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网上询价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内容:
标段1、网上询价编号:新交采2013XJW001-1
采购主要内容:服务器1台
采购人: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段2、网上询价编号:新交采2013XJW001-2
采购主要内容:网络杀毒软件升级1套
采购人: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段3、网上询价编号:新交采2013XJW001-3
采购主要内容:多功能执法工具箱6套、扫描棒6台、录音笔4台、便携式打印模块6台、硒鼓12个、打印纸30箱
采购人:新乡市环境监察支队
三、参加网上询价采购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中《网上报价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四、网上询价文件获取方式:从本公告下面“点击下载”处下载。
五、报价表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02月01日09:00
六、项目联系人:王 昆 联系电话:*******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 府 采 购 网 上 询 价 文 件采 购 编 号:新交采2013XJW001项 目 名 称:办公设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八日 一、询价需求表标段一:采购单位: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21664序号品名采购规格、型号、配置单位数量免费质保期要求1服务器服务器规格CB65-G刀片、处理器类型2颗 AMD6234 12核处理器、处理器主频2.4GHz、内存类型提供16个内存插槽,最大 128GB DDR III 800/1066/1333 内存、内存配置数目32G DDR3-1333 内存、硬盘容量及数目2块300GB SAS2.0热插拔硬盘,LSI 2008八端口6Gb/s SAS控制器,提供RAID 0,RAID 1,RAID 1E、HBA卡双口8Gb PCI-E 光纤HBA卡(含IO)、网卡2个千兆高性能网卡、操作系统Red Hat Enterprise Linux 5(标准订阅1年)品牌:曙光台1原厂商五年免费上门保修服务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3天(日历日)内。项目采购预算40000元交货地点新乡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10日内,采购单位凭《新乡市市直政府采购验收报告》、《新乡市市直资金申请拨付审核单》至新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办理资金支付手续,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价款。标段二:采购单位: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21865序号品名采购规格、型号、配置单位数量免费质保期要求1网络杀毒软件升级1、卡巴斯基网络杀毒软件(450点)三年病毒库更新、软件版本等系统升级。2、三年服务:除升级、预警、新病毒检测、咨询等,厂家或河南授权核心经销商提供卡巴斯基认证工程师上门服务,每月对用户网络系统进行安全检测,紧急情况(如病毒爆发、网络中断等)3小时到现场,8小时解决问题。注:报价应包含厂家及河南授权核心经销商所提供的三年服务(提供服务需提供厂家及河南授权核心经销商有效证明文件)。  套1三年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3天(日历日)内。项目采购预算125000元交货地点新乡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10日内,采购单位凭《新乡市市直政府采购验收报告》、《新乡市市直资金申请拨付审核单》至新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办理资金支付手续,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价款。标段三:采购单位:新乡市环境监察支队121882序号品名采购规格、型号、配置单位数量免费质保期要求1多功能执法工具箱铝箱采用直角铝合金框架,面板为5mm高密度纤维板,黑色树脂涂层芝麻纹铝板贴面,氧化铝板,配件采用大方金属包角,密码锁,重型橡胶手把,可拆卸式全铝拉杆,大合页,内衬采用3mm厚度eva材料,柔软弹性保护。能够车载、移动式,内模空间包括: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摄像机、扫描棒、录音笔、声级计。品牌:RAIS-1001P套6按厂家质保2扫描棒产品类型:便携式+馈纸式最大幅面:A4光学分辨率:300x300dpi最大分辨率:600×600dpi扫描介质:文件(纸张,信封,票据),图片,照片,名片,卡片,证件(身份证)等 扫描速度:≤7秒/页接口类型:USB2.0品牌:联想PMX4102台6按厂家质保3录音笔存储容量:4GB扩展卡:支持MicroSD(TF)卡录音时间:MP3录音模式(8kbps): 约1073小时 MP3录音模式(48kbps): 约178小时MP3录音模式(128kbps): 约67小时05分钟MP3录音模式(160kbps): 约53小时40分钟MP3录音模式(192kbps): 约44小时40分钟线性PCM录音模式: 约6小时品牌:索尼 ICD-UX523F(4G)台4按厂家质保4便携式打印模块黑白激光打印机产品类型:黑白激光打印机黑白打印速度:达到14ppm最高分辨率:600x600dpi最大打印幅面:A4处理器:266MHz内存:2MB嵌入式SIP包(16KB NVRAM)网络打印:不支持网络打印双面打印:手动打印性能 预热时间:0秒预热首页打印时间:8.5秒打印语言:基于主机的打印月打印负荷:达到5000页接口类型:USB2.0 尺寸:347x224x194mm品牌:惠普-P1007(定制)台6按厂家质保5硒鼓原装惠普硒鼓,用于HP-P1007打印机品牌:HPLaserJet CC388A个12按厂家质保6打印纸纯木浆打印纸,4000张/箱品牌:A4打印纸箱30按厂家质保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3天(日历日)内。项目采购预算38720元交货地点新乡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新乡市环境监察支队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10日内,采购单位凭《新乡市市直政府采购验收报告》、《新乡市市直资金申请拨付审核单》至新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办理资金支付手续,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二、供应商须知1、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报价,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和规定。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本询价文件,并对自身的工作负责,如被询价小组确定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必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的有关承诺履约。3、供应商报价后如果违约,其诚信保证金(3000元)将不予退还。4、报价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将视为不合格供应商,其报价文件无效。5、除询价文件中特别约定可以投报进口产品外,其他货物均不得投报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设备)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否则,询价小组将不予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6、所有报价供应商投报的台式计算机必须保证为商用机,否则不予推荐。7、所有报价供应商投报的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显示器、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喷墨打印机必须保证为最近一期节能产品目录内的产品,报价供应商应将节能产品证书或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通过节能环保查询系统将查询结果下载打印后附于报价文件中以备询价小组查验,否则将不予推荐。一、报价须知(请供应商务必认真阅读)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参加报价供应商必须是通过我中心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尚未到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到我中心信息科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必须携带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授权书(3)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4)交纳3000元诚信保证金(5) 非新乡本地供应商必须提交委托新乡市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相关委托协议。未通过我中心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将视为无效报价。2、关于报价:上述货物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保留两位小数。报价(总价)应包括上述产品的价款、税费、运费、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交付使用前的全部费用(含所需配件)。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报价后不得更改),不允许拆包报价。3、每个标段只能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供应商须对各标段的全部货物进行报价,否则报价无效。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各标段的采购预算,否则报价无效。上述货物的交货时间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填报(至少满足采购人最迟交货时间的要求)。4、报价人应保证投标货物为原厂生产、原厂包装、全新、未使用过的原厂合格正品;并保证所提供货物的开箱合格率为100%,外观和内在质量都不得有任何问题。供应商必须上门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设备的安装调试。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提前拆毁产品的原包装.5、“报价一览表”中“报价型号及配置”和“是否响应”两栏必须填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6、产品质保期:供应商必须按国家规定或厂家承诺提供标准的售后服务及保修期限,除询价文件中质保期要求已有约定的产品外,其余产品质保期原则上至少为一年;7、报价文件应当包括:①报价一览表;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页);③办公设备类项目网上询价采购报价特殊承诺书④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显示器、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喷墨打印机必须保证为最近一期节能产品目录内的产品,报价供应商应将节能产品证书或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通过节能环保查询系统将查询结果下载打印后附于报价文件中以备询价小组查验。以上资料未提交或未按规定提交的,询价小组将不予推荐。8、报价文件数量及密封要求:上述材料壹份,装订后密封在非透明袋中,未按要求提供的将拒绝接收。9、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2013年2月1上午8:30至9::00(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递交的报价文件,交易中心将拒绝接收。10、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及要求: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大楼四楼)。报价时请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个人身份证参加。11、 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其货物交付使用、用户单位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非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在报价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11.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回:11.3.1、报价截止时间后撤回其报价的;11.3.2、成交后不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1.3.3、违反询价文件其他规定。12、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办法。12.1.1报价截止时间后,交易中心将组织现场“公开报价”,内容为供应商的“报价一览表”中“报价合计”及其他内容。报价合计与明细价不相符的将不予推荐。12.1.2确定成交供应商由询价小组进行。询价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和相关专家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12.1.3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参加某标段的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时,该标段将做废标处理。12.1.4 如1/2以上的询价小组成员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或认为报价无法接受的,将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2.2.1凡标段中含有加★号产品的标段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对各报价供应商的报价进行调整得出评标价,并评定出最低评标价,以提出最低评标价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评标价相等时,询价小组将按报价高低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报价也相等时,询价小组将按技术(性能)指标优劣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不能保证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询价小组将按评标价从低到高排序后,依序推荐1-2名成交供应商。12.2.2本项目评标价是指询价小组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详见下12.2.3),对各供应商的报价(报价超出项目采购预算的除外)进行调整(加价或减价)后评定出的价格。计算公式为:评标价=报价×(1-减价值%+加价值%)12.2.3报价供应商提供产品与“询价需求表”中要求的技术参数存在轻微负偏离(即经询价小组认定其偏离不影响产品功能、档次和质量)的,每有一项,在评标价计算时,对其报价加价0。5%;较大偏差,每有一处,在评标价计算时,对其报价加价加价1%;如被询价小组一致认定为重大偏离的,将不予推荐。12.2.4评标价仅是在评审时使用,不作为成交价格。成交价格以成交供应商的实际报价为准。12.3无★号产品的标段询价小组将严格按照本询价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出现质保、交货时间、最低报价等均相同的情况,将组织最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再次报价,再次报价必须低于前次报价。13.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13.1成交结果原则上将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采购时间紧急的项目除外)。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将成为成交供应商。13.2询价小组如推荐2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同时,对构成违约的供应商采购单位有权追究其违约和赔偿责任。13.3询价结束后,采购人保留必要时对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资料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实地考察的权利。14.成交通知14.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由交易中心向成交供应商签发《中标(成交)通知书》,并报新乡市财政局备案。14.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成交)通知书》签发之日起三日内及时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14.3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5.签订合同15.1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联系合同签订事宜,否则其询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交易中心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合同签订后二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应将合同送交易中心审核,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新乡市财政局备案。15.2成交通知书、询价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均应是合同的组成部分。15.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 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5.4采购人不按照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成交供应商另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改正、警告、处中标金额的5-10‰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和其他直接人员给予处分,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15.5 成交供应商不按照询价文件和报价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另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采购合同的,交易中心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处以成交金额的5-10‰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公告,没有违法所得,建议工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直至追究刑事责任。15.6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均应诚实守信全面履行,否则违约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16、验收要求:16.1、由采购单位成立两人以上验收小组,按照询价文件规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验收工作。采购单位认为必要的项目,可邀请有关专家或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16.2、采购单位应于供方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10日内,采购单位填写《新乡市市直政府采购验收报告》。17、中标服务费:本次询价采购不收取中标服务费。18、如报价供应商有充足理由认为拟采购货物已停产、或型号不准确、或有其他异议的,必须于报价截止时间1天前及时向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科以书面形式反映(应附有关书面依据),否则,将视为无异议并不得在报价截止时间后提出。19、交易中心联系人:本项目由我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科王昆负责,业务咨询电话为*******。有关采购的事务和本项目的补充公告请及时关注本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网址:http://www.xxggzy.cn )。20、监督部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新乡市财政局:****-*******新乡市监察局:****-*******新乡市审计局:****-******* 二、报价文件格式(一)、报价一览表标段: 项目编号:新交采2013XJW 采购单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品名采购规格、型号、配置单位数量所投报机型品牌、型号是否响应节能标志产品认证编号(需附有效证明)数量单价小计免费质保期12报价合计人民币(大写):拾 万仟佰拾元角分 (小写)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天(日历日)内。交货地点新乡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同意询价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 注:所有报价供应商投报的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显示器、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喷墨打印机必须保证为最近一期节能产品目录内的产品,报价供应商应将节能产品证书或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通过节能环保查询系统将查询结果下载打印后附于报价文件中以备询价小组查验,否则将不予推荐。报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2011年 月 日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地址: 邮政编码:受托人姓名:性别:所在单位:职务: 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兹委托受托人代表我参加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采购编号为:新交采 )办公设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并授权其全权办理以下事宜:1、参加询价采购;2、现场报价;3、对报价文件予以澄清、解释。4、签订成交合同;5、负责合同的履行、服务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事宜的洽谈和处理;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受托人无转委权。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附: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受托人(签名) 年 月 日(三)、办公设备类项目网上询价采购报价特殊承诺书一、已向交易中心交纳3000元诚信保证金;二、我公司在报价前一定进行详细的市场调查,确保所投报产品货源充足,我公司将严格履行报价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按期、保质、保量提供货物,保证不会出现无货、断货现象,所供产品均为原厂生产的合格产品、符合询价文件各项技术参数要求的规定;如果我方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后出现主动弃标、或不能按询价文件要求供货的,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交易中心或监督部门做出没收我方已交纳的询价保证金、禁止三个月(或以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理。三、接到《中标/成交通知书》后保证2日内立即、主动与采购人联系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事宜,保证按项目约定的时间交货,货物质保期以采购人验收合格时间开始计算;验收后我方保证不与采购单位协商更换货物、或擅自更换货物。四、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并对采购人进行必要的操作培训;五、按照采购人指定地点将货物交付采购人使用,保证所提供货物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定,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开箱合格率为100%,如采购人在验收时发现货物存在有质量问题(包括外观损伤),我公司将在交货时间内以同样的货物给予更换,并确保采购人正常使用。保证货物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周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六、如在供货中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无法如期供货,我公司愿接受扣除诚信保证金等违约责任;如所供产品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产品不符的,我公司将立即进行无条件更换,直至满足或高于采购或高于采购文件要求,如采购人不同意以上措施,我方除接受扣除诚信保证金的处罚外,同时愿承担向采购人支付(该产品)单倍价款的违约责任。七、保证采购人除了能得到相应品牌产品生产厂家承诺的售后服务外,对于日常使用过程中采购人反映的问题,做到新乡市城区3小时内,远郊区4小时内,其他县(市)24小时内上门服务到位;八、本项目对售后服务有特殊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九、我方保证在报价文件中的有关个人签字、签章均为其本人真实意思的表达,不存在代签现象。报价供应商:(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2011年月日三、合同格式合 同合同编号:供方(全称):需方(全称):供方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年 月 日签发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根据采购文件、供方的投标/报价等文件[文件编号:新交采09 号],按照《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有关法规,供需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一、本合同名称:。二、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 )。供货范围、技术规格、及分项价格如下: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详细配置)单位单价数量合计质保期总价小写:¥ 大写: 拾万 仟 佰拾元 角 分三、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供方应提供全新未拆封货物(包括零部件、附件、备品备件),如确需拆封的,应在供货前征得采购单位同意。所供货物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数码产品应通过制造商注册认证,否则视为不能交货。供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需方提供货物和服务,并负责可能的弥补缺陷。需方对货物规格型号有异议的应在收到货物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需安装调试成套设备的提出异议期限为成套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15日内。四、售后服务计划:1、响应时间:2、解决问题时间:3、维修地点及方式:4、备机:5、其他服务承诺:(按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相应条款,详细列明主要设备及辅助设备的质保期、响应时间、培训措施、维修地点、电话、其他服务承诺等事项)。五、合同履行地点及进度:合同生效后,供方应于年 月日前按需方要求在 (需方指定的地点)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设备运送的费用由供方负责。需方应在产品到达指定地点后,提供符合安装条件的场地、电源、环境等。六、供方在交付货物时应向需方提供货物的使用说明、合格证书及其它相关资料,否则按不能交货对待。七、人员培训:供方免费对需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直到需方人员熟练操作或掌握为准。培训场地: ;培训时间: ;培训方式:;八、验收要求。1、由采购单位成立两人以上验收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投标(成交)供应商报价/投标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验收工作。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采购单位认为必要的项目,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2、采购单位应于供方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10日内,采购单位填写《新乡市市直政府采购验收报告》。九、付款程序、方式及期限:1、供方开具以需方单位名称为抬头的发票。2、采购单位验收完毕后凭《新乡市市直政府采购验收报告》、《新乡市市直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书》至新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价款。十、违约责任供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合同要求的,或者供方不能交付货物或完成系统安装、调试的,供方应向需方支付合同金额总值%的违约金,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供方如逾期完成的,每逾期一日供方应向需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违约金。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拒付货款,需方应向供方偿付拒收拒付部分货物价款总额%的违约金;需方如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付款一日的需方应向供方偿付所欠合同金额%的违约金。十一、供需双方应严格遵守采购文件要求,如有违反,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处理。十二、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双方可委托新乡市法定的技术质量鉴定部门进行质量鉴定。十三、采购文件及其修改和澄清、成交通知书及供方在报价文件中的有关承诺及声明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本合同签订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签订合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供需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不能违反采购文件及供方的投标或报价文件所规定的实质性条款。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需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七日内报新乡市财政局备案。本合同一式六份,供需双方、主持方各持一份,向新乡市财政局备案二份,办理资金支付手续时提交一份。供方(公章): 需方(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税务登记证号:签约地址:采购单位所在地签约时间:年 月日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l)“合同”系指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合同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列明的合同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格。(3)“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系指乙方按合同要求,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备件、工具、技术及手册等有关资料。"工程"系指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所有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甲方”系指购买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单位。(6)“乙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和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7)“现场”系指将要进行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安装和调试的地点。2.技术规范提交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规格响应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3.专利权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版权、专有技术等权利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4.包装要求4.l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均应采用相应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5.装运标志5.1 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邻接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l)收货人(2)合同号(3)装运标志(4)收货人代号(5)目的地(6)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名称、品目号和箱号(7)毛重/净重(8)尺寸(长X宽X高,以厘米计)5.2 如果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单件重量在两吨或两吨以上,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志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勿倒置”、“防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记。5.3因缺少装运标志或者装运标志不明确导致货物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6.交货方式6.l 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6.1.l 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所有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运抵现扬的日期为交货日期。6.1.2 工厂交货:由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甲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6.1.3 甲方自提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由甲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6.2 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30天以电报、传真或电传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六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X宽X高)、单价、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甲方。6.3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乙方装运的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乙方应对超运部分的数量或重量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7.装运通知现场交货或工厂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在乙方已通知甲方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已备妥待运输后 2 4小时之内,乙方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以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甲方。如因乙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甲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应由乙方负担。8.保险如果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报价的,由乙方办理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运抵现场这一段的保险,保险以人民币按照发票金额的110%投保“一切险”,保险范围包括乙方承诺装运的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如果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是按工厂交货或甲方自提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方式报价的,其保险由甲方办理。9.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见合同专用条款。10.技术资料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专用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10.l 合同生效后 6 0天之内,乙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服务手册等交给甲方。10.2 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每批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一起发运。10.3 如果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乙方将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交给甲方。11.质量保证11.l 乙方应保证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11.2 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商检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在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索赔。11.3 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三十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或部件。11.4 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三十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11.5 除合同专用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通过最终验收起12个月。12.检验及安装12.l 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12.2 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运抵现场后,甲方将对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如发现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在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运抵现场后90天内,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商检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除责任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12.3 如果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12.4 甲方有权提出在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造,乙方有义务为甲方监造人员提供方便。12.5 制造厂对所供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必须提前通知甲方。12.6 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安装按招标文件第六章要求进行。13.索赔13.1 除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甲方有权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商检部门出具的商检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13.2 在第 11条和第 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价格。(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质量保证期。13.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3 0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达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第13.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已付款或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颔。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14.拖延交货14.l 乙方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和提供服务。14.2 如果乙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违约损失赔偿和/或终止合同。14.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5.违约赔偿除第16条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从货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周迟交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1%计收。但违约损失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不可抗力16.l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16.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7.税费17.l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17.2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17.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18.履约保证金18.1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化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甲方委托招标人代为保管)。18.2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19.仲裁19.l 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提交调解和仲裁。19.2 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19.3 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19.4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继续执行。20.违约终止合同20.l 乙方有下列违约情况之一,并在收到甲方违约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索赔。(l)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期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20.2 在甲方根据第2 0.l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购买与未交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类似的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乙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1.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以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采取补救措施的权利。22.转让与分包22.l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2.2 对投标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本合同中将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在原投标文件中或后来发出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23.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24.合同生效及其它24.1 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4.2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并经招标人鉴证,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5. 合同适用本合同通用条款适用货物和服务类采购项目,工程类项目的合同通用条款按建设部门颁发的有关标准通用合同执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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