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号地块户内精装修工程邀请招标招标公告

15号地块户内精装修工程邀请招标招标公告

15号地块户内精装修工程邀请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类别:户内及公共区域精装修
发布主体:福州区域
发布时间:2021-01-1309:00:00
编 写 说 明

福州金辉融欣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就15号地块户内精装修工程邀请招标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投标人进行投标。

一、本次招标的内容及范围如下:

招标范围及内容:一、工程招标范围及界面划分

1、福州鼓楼金茂府项目15#C室内批量精装修工程位于福州市鼓楼区三环路南侧,福飞路以西,位于鼓楼金茂府项目15C地块3#、5#、6#、7#楼,共4栋楼。本工程划为2个标段:一标段为3#、5#楼,二标段为6#、7#楼,此合同为一标段(包含楼栋:3#、5#楼,共计2栋楼),详细内容详:《15C室内批量精装修标段划分表》。甲方用于招投标的精装图纸中的设计说明、图例、物料表、设备表、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节点详图等为精装修的工作内容,以及招标过程中书面及答疑会明确的工作范围。

2、本工程承包范围为:福州鼓楼金茂府项目15C地块一标段室内批量精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平面改造(较现场)、改造的铝合金门窗拆除及安装、改造的铝合金门窗的搬运及保护、新增砌体与门洞(包含抹灰)、水预埋、电线穿线(包含强弱电排堵穿线)、线盒调整、空调电源线及控制盒预埋(包含空调孔洞调整及旧点修补)、防水工程及防水基层处理、空调百叶、天花吊顶、墙身地面装饰、开关插座安装、灯具安装、五金洁具安装、淋浴柜台面安装、成品保护(电梯轿厢及层间门套、公区、入户门、铝合金门窗、室内机电底盒、强弱电箱、栏杆等)、金茂HSE安全文明管理、精保洁(工地开放日、集中交付需做精保洁)等工程,含甲方下发的施工图纸要求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图中施工内容),含甲方临时新增的施工范围。

3、精装修工程工作界面划分表的所有负责内容,各投标单位应及时提出图纸中与现场施工可能出现的矛盾、错漏及安全性、可操作性、可预见性等问题。

4、在招投标完成之前完成现场测量及设计图纸疑问的提出。在招投标结束后的技术变更甲方视情况有权不予采用,因未提出问题而产生的费用将由中标单位负责。

5、甲方有权根据现场精装修所需对一些材料做法进行变更或增减工程项目,中标单位不得以价格未明确为由拖延或拒绝施工。

6、本次招标界面及工程招标范围特别说明:(1)本次招标精装修图纸较现场户型有多处平面改动,本次新增砌体、卫生间包管等砌体为本次招标范围,投标单位需复核现场对比,对比本次新增砌体数量。(2)现场阳台地面标高、找平厚度无法满足铺装要求,投标单位需在保证结构安全性的前提下,适度凿除原地面保护层,修复后进行铺贴瓷砖。(3)卫生间现场存在降板沉箱,回填工作已完成,但找平及防水工作包含在精装工程中,具体以图纸及做法表为准。

7、投标单位需综合考虑墙面空鼓、开裂、垂直度、平整度、顶板极差、门洞过小凿除、墙面露网、天棚防锈、套内地面混凝土过高、施工洞口贴网、门窗套水泥抹灰不垂直修补、卫间下水管点位偏差、点位遗漏、线管穿引线、线管排堵、等电位盒连接(包含管道敷设及相应线缆采购等)、预留线管未施工到位处理工作。精装单位在收到总包界面移交单时,2天内书面回复整改要求,逾期视为接收。

8、按照设计图纸、规范、深化设计及技术要求完成本工作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

备注:

1、施工区、办公区及生活区水电费需由投标单位负责,精装总包单位不得对套内施工各分包单位收取水电费(不包含景观绿化用水)。

2、投标单位负责需提供甲方办公区。

3、室内电梯成品保护由总包移交精装单位,室内电梯由套内精装单位统一管理,并承担开梯费用。

4、室内空气检测报告需满足交付标准。

5、套内各分包单位收口由精装统一施工。

6、入伙交付前,套内精装单位负责入户门钥匙统一管理。

7、各分包单位将施工垃圾运输至指定堆放点后,由精装总包单位负责统一外运。

8、甲供材应预留备品备件,数量建议为1%。

9、瓷砖加工排版损耗数量,需根据样板房输出。

10、瓷砖加工由精装总包承当,瓷砖单位仅提供原片。

11、土建产地移交需要包含所有的质量问题,精装单位需要现场勘察确认,施工报价需要考虑场地质量风险。

12、精装总包水电费用及场地围蔽、安保系统需涵盖整个项目。

13、前期户内机电点位需与瓷砖排版图进行叠图,避免跨缝,若跨缝隙无法避免,则由精装总包进行偏差调整优化。

二、工期

1、计划施工时间为:2021年3月1日——2022年4月30日。

2、主要施工节点要求:中标后5天内完成图纸的深化设计;7天必须完成样品材料报审工作;进场后30天内完成场地移交工作;进场后30天内完成施工样板(包括工艺工法样板及成品保护样板)及交付样板制作(交付样板需包含每种户型,以通过区域样板点评时间为准)。

3、甲方有权利根据现场的实际施工进度要求中标单位提前或推迟进场施工时间,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拒绝甲方指定的进场施工时间要求,开工工期以工作面书面移交日期起计。

三、精装修技术要求

1、总则

中标单位的施工质量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未详尽说明之处,中标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制定的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

本工程要求施工质量达到优良标准,执行标准按《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3)、《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QB1838一93)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527-200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GBJ300-88 )、≤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QB/T6016-97)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同时,本工程的保修期以业主收房为起始,并须按业主要求无条件地进行所有质量缺陷的维护工作。

中标单位必须承诺所有用于本项目工程的材料除达到国家规定的环保要求外,还必须达到相关建筑材料、建筑行业的规范要求。

所有木质垫材及暗材均需要做三层防火漆处理,与结构或后砌墙接触的面须用环保防腐材料做防腐处理。

所有钉头须先打扁钉入嵌填油灰,并刷防锈漆,表面处理无工具之痕迹及不密合之离缝,均须经授权单位及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安装、隐蔽工作。

装修范围内不同材质拼缝的基层须进行防裂处理,避免装修面产生裂缝。

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关于本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一份(含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计划、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案、质量和安全措施、劳动力和施工机具计划等)。

2、现场管理及照管方面

a.中标单位必须根据甲方提供图纸上的所有尺寸进行现场的实际勘测,如发现施工现场的尺寸与图纸不符之处应立即与甲方人员或是设计师联系、确认;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b.中标单位在施工阶段必须派驻:项目经理一名,生产经理一名,技术总工一名,技术员一名,材料管理员一名,HSE主管一名,质量主管一名,栋号长两名,实测实量两名(满足现场实测条件),文员一名,上述人员需通过我司面试方可入职。结合甲方提供的建筑图和装修图以及概念草图进行节点、大样、方案深化设计;并及时指出图纸中和现场施工中可能出现的矛盾、错漏以及安全性、可操作性等问题。

c.必须有合约内上报的,并经甲方认可的现场项目负责人常驻现场,如有更换必须提前10天提出申请,在未经甲方批准的情况下不得随意更换,离开现场1天以上须经甲方批准。对不符合要求及擅离岗位的,甲方有权进行处罚,严重的可以责令更换。

d.中标单位在进场后须服从授权单位及人员的管理,包括现场的材料运输、材料存放、临时水电的安排、成品保护、施工垃圾清理等工作,同时负责现场安全生产、场地围蔽、施工范围内对应地下室文明施工的各项要求,并对其装修范围内自身的成品及半成品保护负责。

e.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甲方发送的业主变更单进行施工,施工前应认真审图,现场核对尺寸、标高,组织图纸交底汇审,编制施工方案报授权单位及人员审核,进行技术交底,坚持样板引路,重要工序的施工一定要先向授权单位及人员,报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f.中标单位进场后,首先对各自接到的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基准线、标高、结构、水、暖、电、预埋、预留进行核对,消防、弱电、门窗、等专业分包施工完毕后均应验收移交,移交后的成品保护、残损、丢失等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3、施工进度控制

a.中标单位的计划安排必须充分考虑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写切实可行的总体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并对进度计划的完成情况定期进行检讨。如因月实际进度无法按计划完成,甲方有权力暂扣当月部分额度进度款或暂缓当月进度款的支付。

b.项目负责人应定期准时参加监理例会及相关协调会,对无故不参加或未经甲方批准不参加各项工程会议,甲方有权给予处罚。

c.根据现场的精装进度情况准确制定甲供、甲指材料进场计划,并对其排产、到货起到监督作用。

d.对于所有在精装工作范围内作业的各分包单位之间,包括与总承包的土建机电穿插施工、消防等,应积极、主动地协调工序衔接问题,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对其进度进行推动、促进、监督,使之不影响中标单位各个相关工序施工进度要求以及总体施工计划。

4、质量控制

a.装修工程自身质量控制的依据是设计施工图、合同文件中现行有关施工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同时为满足业主对本工程产品的质量要求及期望,将严格执行<<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验规范>>及<<甲方制定的精装修工程管理规程>>。从而使装饰工程在使用性.、可靠性、耐久性、美观性、经济性等方面体现最佳。

b.严格按规范、标准、设计要求施工,实行质量目标跟踪管理,关键部位设质量管理点,作为施工过程的“关键过程”,对有特殊要求的工序作为“特殊过程”制定作业指导书,进行班组技术交底,现场专兼职质检员随时做好跟踪检查。

c.对于用于精装工程的成品和半成品必须严格控制其质量标准。基层材料,如水泥、砂、石、木龙骨、钢龙骨、型材等均要求是合格品,且有出厂合格证及检报告,尤其对龙骨的干燥度、防腐程度进行再次复核,堆放必须防潮;面层材料,如石材、面砖、铝合金属板、石膏板、板材、板皮、实木线条、石膏线条、油漆、涂料、装饰门及五金件等,均要求达到国家规范中一级品标准。

d.对于精装工程的一些质量通病,必须单独编写通病的防治措施,并制定有效的监督制度进行克服,确保达到本工程要求的一致质量标准。所有使用的施工工艺必须严格按现行技术标准进行,甲方及监理有权对有疑义的施工工艺进行测查及要求整改及返工。

e.做好相关图纸及技术要求的交底工作,严格控制现场施工质量及保证图纸设计效果,在一切其他因素前提下以质量为首。积极配合授权单位及人员进行验收及抽查,如有质量问题立即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及返工。

f.中标单位有权利对其施工范围内的各专业分包单位的工序进行质量监督,如发现不合格的施工工艺或产品,中标单位必须立即向相关专业公司指出并通知甲方及授权单位要求其进行修正。

g.对于甲供材料的质量控制,中标单位必须配合授权单位及人员对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每批次进场的甲供材料质量情况进行现场的抽查工作。

h.甲供材料厂家将向中标单位提供详细的文字操作说明或是现场技术人员进行操作指导,中标单位对供货材料的施工操作、材料配比、注意事项等明白无误后进行书面的签字确认,其后一切由于操作上或是材料配比的失误导致甲供材料无法达到其材料应有的质量标准,由此产生的工期和费用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5、安全文明施工

a.投标单位必须在技术标中详尽地编写有针对性安全、文明管理方案。

b.除需遵守自行的安全条款外,中标单位还应遵守总包单位的安全要求,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c.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检查员,现场配备专用消防器材,随时检查并消除安全隐患。

d.定期组织内部的安全自检,并参加由总包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改正。

e.对于由于不遵守安全条例,不服从授权单位及人员的安全管理而出现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工期拖延,一切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f.中标单位必须有针对性地对现场施工的用电安全、机械伤害、消防、高楼物件坠落等较为常见的安全隐患编写详细的安全防护措施要求。

g.建筑垃圾清理方面:精装修区域内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一律由中标单位清运,包括分包单位,随手清理及每日下班前清理一次,并且做到定期的外运。同时,甲方及授权单位将对现场精装范围内的垃圾清扫情况进行检查,对垃圾清理不到位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罚款处理。

6、成保方面

本项目精装修施工工期紧张,工程量大,劳动力集中,为避免出现破坏成品,影响工程质量及因返工造成工期拖延的情况,投标单位必须认真考虑施工成品保护,在投交的技术标中关于成保问题管理必须明确以下几点:

a.考虑多个施工单位诸如水电施工作业、土建总包、消防、等穿插施工成品保护的管理事宜;

b.针对成品保护问题,必须明确人员的投入程度以及具体人员安排,责任到人,成立成保小组、奖罚措施等。

c.有针对性地对不同的部位、不同程序诸如石材瓷砖工程、木饰面、吊顶工程、玻璃工程、特殊材料等编写专项的成品保护项目。

7、样板先行原则:

中标单位对现场所有工序的做法必须遵循“样板先行”原则。任何工序须先做样板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或大面积施工,否则自承后果,无条件返工。

1、甲指乙供材料、乙供材料的材料、色板、尺寸的报样、封样,并按封样样品供货。

2、施工工艺做法、工艺质量水准均须现场做小面积的样板,在得到甲方及授权单位确认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3、中标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的经验对图纸做法的可操作性、安全性、美观性进行合理化建议,但必须以样板引路,待授权单位及人员确认后方可执行。

四、材料的管理原则

1、甲供材料的管理原则

a.供货合同由甲方负责与供货商签定,合同文本中有关材料品牌、型号、规格、材质等资料可由供货商提供给中标单位以作为中标单位验收材料的依据。

b.投标单位依据甲方提供的图纸,装修方案及其他相关材料,预先统计出自己负责范围内所用甲供材料的数量及进场时间计划表,并上报甲方,且须甲方认可。

c.甲方有权利核对各中标单位的甲供装饰材料申请用量及供货时间计划,并进行修改。

d.中标单位须汇同甲方及授权单位等相关人员在货物到达指定的接收地点当日进行验收,遇有不合规格、规范要求的,立即通知指定分包商安排替换,并由中标单位对合格货物进行签收。这些货物经中标单位验收及测试合格后,中标单位须对货物的数量及质量负责,并承担此后因任何数量及质量问题引起的费用增加。

e.对超出核定用量的申请,甲方将不予确认,由各中标单位通过甲方自行向供货商订购。

f.中标单位须负责甲供材料由指定供货商运至工地仓储点落货后的卸货、仓储、保管及从工地仓储地点至安装点的一次或多次搬运。

2、乙供装饰材料管理规定

a.所有材料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图片、图纸、草图以及要求进行报样,在得到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大面积的施工。

b.天然大理石的采购必须制定专人重点负责,对于量较大的石材品种的采购必须由大型专业的石材厂商提供,并通知业主方代表到厂确认石材储备量及加工计划,并进行封样。

c.天然大理石加工到场后必须进行石材预铺工作,得到甲方认可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d.由各中标单位按设计图纸要求、变更要求自行采购或定做,但必须按照国家及地方行业的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要求送样报审,经甲方及授权单位认可后方可进行采购定货。材料进场前,中标单位需提供相关材料的资料及检测报告,并办理相应的报验手续。材料质量由中标单位全权负责,甲方及授权单位只核对是否与封样产品一致,若由于材料原因导施工质量无法达标由此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e.按照甲方及设计要求进行材料送审工作,并严格按封样样品进行今后材料采购工作。所有材料必须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并按甲方、授权单位要求进行国家相关规范进行产品复测。在甲方同意下,授权单位有权随时对现场材料提出相关检测要求。所有材料必须保证在施工期至保修期之内有足够的备货,如因无备货造成材料的更换及其他责任由中标单位负责。

f.按照甲方要求的施工进度进行材料采购及施工人员的安排,严格按照合同相关条款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进度计划按时完成,甲方有权对不按合约条款及不遵照进度要求施工的中标单位进行处罚。

3、室内环境控制方面

1、投标单位所施工的区域必须通过有资质的环保检测单位的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有任何一项达不到国家现行室内环境标准的规定要求,则视为不合格产品,不给予验收及结算。

2、投标单位对其选用的装修材料进行严格的环保控制,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提供有效、准确的环境污染物检测报告及放射性参数检测报告,保证所用材料均能达到环保要求。

3、住宅装饰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除应符合GB-50327-2001规范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等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设计、施工应选用低毒性、低污染的装饰装修材料。

4、室内空气检测报告需要满足交付标准。

五、施工技术要求

1、石材及瓷砖工程

1.必须出具所供石材瓷砖的产品合格证及产品检测报告。进口石材必须提供在工程期内有时效的备案证明,并必须有保证工程总需求量的备货。

2.所有石材的品种、规格、级别、形状、光洁度、平整度、颜色和图案必须符合甲方及设计的要求,必须保证同一可见面的色泽和花纹均匀一致,无明显色差,表面应平整,边缘整齐,棱角不得有损坏。对有需要的纹路、花色拼接的石材还要保证纹路花色的连续性。

3.地面用石材背面应背胶防护,其余五面涂刷进口石材防护剂,墙面用石材应在六面涂刷进口石材防护剂。

4.如石材从出货到现场直至开发商向业主承诺的房屋保修期内出现非外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中标单位负全部责任。

5.石材、瓷砖到现场后,由中标单位、甲方、授权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中标单位收货,直至开发商向业主承诺的房屋保修期内,如石材出现尺寸误差或因保存及施工过程中出现破损等问题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6.必须对墙、地面瓷砖石材进行详细的深化及排版,以显示切割、排版尺寸、纹理方向。石材干挂件、龙骨、固定螺栓等均需采用低碳钢材,并进行热浸镀锌处理。该要求同样适用与干挂或挂贴工艺施工的其他饰面安装。

7.铺贴与基层的地面石材及瓷砖必须采用专用的粘结剂进行施工,粘结剂必须通过材料报审经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同时必须考虑粘结剂与石材、瓷砖之间的相容性。

8.石材及瓷砖工程必须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在最终验收之前的所有责任由中标单位负责。地面石材在最终验收前必须做石材养护及晶面处理。

2、吊顶隔墙工程

1.所有使用的材料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和相关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并提供产品合格证及产品检测报告。

2.龙骨材质如无设计明确要求的均需尽量采用钢质龙骨。如需采用木龙骨材质必须经甲方及授权单位同意,木龙骨无特殊要求的均应采用松木材质,并做防火、防腐处理。木材含水率不得高于12%,并符合设计和有关规范要求。

3.各种材料进场后,宜在室内防潮存放,并注意堆放、保管和搬运时,防止受潮、变形和碰损。轻钢构件扭曲变形,必须矫正后方可使用。

4.根据吊顶的设计标高必须在四周墙上弹线,弹线应清楚,位置准确,其水平允许偏差±5mm内。

5.安装灯具、风口的附加龙骨,在顶棚设置灯具、通风口时,根据灯具、风口的重量大小,决定固定方法,轻型的可固定在中龙骨或附加横撑上,稍重的可吊在主龙骨或附加主龙骨上。重型灯具不得与吊顶龙骨连结,应另设吊钩。检修口需做经甲方认可的边框。

6.龙骨工程完毕后,应将各种穿墙洞口封堵严密后进行隐检工程检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7.罩面板安装前,需对板材进行检查,如颜色图案不一,有缺楞掉角以及明显裂纹的应挑出另行处理。

8.吊顶骨架及罩面板安装时,应注意保护顶棚内各种管线,轻钢龙骨不得固定在通风管道及其它设备上。

3、木制品及特殊材料

1.所有本工程使用木材品种、规格、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并提供相关的检测报告。

2.各类木料、均须干爽平直,不得有腐朽、节疤、扭曲、劈裂和虫蛀等弊病。应提前进行干燥处理,含水率不大于12%。如有需要主要部位根据甲方及授权单位的要求,应做含水率检测。

3.木料与砌体、混凝土或抹灰层接触处,埋入砌体或混凝土中的木砖,均应进行防腐处理。有防火要求的部位应刷防火涂料。

4.细木制品制成后,应立即刷一遍底油(干性油),以防受潮变形,金属配件应涂刷防锈涂料。

5.木料如属进口材料,应先送当地商检局检验,取得合格证明后,才可运抵工地。饰面板材应对木纹、颜色等进行挑选拼对,尤其是门套、窗套两侧饰面板、色泽、花纹及图。

6.要基本一致。薄本贴面板应薄厚均匀,无潮湿、无裂缝、无节疤等瑕疵,且面纹清晰,样品封样,并应得到设计师及甲方、授权单位的认可。

7.特殊材料必须严格按图纸设计进行安装制作,并提交施工方案由甲方、授权单位审批后方可施工。

4、玻璃工程

1.到场的玻璃必须具备产品检测报告及产品合格证。到场的玻璃厚度、样式及长宽规格必须满足甲方及设计的要求。外观质量,不得有爆边、划伤、缺角、结石、气泡、水印、波浪、裂缝等现象。

2.玻璃胶的品种、颜色及性能要注意与玻璃配套使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材料标准。

3.如需倒角的玻璃,必须在工厂内加工成型,不能在现场打磨;倒角一边必须光滑、平直、角度一致。

4.清镜面上需安装镜前灯,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尺寸安排厂家提前完成打孔的工作,孔位一定要精确无误。无框清镜安装前应在背后墙上镶贴衬板,衬板的尺寸比镜面每边小50mm,表面低于石材表面1mm。

5.玻璃安装前,应将槽口内清扫干净,清除木碎渣,灰沙渣,胶渍和尘土等。不得使用超能胶等化学粘接剂,应使用优质双面胶纸粘贴至稳固为合格。安装好的玻璃应平整、牢固,不得有松动现象。

6.竣工后的玻璃工程,表面应洁净,不得留有油灰,浆水,玻璃胶,涂料等斑污。

5、涂料工程

1.涂料工程的等级和产品的品牌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涂料工程基体或基层的含水率:混凝土和抹灰表面施涂溶剂型涂料时,不得大于8%;施涂水性和乳液涂料时,不得大于10%;木制品,不得大于12%。为满足施工条件,必需对基层做好的适当的处理工作。

2.有水部位应采用具有耐水性能的腻子。

3.建筑物中的细木制品或金属构件制品,如由工厂制作,其涂料应在生产制作阶段施涂,最后一遍涂料宜在安装后施涂。如在现场制作组装,组装前应先施涂一遍底子油(干性油、防锈涂料),安装后再施涂涂料。

4.涂料工程所用涂料和半成品(包括施涂现场配制的),均应有品名、种类、颜色、制作时间、贮存有效期、使用说明和产品合格证。

5.涂料工程中采用的腻子应与基层、基体、底涂料和面涂料的性能相配套。腻子的塑性和易涂性应满足施工要求,干燥后应与基层或基体粘结牢固,无粉化、起皮、裂纹等现象。

6.涂料通常由四层做法组成,即两遍基底两遍饰面处理。其他饰面制品及特殊要求的需按设计要求的效果合理的进行。

7.所有饰面涂料处理必须满足防裂及防火、防腐等要求。饰面表面及阳角必须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6、机电工程

1.金属导管/线槽/电缆支架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符合相关规范。

2.电缆敷设严禁有绞拧、铠装压扁、护层断裂和表面严重划伤等缺陷。

电缆支架安装时,上端距楼板距离不小于150mm;支架用膨胀螺栓固定时,选用螺栓适配,连接紧固,防松零件齐全。

3.电缆在支架敷设时,应符合规范要求,尤其是转弯处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电缆的首端、末端和分支处应设标志牌。

4.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当绝缘导管在砌体上剔槽埋设时,应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M10的水泥砂浆抹面保护,保护层厚度大于15mm。

5.室内进入落地式柜、台、箱、盘内的导管管口,应高出柜、台、箱、盘的基础面50~80mm暗配的导管,埋没深度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5mm;明配的导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均匀,安装牢固;在终端、弯头中点或柜、台、箱、盘等边缘的距离150~500mm范围内设有管卡,中间直线段管卡的最大间距应符合规范。

6.线槽应安装牢固,无扭曲变形,紧固件的螺母应在线槽外侧。

7.金属、非金属柔性导管在照明工程中不大于1.2m,在动力工程中不大于0.8m。

8.电线、电缆接线必须准确,并联运行电线或电缆的型号、规格、长度、相位应一致。电线、电缆的回路标记应清晰,编号准确。

9.电线、电缆的连接及绝缘测试应符合相关规范。

10.灯具固定牢固可靠,不得使用木楔,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11.花灯吊钩圆钢直径不应小于灯具挂销直径,且不应小于6mm。大型花灯的固定及悬吊装置,应按灯具重量的2倍做过载试验。

12.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时,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并应有专用接地螺栓,且有标识。

13.引向每个灯具的导线芯最小截面积应符合规范要求。

14.灯具外形、灯头及其接线应符合规范要求。

15.装有白炽灯泡的吸顶灯具,灯泡不应紧贴灯置;当灯泡与绝缘台间距小于5mm时,灯泡与绝缘台间应采取隔热措施。

16.插座接线应符合规范要求。

17.暗装的开关、插座面板应紧贴墙面,四周无缝隙,安装牢固,表面光滑整洁、无碎裂、划伤,装饰帽齐全。

18.地插座面板与地面齐平或紧贴地面,盖板固定牢固,密封良好。开关安装位置应便于操作,开关边缘距门框边缘的距离0.15~0.2m,开关距地面高度尽量控制于1.3m。

19.并列安装及同一室内开关安装高度一致,且控制有序不错位。

7、其他工程

1.所有使用材料必须符合图纸设计要求、甲方要求、国家相关规范及地方规定,并提交相关合格及检测报告。

2.所有使用的施工工艺必须严格按现行技术标准进行,甲方及授权单位有权对有疑义的施工工艺进行测查及要求整改及返工。

3.必须严格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4.中标单位应在进场后十天内完成所负责施工范围的机电图纸深化设计工作及相关机电材料报审工作(材料报审包括样品及检验资料等)。

5.机电部分材料选择应参照附件内机电材料品牌表。

六、现场管理的相关规定

1、中标单位需根据《JMHQ-CP-YQ-GC-13中国金茂室内装修节点及工艺工法图集(试行版)》(具体详附件)里面要求的节点、工艺做法施工,严格管控质量。

2、施工过程中承包单位自行负责承包区域的成品保护管理,落实各项成品保护措施::1、地面用12mm木夹板全覆盖。2、墙面阳角用L型5mm木夹板保护1.2米高。3、墙面采用塑料薄膜覆盖。4、五金洁具采用原包装覆盖,橱柜、家具、木作采用彩条布覆盖。直至承包工程完工且验收合格移交(成品保护在验收后由承包单位自行拆除并清理)。其后如有成品造成破坏,则承包单位应积极配合进行修补,发生的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如承包单位未能找到责任单位则由承包单位承担责任,如承包单位未能按要求和指示做好成品保护工作,甲方有权另请他人完成上述工作,并加收20%的管理费,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负责。

七、临时水电及场地

1、现场施工水电由总包提供一个接驳点,其余由精装修单位自理。

2、甲方不提供现场办公、住宿场地。

八、工程移交以及返修的管理

1、整个精装工作的验收以工程、销售、综合管理部三方验收物业接管作为最后验收标准。

2、工程质量的保修期以物业接管之日起计收后两年。

3、在工程竣工后七天内和甲方签订保修合同,并制定保修计划,并报甲方批准。

4、中标单位在下列情况将主动上门回访:

(1)在工程交工后第一个雨季

(2)在工程交工一周年时

(3)物业有要求时

5、对于在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地按照甲方质量标准和甲方要求的时间期限内完成整改。若中标单位的整改标准或是整改时限被认为是无法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利要求其它单位进行整改工作,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精装单位承担。

招标规模:装修面积约47090平方米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报名截止时间:2021-01-14 12:00:00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入围标准:1、近三年的类似工程,履约能力,商业信誉。

2、拟任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业主评价是否良好。

3、熟悉项目周边情况,有装修装饰的相关业绩。能够独立处理与政府部门的相关关系。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方式

1、请登录中国金茂阳光招采平台http://ebs.chinajinmao.cn/,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布时间以中国金茂阳光招采平台发布时间为准。

2、投标方式:请登录中国金茂阳光招采平台http://ebs.chinajinmao.cn/,进行电子投标。

3、投标截止时间:以中国金茂阳光招采平台发布时间为准。

4、开标时间:投标截止后由招标人进行在线电子开标。

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四、招标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黄春霞

招标联系方式:请在平台注册后选择招标联系人进行审核

招标人:福州金辉融欣房地产有限公司

标签: 精装修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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