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2020年杭州供电段衢宁铁路新增红外热成像仪
[招标]2020年杭州供电段衢宁铁路新增红外热成像仪
项目名称:[招标]2020年杭州供电段衢宁铁路新增红外热成像仪
2020年杭州供电段衢宁铁路新增红外热成像仪
时间:2021-01-13 09:13:52 编号: 发布:上海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关闭打印项目名称:2020年杭州供电段衢宁铁路新增红外热成像仪
招标编号:上铁物资公司招2020-259号
本招标项目2020年杭州供电段衢宁铁路新增红外热成像仪,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供电段,代理机构为上海铁路物资有限公司,该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招标条件已具备,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招标内容
包件 |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一 | 1 | 红外线热成像仪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台 | 9 |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 杭州供电段 |
二 | 1 | T80红外热成像仪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台 | 4 |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 杭州供电段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包件一
2.1.1投标人基本情况: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制造商及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机构代码证(三证),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质。
2.1.2近年财务状况表: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出具近2年(2018-2019)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2.1.3近年完成的供货业绩表:投标人须具有所投标产品近三年在铁路、机场、地铁或电力行业等项目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须提供相应工程的供货合同。
2.1.4质量保证能力证明: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国家授权的省级以上的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备查)、及自身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和彩色宣传资料。
2.1.5履约信用证明:投标人近3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不接受近3年中国铁路总公司公布的被限制过的投标供应商;不接受被国家铁路局纳入“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期内投标人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2.1.6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7必须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2.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类投标;
2.1.9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两次网上公告后,投标人不足3家,则改为谈判采购)。
(2)本项目投标时请投标单位投携带样品。
2.2包件二
2.2.1投标人基本情况: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制造商及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机构代码证(三证),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质。
2.2.2近年财务状况表: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出具近2年(2018-2019)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2.2.3许可和认证:投标人须提供所售产品的产品鉴定证书以及该产品的生产、代理销售资质。
2.2.4近年完成的供货业绩表:投标人须具有所投标产品近三年在铁路、机场、地铁或电力行业等项目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须提供相应工程的供货合同。
2.2.5履约信用证明:投标人近3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不接受近3年中国铁路总公司公布的被限制过的投标供应商;不接受被国家铁路局纳入“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期内投标人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2.2.6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7必须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2.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类投标;
2.2.9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两次网上公告后,投标人不足3家,则改为谈判采购)。
(2)本项目投标时请携带样品。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1月1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2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1号楼二楼。
3.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邮件报名,请将报名资料发送至stwzzbcgb@163.com(邮件发送成功后,请电话联系确认是否收到)。
3.4招标文件售价:第一包件每本人民币300 元(分包件收费)、第二包件每本人民币300 元(分包件收费)。售后不退(只接受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方式购买)。报名单位须通过银行将购买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汇入到招标人指定对公账户。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招标编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3.5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最新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申请表(PDF及word版本)、开票资料、购买标书的银行电汇凭证(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3.6需要开具发票的,提供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并加盖公章。
4.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4.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月28日8点30分00秒
4.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2号楼312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本项目的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2021年1月28日8点30分00秒
5.2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2号楼312室
本项目的开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邀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6.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国铁采购平台(cg.95306.cn)、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http://wz.railshj.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供电段
招标人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江城路798号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
电话:***-********
电子邮箱:stwzzbcgb@163.com
9.报名标书费电汇账户
单位名称 | 上海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
纳税人识别号 | |
地址、电话 | 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1幢3-4楼 ***-******** |
开户行及账号 | 中国建行公司上海第六支行 3100 1519 3000 5003 1067 |
邮编 | 200071 |
附件1:
投标申请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包件/包件号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人联系地址 | ||||||
联 系 人 | 姓名 | 职务 | ||||
电话 | 移动电话 |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招标人全称): 在阅读和理解了本次招标公告后,认为我单位符合招标公告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在此特向贵方提出参与招标编号的上述申请投标包件/包件号的投标报名,特此申请。本投标单位有关信息如上。 声明: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
备注:本表的填写内容必须打印;申请购买同一项目的多个包件/包件只需填写一张投标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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