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监测站2021年度委托监测供应商入库项目招标公告
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监测站2021年度委托监测供应商入库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监测站2021年度委托监测供应商入库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苏环办(2018)532号文件精神,为了更好地实施我市环境监测方案,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监测站拟对不具备监测能力的任务,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有资质的环境检测机构开展工作,现就2021年度委托监测供应商入库竞争性磋商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争性磋商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主要针对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监测站不具备能力的监测任务,包括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和生活垃圾焚烧单位的废气监测、危险废物的鉴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监测、重点污染源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海洋监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机动车尾气监测等。监测费用原则按照《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测算后不高于七折支付。根据以上服务需求确定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监测站2021年度委托监测入库供应商。
二、竞磋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可不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按本项目要求,竞磋人必需具备的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及完整的后附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在江苏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监管信息管理平台(http://218.94.78.61:8071/web/main.htm?YXXBXNWtaWGXc9=TXXBBPT0%3D)登记备案;
3、近3年无因数据造假质量问题受到有关实验室检验质量管理部门的通报;
4、具有开展委托监测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及较快的应急响应能力。
三、竞争性磋商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审后得分,满分为100分。(具体评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投标递交时间:2021年1月27日上午9:00前
投标递交地点:启东市汇龙镇紫薇中路718号501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月27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启东市汇龙镇紫薇中路718号501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立生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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