建造师)业绩不是本工程投标人的,业绩不得分。
4、基础信誉分值为2分
本工程执行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各投标人在开标时应出具投标单位所在地地市级检察机关(本省行政区域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负责查询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本市行政区域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负责查询提供)分别出具的有无行贿记录、市场不良行为方面的证明(需提供原件或经公证过的复印件,无原件不得分)。
(1)开标时投标人若提供了其不存在“不良行为”的证明,则信誉分得2分;
(2)开标时投标人若提供不了其是否存在“不良行为”的证明,则信誉分值为0分;
(3)开标时投标人若存在“不良行为”,则倒扣2分信誉分值;
备注:1)此证明必须是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两个部门分别出具,两个证明均齐全,方可得分(以行政主管部门公章为准,部门章无效)。
2)关于建设局方面证明:
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人负责查询;不良行为查询网址: http://www.lygcin.gov.cn/ 进入“建设市场主体不当行为公示 ”。
B、若投标人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
3)关于检察院方面证明:
A、若投标人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B、若投标人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检察院负责查询。

四、报名时需携带:(1)企业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2)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资质证书复印件;(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建造师(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安全考核B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项目建造师(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报名材料需提供2份);(5)电子U盘(便于考取施工图纸);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前请与招标代理公司联系,招标文件每套800元)。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连云港市朝阳东路66号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西路51号 联系人
王琳、胡可一
传真 ****-******** 电话
****-******** 138*****938 138*****601
邮编 222004 E-mail lianqiaodaili@126.com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2013年1月25日至 2013年1月31日,每天上午 9时 0分 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30分 至 17时 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连云港市行政审批中心三楼向蓝星招标(江苏)有限公司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2013年1月25日至 2013年1月31日,每天上午 9时 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0分至 17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连云港市行政审批中心三楼向蓝星招标(江苏)有限公司 获取 招标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蓝星招标(江苏)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