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龙湖总部经济区(渤龙公寓)室内精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渤龙湖总部经济区(渤龙公寓)室内精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14008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园区施工[2013]01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渤龙湖总部经济区(渤龙公寓)室内精装修工程 已由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高新区经发审【2010】56号、57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滨海颐和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南华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受 天津滨海颐和投资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99800平方米,框架结构,室内精装修面积约为 38800平方米,室内精装修工程总投资约为435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高新区滨海科技园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1、2、7号楼,共3栋楼,框架结构,室内精装修面积约为9600平方米,室内精装修总投资约为1050万元。
二标段:3、6号楼,共2 栋楼,框架结构,室内精装修面积约为7500平方米,室内精装修总投资约为800万元。
三标段:5、8、9号楼,共3 栋楼,框架结构,室内精装修面积约为9700平方米,室内精装修总投资约为1050万元。
四标段:10、11号楼,共2 栋楼,框架结构,室内精装修面积约为5500平方米,室内精装修总投资约为650万元。
五标段:12、13、15、16号楼,共4 栋楼,框架结构,室内精装修面积约为6500平方米,室内精装修总投资约为800万元
2.4 工期要求:2013年03月15日 至 2013年06月15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5、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应按照建筑[2012]141号和建筑[2012]586号文件执行,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 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且具有B类合格证书;(4)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6)施工员等九类人员应按照建筑[2012]141号和建筑[2012]586号及建筑[2012]191号文件配置。报名时须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当报名家数超过20家时进行资格预审 , 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资质: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5、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应按照建筑[2012]141号和建筑[2012]586号文件执行,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 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且具有B类合格证书;(4)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6)施工员等九类人员应按照建筑[2012]141号和建筑[2012]586号及建筑[2012]191号文件配置。报名时须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当报名家数超过20家时进行资格预审 , 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标段:资质: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5、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应按照建筑[2012]141号和建筑[2012]586号文件执行,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 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且具有B类合格证书;(4)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6)施工员等九类人员应按照建筑[2012]141号和建筑[2012]586号及建筑[2012]191号文件配置。报名时须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当报名家数超过20家时进行资格预审 , 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标段:资质: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5、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应按照建筑[2012]141号和建筑[2012]586号文件执行,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 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且具有B类合格证书;(4)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6)施工员等九类人员应按照建筑[2012]141号和建筑[2012]586号及建筑[2012]191号文件配置。报名时须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当报名家数超过20家时进行资格预审 , 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标段:资质: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5、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应按照建筑[2012]141号和建筑[2012]586号文件执行,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 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且具有B类合格证书;(4)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6)施工员等九类人员应按照建筑[2012]141号和建筑[2012]586号及建筑[2012]191号文件配置。报名时须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当报名家数超过20家时进行资格预审 , 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5个标段投标报名,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02月0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3 年 1 月 28 日 至 2013 年 2 月 1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01月28日至2013年02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下午 14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兰苑路5号B座320室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另行通知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另行通知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另行通知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滨海颐和投资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邓永海(印鉴)
办公地址:华苑产业区梅苑路6号
邮政编码:300384联系人:于达伟电话:********
传  真:********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南华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宁培栋(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兰苑路7号B座321室
邮政编码:300384联系人:杨军电话:138*****971
传  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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