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出音响设备招标公告
演出音响设备招标公告
※公示公告
演出音响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一、招标单位:江苏骆马湖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二、招标项目:演出音响设备采购
三、招标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四、实施地点:湖滨新城
五、质量标准:执行相关国家质量检测标准,质量为合格,质保不能少于2年。
六、工期要求:5天,要求在2013年2月13日之前供货并调试到位。
七、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报价采取固定综合单价方式)。
八、资格审查方法: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九、最高限价:20万元
十、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报名时领取湖滨新城投标保证金专设账号,开标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贰仟元整(¥2000.00元),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则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公布投标结果3日内无息退还。
十一、付款方式:设备到位,验收合格后付款90%,余款作维修保证金,试用满1个月后付清。
十二、投标报名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应当是从事音响设备生产或销售的企业或经营部;
3、投标人须具备企业营业执照。
十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29日至2013年1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电话:********7919 联系人:韩小文
3.报名地点:湖滨新城管委会B区三楼302室
4. 报名须携带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
5.报名材料费:100元
十四、投标文件包含内容及递交要求:投标人须于开标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
1、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材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需带原件备查);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二代)原件及复印件;
③投标报价清单。
十五、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标处理:
1. 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2. 投标文件未密封的;
3. 投标函或投标报价清单未签署、盖章的;
4. 不具备规定资格要求的;
5. 超过本工程最高限价的;
6. 不响应本公告的工期、质量、付款方式等要求的;
7. 提出招标人无法接受的特殊要求的;
8.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十六、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则采取竞争性谈判确定中标人。
十七、开标时间:2013年2月1日上午10:00
开标地点:湖滨新城管委会B区三楼302室
十八、招标项目咨询人:李训
地址:湖滨新城管委会B区二楼211室
联系电话 :158*****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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