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珠海市斗门区路灯管理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同意(采购计划编号:P-
********-****54)对珠海市斗门区路灯管理所道路景观灯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851-1260ZH05B201)所需的货物及服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本国产品,接受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谈判响应文件。详情请参见谈判文件。现将该项目谈判文件(
****************81.rar">0851-1260ZH05B201,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3年1月25日至2013年1月31日五个工作日。有关事项如下:
1. 本谈判邀请以及本项目谈判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0851-1260ZH05B201
3. 项目名称:珠海市斗门区路灯管理所道路景观灯饰采购项目
4. 项目类型:货物类
5. 采购内容、数量、交货期和最高限价:
采购内容 | 数量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 |
景观灯 | 一批 | 2013年2月5日前(含当天)交付给采购人 | 人民币29.552万元 |
注:①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谈判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6.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2 本项目接受经销商、代理商的报价。经销商、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灯具代理证书或生产制造商(或总代理)有效授权委托书;
6.3 在广东省内设有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机构或同类合作机构;
6.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7.1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3年1月25日-2013年1月31日,每日9: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7.2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兴华路210号大金鹰大厦2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7.3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谈判文件)
7.3.1 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7.3.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3.3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3.4 广东省内设有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机构或同类合作机构证明材料复印件(营业执照、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谈判时须放入谈判响应文件中。
7.4 接受报名的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资格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资格审查并正式获取谈判文件的所有供应商的报价。
7.5 谈判文件售价:谈判文件每份人民币300.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8.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地点
8.1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3年2月1日9:00-9:30
8.2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13年2月1日9:30
8.3 谈判地点:珠海市香洲兴华路210号大金鹰大厦2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10.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谈判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响应供应商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1. 联系方式:
11.1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斗门区路灯管理所
联系人姓名:黄小姐
采购人地址:珠海市斗门区城东白蕉路3168号
11.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点:珠海市香洲兴华路210号大金鹰大厦2楼
联系人:陈小姐
邮政编码:519000
11.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5 3380
12.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谈判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市东区支行(购买谈判文件开户行)
账号:4400 1646 8350 5300 4526 (购买谈判文件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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