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人民医院心电图、婴儿培育箱等招标公告
原阳县人民医院心电图、婴儿培育箱等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原阳县人民医院心电图、婴儿培育箱等采购项目己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原阳县卫生局,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原阳县人民医院心电图、婴儿培育箱等采购项目
2.2 采购内容:臭氧仪、心电图机、婴儿培育箱、排痰机、儿科监护仪、呼吸自吸器、微波治疗仪
2.3 项目编号:原交采2013GB05号
2.4供货期限:自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
2.5交货地点:由业主指定
2.6 包段划分:
A包: 妇幼保健院,臭氧仪1台
B包:人民医院,心电图机2台、婴儿培育箱10台、排痰机1台、儿科监护仪2台、呼吸自吸器2台、微波治疗仪2台
一个投标单位可以投报二个包段,也可以中二个包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设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登记表。
3.7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设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登记表,具有医疗器械设备制造商或总代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一个经销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1 月25日至2013年 2 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时30分,下午 14时至 17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原阳县黄河大道中段政府综合办公楼东临,联系电话:****-*******)。
报名时:生产商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经销商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以上证书查验原件留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
注: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 2 月 22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原阳县黄河大道中段)。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原阳县卫生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七路丰产路大方商务8楼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5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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