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科目三驾驶考训小型汽车招标公告

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科目三驾驶考训小型汽车招标公告


2013-01-28
漳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科目三驾驶考训小型汽车采购标前会通知

漳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漳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科目三驾驶考训小型汽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在正式招标之前,邀请各潜在的投标人对采购方所报的技术参数进行标前论证,标前会将于2013年1月31日上午9点整开始,请各投标人准时参加。

附:技术参数要求详见附件一,请有意参加者自行打印并带到标前会现场。

漳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1月28日

漳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科目三驾考小型汽车购置条件一、车型按照有关文件的批复,车型确定为以下三种,实行招投标竞价。1、本省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蓝瑟1.6L”;2、神龙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东风雪铁龙新爱丽舍1.6L”;3、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捷达1.6L”。二、数量32台,其中手动档30台,自动挡2台。三、改装要求中标方除市场销售产品应有的配置外,还须达到如下要求:1、厂方设计并在副驾驶座安装驾驶副刹车、副喇叭装置;2、车内安装两个后视镜;3、厂方设计并安装类似出租车、有“正在考试”字样、的顶灯装置。4、车内贴装地板胶,贴装相对透明的玻璃防爆膜。5、每车提供两个倒视小凸视镜,由招标方在车辆后视镜贴装。6、每车提供一个增高坐垫和一个靠背垫。四、质量要求  1.中标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中标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五、特别要求1、车辆的外观必须按业主要求喷涂统一的颜色和标记;2、关于整车、零部件总成的保修期限执行生产厂保修条款的规定。关于车辆更换和退货,按生产厂家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整车保修期原为3年10万公里,现甲方同意在本4S店保修延长1年,按4年15万公里享受保修项目(包含一切非保险的配件更换及保养费用)。3、为更好服务买方,中标方应提供特殊维修通道,须在招标方指定地点(专门场地)派驻至少1名技术维修人员常驻,提供维护车辆所需的设备、配件等,以便能及时进行车辆日常例行保养、维修,确保小故障随时解决,一般故障4小时内处理解决完毕,大故障48小时内处理解决完毕。且不得为业主方以外的车辆进行维护。4、为避免维修违约情况的发生,中标方须向招标方缴纳10万元维修保障金。若中标方在维修、保养车辆出现违约情况,招标方有权每次扣除中标方缴交的3000元维修保障金。4年维修保养期满后,无特殊情况全额返还维修保障金。之后,若中标方在维修、保养车辆再出现违约情况,应向招标方每次支付3000元维修违约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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