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舍大包围排涝站(白鱼湾)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洛舍大包围排涝站(白鱼湾)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洛舍镇招投标中心关于洛舍大包围排涝站(白鱼湾)配电工程
经县水利局批准,洛舍镇洛舍圩整治工程于2013年正式实施,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根据工程需要,对洛舍大包围排涝站(白鱼湾)配电工程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具体公告如下:
一、工程内容:新建160KVA配电工程,具体要求如下:
1、设备供应、安装、调试
2、代理用电申请手续。
3、按照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0116-98等验收。
二、报名条件:
(一)投标人需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同时取得电监办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具备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四级及以上;
(二)设计单位应取得建设部门颁发的相应级别的设计资质和其他必备的资质条件;
(三)施工单位应取得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相应级别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和其他必备的资质条件;
(四)高压电气产品应取得国家认定机构出具的型式实验报告;低压电气产品应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3C证书);
(五)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供应单位的相关信息可登陆浙江省电力用户受电工程信息公开与监管系统www.serch.gov.cn查询,并在受电工程中的行为予以评价。
(六)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七)报名须提供资料:
1、企业介绍信、企业概况、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湖州市区市外建筑企业驻湖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须提供原件核查)。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拟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投标申请企业拟选派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证明》、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人代表、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复印件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单位任职文件,拟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及项目负责人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单位任职文件可以不提供原件核查但仍需加盖单位公章)其余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必须进入浙江电力受电工程市场信息与监管系统并在德清供电管理部门备案。
4、报名资料应装订成册,并加盖页码。
5、参加投标者需交资料费200元(不退还)。
三、报名时间: 2013年1月31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时止)。
四、报名地点: 洛舍镇招投标中心(镇政府一楼便民中心)。
五、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572--*******
洛舍镇招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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