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05天长至东阳段路面改善工程跟踪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S205天长至东阳段路面改善工程跟踪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S205天长至东阳段路面改善工程跟踪审计服务招标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皖M*******
招 标 人 : 天长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发 布 日 期: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五日
目 录
一、 招标项目概况1
二、 投标人须知2
三、 评标办法3
四、 投标保证金及信用保证金4
五、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截止时间5
六、 合同付款方式5
七、 跟踪审计成果文件质量要求5
八、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格式6
九、 联系方式11
十、 投标文件格式12
十一、拟派项目跟踪审计人员配备表16
S205天长至东阳段路面改善工程跟踪审计服务
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皖M*******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人: 天长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招标项目名称: S205天长至东阳段路面改善工程跟踪审计服务
3、招标项目内容:(1)施工阶段跟踪审计;(2)出具最终结算审计报告。
4、招标项目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5、招标项目规模:项目路线全长32.226km,起点K0+000,终点为天长K32+226,二级公路路面改善,路基宽度15米,路面宽度12米,路面结构老路挖补处理、水稳补强、面层为6+4厘米沥青砼。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标内含桥面加宽改造2座。
6、本次招标范围:
一个标段(其中:K10+000-K32+226必须在2013年10月底完成);
7、工程概算投资额约1.09亿元,项目实施工期:约15个月。
8、跟踪审计费用:采用 费率报价 ,以工程结算价款为取费基础。审计费用=工程结算审计价款*中标费率。
二、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3、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养老保险证明(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4、2008年01月0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前,须提供已完成两项及以上公路工程清单控制价编制或公路工程清单计价审核的单项合同(工程造价成果)1亿元以上项目合同和成果文件业绩原件。
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可手持也可密封于资信证明文件书中。
6、投标文件:由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资信证明文件原件1份、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三份)三部分组成。
6.1 资信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企业资质副本;
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养老保险证明;
7、拟派跟踪审计人员名单(须提供相关人员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项目组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注册的造价师 1人,其他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注册的专职造价员 3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养老保险证明;
8、投标人从2008年01月0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前,须提供已完成两项及以上公路工程清单控制价编制或公路工程清单计价审核的单项合同(工程造价成果)1亿元以上项目合同和成果文件业绩原件。
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于资信证明文件中(原件审查后退还)。对于不能按时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人,其资信证明文件按不合格处理,不再参加商务标的评审。评标委员会专家必须对投标人提供的上述原件及复印件的真伪进行核查,如发现投标人提供弄虚作假的证件(含原件及复印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6.2商务标:投标报价书。
以上资料须以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封面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资信证明文件应当分别装订,将商务标正本、副本密封于商务标袋内;资信证明文件正本、副本复印件及原件密封于资信证明文件袋内。如商务标、资信证明文件袋中密封不下也可分开密封。否则,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招标工程名称、项目编号及商务标、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所有投标文件密封袋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否则,该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三、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费率中标法
(1)、本次设置费率的最高限价为2.5‰ ,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审计费用=工程结算审计定案价款*中标费率。
(2)、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应当按商务标报价费率的高低,推荐投标报价费率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费率次低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费率第三低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如出现前三名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费率相同的投标人有两名及以上时,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名次。
如出现前三名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费率相同的投标人有两名及以上时,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名次。
2、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
5、废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若投标人不足三家,业主将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若通过评审后,有效的投标人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认为有竞争,可以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由5名专家评委组成,专家评委由招标人在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在开标前从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
11、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将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天长市招标采购网公示3个工作日。
若招标人未接到投诉或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四、投标保证金及信用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信用保证金人民币 15000 元,上述保证金必须在2013 年3月 4日 17时前从投标人账户转入至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开标时由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宣布交纳情况。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信用保证金的,其报价无效。保证金交纳地点及方式如下:
收款单位: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天长三圣支行
帐 号:131*****090********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S205天长至东阳段路面改善工程跟踪审计投标信用保证金”。
各潜在的投标人在递交保证金时请慎重考虑,凡缴纳保证金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开标会议、不递交投标文件,将视为干扰招投标秩序的不诚信行为,保证金将予以没收,且一年内不得参与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的招投标活动。
未中标报价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五、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截止时间
①、投标文件提交的收件人、截止时间及地点
收件人:宁克睿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13年3月5日8:30时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3年3月5日9:00时
地 点: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 二室
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代理机构缴纳,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②、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式:投标人获取本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或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13 年2月17日17时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0558xa@0558xa.com(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视为对招标文件无异议.
③、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的疑问做出澄清,并将于2013年2月18日在天长市招标采购网(www.tczbcg.com)发布澄清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公告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④、招标人修改、补充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修改、补充招标文件,并将于 2013 年 2月18日在天长市招标采购网(www.tczbcg.com)发布修改、补充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公告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跟踪审计费用=本工程结算总价×中标费率。
2、跟踪审计服务酬金支付如下:
①、按月支付已完工程量跟踪审计酬金*85%,跟踪审计出具全部已完工程审计定案表后付至合同总价85%,待天长市审计局复核已定案审核成果无异议后,由跟踪审计单位最终出具审核报告后剩余跟踪审计费用一次性付清。
②、跟踪审计单位必须按时按规定提供发票。
七、跟踪审计成果文件质量要求
成果文件质量要求符合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标准CECA/GC7-201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的标准
八、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格式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以下简称委托人)
(以下简称咨询人)
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S205天长至东阳段路面改善工程
2.服务类别: 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工作 _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 年 月 日终止。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
委托人:(盖章) 咨询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 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 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 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第十一条 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委托人的权利
第十二条 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 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 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 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二十三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
第二十四条 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五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二十六条 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条 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其他
第二十八条 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 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三十条 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 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第一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
第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 跟踪审计服务工作
第三条 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
第四条 委托人应在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五条 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赔偿金二直接经济损失X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第六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服务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服务酬金:
第七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一)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天长市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附加协议条款
1、本工程跟踪审计费用=本工程结算总价×中标费率。
2、跟踪审计服务酬金支付如下:
①、按月支付已完工程量跟踪审计酬金*85%,跟踪审计出具全部已完工程审计定案表后付至合同总价85%,待天长市审计局复核已定案审核成果无异议后,由跟踪审计单位最终出具审核报告后剩余跟踪审计费用一次性付清。
②、跟踪审计单位必须按时按规定提供发票。
3、成果文件质量要求符合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标准CECA/GC7-201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的标准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天长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省天长市永福东路299号
邮 编: 239300
电 子 邮 箱: tcjt0550@163.com
电 话: ****-*******
联 系 人: 杨发源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清河东路360号
邮 编: 236025
电 子 邮 箱: 0558xa@0558xa.com
电 话: 189*****722、187*****315
传 真: ****-*******
联 系 人: 宁克睿、尤忠阳
监 督 部 门: 天长市招标采购管理局
发 布 日 期: 2013 年 1 月 11日
十、投标文件格式
工程跟踪审计服务招标
投 标 文 件 封 面
项目编号:皖M*******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投标人地址:
邮 编:
日 期: 年 月 日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全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授 权 委 托 书
致: (招标人全称)
(投标人全称) (职务)(姓名)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授权(投标人或其下属单位全称)的(职务) (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该代理人在 项目 工程第 跟踪审计合同段的投标过程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权再授权。
投标人: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投 标 报 价 书
致: (招标人) :
1、我方已详细审核招标文件内容。
2、我方承诺以工程决算审计价款为基础,费率报价为(以千分比报价):
‰,大写: 。项目负责人 ,造价师资质证书号 ,身份证号码 。
3、随本投标书,我方同时按照要求提交 15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我方在本投标书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或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 30 天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书,或自行转标,贵单位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另选中标单位。
4、你方中标通知书及本投标报价书将成为约束双方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十一、拟派项目跟踪审计人员配备表
序号姓名拟任职务职称执业资格人数
1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注 册
造价师1人
2项目审核人工程师造价员1人
3专职人员助理工程师造价员1人
附:上述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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